核心提示:经青岛市、各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定,现将2017年青岛市教师资格第一批次认定结果公布。
4月17日,经青岛市、各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定,2017年青岛市教师资格第一批次认定结果公布(详见附件),请教师资格申请人按以下要求于2017年5月8日—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申请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人武警人员证件)原件,按时到相应确认点领取相关材料。如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持申请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领。领取的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由申请人自行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交申请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损毁不补。
责任编辑:青岛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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