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从浙江省高考改革看全国新高考改革的“进路”
摘要:从浙江省高考改革看全国新高考改革的“进路”。浙江省在经历了第一轮高考改革实践后,接下来该如何走?往哪里走?2020年,我国将建立新的高考制度,又能否从浙江高考改革上看出“影子”?
浙江省在经历了第一轮高考改革实践后,接下来该如何走?往哪里走?2020年,我国将建立新的高考制度,又能否从浙江高考改革上看出“影子”?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将逐一为你揭秘......你想知道的全在这里!熊丙奇: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编审,中国高校校报协会副会长,上海市高校校报研究会理事长、博士。
浙江新高考改革方案的四大变化
问:最近浙江正在进行新高考政策大调整,都有哪些变化?
总体来看,浙江省在经历过第一轮的高考改革实践之后, 2017年浙江省新高考录取的第一届学生是比较平稳的,但是在整个改革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针对这样一些问题,浙江省新高考方案的调整大概包含四个方面。
第一个调整,学考和选考的调整。
以前浙江省是把学考和选考合在一起,可能会导致两个考试的性质混淆。比如有的学生这一门科目只有学考,没有选考,会造成他去考试的时候,整体的考试组织,以及其他学生的应对都出现问题。
因此,经过调整,浙江省把学考和选考分开。要求学生在高三上学期之前完成学考,同时所有学生学考合格之后,才能参加相应科目的选考,学考合格之后再进行相应的赋分,这是第一个调整。
第二个调整,是选考的时间调整。
包含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高二原来的选考现在没有了,全部移到高三进行。因为以前浙江为了扩大学生的考试选择权,给学生设置了四次考试的机会,从中选择两次。高二上学期、高二下学期,高三上学期、高三下学期各有一次。
本来是好事,结果却导致了有的学校抢跑道、赶进度,影响了整体高中的教学秩序,导致了大家对考试的安排设计,可能产生一些不满情绪。
考虑到高考改革与整体的高中教学的接轨,因此现在把高二的选考全部移到高三进行,同时考试具体时间安排也有所调整。
以前考试是安排在学期中进行,比如说10月份、4月份。实际上打乱了学校的教学秩序。学生9月份入学,10月份就参加一次考试,考完之后又有一次期末考试,这个安排对现在的高中教学安排会产生一些影响。
因为移到学期结束的1月份或者是6月份进行,跟现在整个高中教学的安排是接轨的,便于高中教学安排,避免这样的考试冲击整体的高中教学。
第三个调整,就是物理科目的赋分,这是一个打补丁的改革。
为什么叫打补丁?因为浙江省的改革是在整个推进过程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旦改革启动之后,有一届学生参加高考了,第二届学生已经开始选考了,第三届学生也要准备选考科目了。
在行进过程中发现问题怎么办?不可能让这个方案重新设计,而是在原有的方案的基础之上进行调整。
整个浙江省高考改革过程中,我们发现学生选科不太均衡,影响到了大学的人才培养。大家知道,浙江省新高考改革,选物理科目的学生本来是占有优势的。
按照新高考要求,学生不是在文科和理科分科填报志愿,而是文理融合在一起。
学校招生也不是分文理科招生,而是每所高校的专业提出选考科目要求,学生根据选考科目的要求来填报志愿。
按照在浙江招生院校提出的选考科目的要求来看,浙江省的考生如果选了物理,可以填报91%的大学专业,这个实际上是非常具有优势的。
本来大家以为很多学生会选择物理,但现实中选物理的学生相对比较少。在2017年高考中,七门选考科目中,选物理的学生排到了第六位,总共25万考生,选物理的学生只有约8.9万名,这是一个突出问题。
2018年,浙江省这一届高三学生中,选物理的学生进一步下降。这实际上影响到了整个基础教育教学,也影响到了高校的招生和人才培养。
基于这个问题,浙江省采取了一个打补丁的做法。为了保障基础教育的教育质量、满足大学的招生以及人才培养的要求,浙江省设置了物理科目最低选科人数的保障基数,如果低于这个人数,就要按照这个人数来赋分。
举个例子,假设现在只有5万人报考物理,我们设置的这个保障基数是6.5万人,就按照6.5万人来赋分。也就是说5万人是最后一名,但是5万除以6.5,学生就不是原来的100%这个位置了,而是变成80%左右的位置。根据这个位置,赋予学生相应的等级和赋分。这就避免选科的时候太过功利。
当然这个做法不仅仅是针对物理科目,还要针对其他一些科目。今后如果其他选科出现类似问题,也会采取同样的机制来进行处理。
在改革推进过程之中,发现问题,作为考试部门或者整个教育部门应该关注到这样的问题,通过积极改变来引导基础教育进行一个更好的的教育教学的安排。
第四个调整,就是更进一步深入推进关于学生的多元评价,综合素质改革。
但是这个变化不是很大。
浙江高考改革看全国
问:新高考改革在探索中不断的完善。浙江的这种大调整对全国的新高考改革有什么重要的意义和指导作用?
我们知道,按照整个高考改革的步骤,北京、天津、海南、山东省在2017年从高一学生开始启动新高考改革,2018年全国有18个省市启动新高考改革,到2019年,全中国有7个省市启动新高考改革。
浙江和上海肩负着先行先试的任务,所谓先行先试其实具有两方面的责任,一方面是积累经验,要怎么去做。第二是发现问题,怎么去调整和完善这个方案。
其实这两个都是非常重要的,积累经验便于下面更好地去做,而发现问题是让新高考方案更加完善。浙江省在推进过程之中发现问题进行调整,对全国完善高考改革方案是有启示意义的,有几个方面需要注意。
第一个问题,浙江的高考改革是为了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包括考试选择权,科目选择权,课程选择权,还有学校和专业的选择权。
这些设想都非常好,但是怎么样落地是我们关注的。比如,浙江为学生选考科目提供了四次考试机会(从中选两次),上海只提供了一次考试机会,浙江的选择空间更大,按理讲是更好的改革,但现实中出现了更加功利的应对。
这就提示各个地方教育部门、考试院在涉及选考时间、选考次数的时候要慎重考虑了。
我们知道,中国高考改革包括了两个层面,一个是录取制度改革,一个是考试制度改革。
现在更多的是基于考试制度改革,在录取制度改革方面还有所限制。
考试制度方面,我们更多强调的是科目改革,以前参加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现在变成3+3。但是最终录取的主体没变,还是按照分数从低到高排序录取。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设置选考,选科,貌似让学生获得了很多的考试机会,但结果是最终还是按照分数进行录取,这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现在浙江把高二的选考都移到高三,这就启示其他地区,尽量不要在高二设置选考。我们建议,如果在高考录取制度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各个地方设置的选考最好是一次,而且要放在高三下学期进行。
上海有两门选考是放在高二进行,一门是地理,一门是生物。如果放在高二,有的学校有的学生会在高二把这两门给选掉,以便高三的时候专攻3+1。
本来应该是按照个人的兴趣6选3,但如果高二可以考两门,学生就可能重点考虑先选择这两门。
现在广东省的高考改革方案是在高二设立四门选考,我们认为这个要谨慎考虑,因为如果四门科目在高二考试,学生可能会从里面四选三,导致选科不是真正地满足学生更多的兴趣选择,因此选考的设计要理性。
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就要跟录取制度改革相对应。如果录取制度还没有真正改革的情况下,学生的选择权要合理设计,否则可能会给学校的教学带来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物理科目的选择。
在上海和浙江的试点过程中,物理科目的问题都出现了。如果选择物理科目,可以报考很多的大学和专业,因此最初预判很多人会选物理,但是现实中为什么会存在选物理的学生减少的问题呢?
因为是按照学生参加物理科目考试后的百分位赋分,就是说在浙江,如果你在考生中占到前1%,就是第一等级,赋分100分。
在上海如果你是前5%,A+,A+对应70分。是按照科目中考生的比例来分等级,每个等级之间相差3分。
这样很多家长就会考虑,选这个科目考生的实力如何,如果这个学生的物理实力不是很强,或者是成绩处在中等,他就可能不选物理了,因为如果选物理的话,跟高分的学生在一起,等级就低。
我们发现中低分段的学生可能不太愿意选物理,而中分段低分段的学生不选物理导致的结果就是,高分段学选物理的学生减少了,获得更多等级的人数下降了,因此考生不会选物理。加之社会舆论的炒作,就会产生弃考物理这种现象。
如果这种情况恶化就会非常严重,因此就涉及到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调整,现在浙江在行进过程之中采取的是最低保障基数的做法。
对其他的地方来讲,在刚刚启动改革之前,就应该规避这个问题,进行更加科学的论证。2017年对高一学生来说,高考改革刚刚启动,还没开始选科,我们应该把选科的方案进一步完善,不能等学生选了之后,出现问题又要用其他方式来打补丁。
我们认为,物理和历史两门科目在语数外之外对其他学生很重要,因此,可以对这两门科目专门设置赋分的比例,不涉及到学科不公平的问题。
现在语文、数学、英语是必考科目,其他科目是选考科目,为什么语文、数学、外语可以作为统一科目呢?
这不存在科目不公平的问题,这是我们在根据基础教育的发展,来听取各方面人士的意见之后决定哪几个科目很重要,就可以对其进行特殊相应的等级赋分。
举个例子,其他的科目百分位赋分,比如说1%是A,是1等级,那么物理是否可以提高到2%,这个完全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整。
学生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你愿意选就选,不愿意选也没关系,只要提前公开,自己根据这个政策来选,对所有学生都是公平的,关键是前面我们的论证要科学。
第三个问题,各省教育考试院,对物理科目或者所有选科科目进行赋分调整,这是教育考试部门对考试制度的改革,同时还应进行大学招生改革。
为什么选物理比较少,跟大学招生的要求也有关系,在高考招生中大学提出不同的选考科目要求,但是很多大学其实比较随意,不是特别规范。总体可以提四大类的科目组合。
第一,科目不限,什么都可以报考;
第二,提出一个科目要求,必须选一门科目才能报考;
第三,两个科目要求,选两门中的一门可以报考,
再就是三个科目,选其中一门可以报考。大学在招生改革中提出的科目要求比较低,有很多提出科目不限的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选择物理科目,91%的专业可以报考。但不选物理影响也不是特别大,选择化学、生物也可以报考,或者科目不限也可以,所以大学要对专业提出的科目要求进行规范。
浙江现在在做一个工作,就是组织有关专家对高校的专业选科要求进行设计、论证,提出一个指引,高校参考这个指引,提出选考科目要求。
同时,教育部应该对高校在新高考之下的招生提出规范性要求,这样便于推进高考改革,引导高中合理地去开展教学,同时也引导学生合理地选择自己的科目组合。
当然这个过程中也需要高中加强对学生的生涯规划教育,要求学生结合兴趣以及未来的升学规划合理选择适合自己的科目。
新高考改革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到千千万万的学子,感谢熊丙奇教授带给我们浙江新高考改革的新方案,我们也期望浙江新高考改革的尝试,能够指导于全国各地的新高考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