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学前教育:新增15万学位 未来再建1100所新园
摘要:教育,承担着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将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习近平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提到“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
教育,承担着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将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习近平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提到“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
有市民提出 “在香港中路,从海天大酒店,一直到高雄路这个区段,不断有新的居民楼产生,但没有相应的学校配套。这里面不仅仅是没有学前教育的配套,包括基础教育阶段的配套都是非常欠缺的。”
市委常委市教育局局长邓云锋表示,青岛市从2011年到2013年做了第一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又启动了第二个学前教育计划,这四年来新增了公益普惠性的学位15万个 ,“从2014年开始到2020年,计划要建1909所中小学 ,其中接近1100所是幼儿园,所以我们未来幼儿园建设在不断加大。”
目前,全市在园幼儿达24.1万人,入园率98.5%,学前三年教育实现全面普及,有效解决了“入园难”问题,其中80%幼儿可进入公办幼儿园和政府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基本解决了“入园贵”问题。通过幼儿园招生制度改革,主城区三分之二的幼儿园实行了就近入园,让幼儿在家门口即可享受良好的学前教育。建立了学前教育资助体系,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残疾儿的入园机会,真正实现了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的宗旨。
2016年,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与比较研究报告显示,青岛市学前教育普及水平指数排名第一。
青岛市现为全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2016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在我市举行,时任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出席并讲话、山东省副省长王随莲致辞。
深化改革,构建普惠性学前教育政策体系
为保障落实学前教育改革,青岛市颁布了《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对学前教育机构、保育与教育、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扶持与保障、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作全面规定,将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法制化。
市政府颁布第一、二、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出台学前教育设施布局规划、经费投入、教师编制、配套幼儿园管理、信息化建设、幼儿资助、招生和收费、早教机构管理等配套文件,为学前教育普惠性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政府主导,构建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市政府连续四年将幼儿园建设列入市办实事,2011年至2016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029所,全市90%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免费对新建、改扩建幼儿园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对1400所农村幼儿园进行饮用水卫生质量检测。实施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全市80%的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完成信息化设备配备工作。
各区市实验类幼儿园纳入财政拨款范围。每个镇(街道)举办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其中80所被核定为独立建制事业单位。启动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举办幼儿园脱钩改革,逐步将党政群机关办园移交教育部门管理。参照政府部门办园投入政策,支持企事业单位办园、集体办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服务。
制定《青岛市普惠性民办园管理办法》,明确普惠性民办园准入资质、收费标准、权利义务、监管和退出机制等。对普惠性民办园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按照保教质量、办园成本等情况确定其收费和财政补助标准。目前,全市认定普惠性民办园共164所,提供普惠性学位约3.3万个。
2013年出台《青岛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由区市政府投资并组织建设,建成后由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立回购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奖补制度,市财政按照50万元/班的标准,支持主城区政府回购2013年前的出让地性质的配套幼儿园。
加大投入、落实政府责任,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2011-2016年,全市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累计达56.9亿元,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达到5%。学前教育生均财政投入由2011年的1270元提高到2016年的5521元,增长了3.3倍。
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提高到850元/年以上,部分区市达到1500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定额补贴标准提高到2400元/年,部分区市达到3600元。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标准提高到1800元/年。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残疾幼儿、孤儿免除保教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按照不低于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的标准予以补助。政府出资为全市在园幼儿购买校园意外伤害保险。
落实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保险所需经费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列入区市、镇(街道)财政预算,全市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月平均工资达到3200元。探索通过财政专项补助形式,支持公办幼儿园落实非在编幼儿教师待遇。
强化队伍、创新管理,完善幼儿园质量提升机制。
2011年以来核增公办幼儿园编制2148个,补充公办幼儿教师964名。实施三年一轮园长、幼儿教师全员培训,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通过发放免费培训券,支持无证幼儿教师考取教师资格证。全市园长和幼儿专任教师中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达到83%,幼儿园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
借鉴义务教育学区制改革经验,探索城区幼儿园片区化管理,全面实施农村幼儿园镇域一体化管理,通过以强带弱、资源共享等措施,增加优质园数量。大力推进示范园创建活动,全市省、市示范类幼儿园增加到660所。
目前,全市各类早教机构达到500余处,每年向婴幼儿家庭提供约11万人次免费早期教育指导服务,2-3岁婴幼儿家长受指导率达到80%以上。
青岛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经验得到了国家、省有关部门认可。先后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的全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现场推进会、教育部召开的学前教育第二、三期行动计划部署会、山东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推进教育规划纲要落实工作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先后两次以专报形式,在全国推广对我市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建设经验。
青报教育在线iqdedu.com 周寒梅
责任编辑:青报教育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