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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职业学生招生录取工作如何进行?青岛发布实施意见

2023-03-28 18:29 青报教育在线

摘要:3月28日,青岛市教育局发布《关于2023年全市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职业学校报名方法、招生办法、志愿和批次设置、录取工作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青报教育在线讯 3月28日,青岛市教育局发布《关于2023年全市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职业学校报名方法、招生办法、志愿和批次设置、录取工作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具体如下↓↓↓

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职业学校、初中学校,有关民办职业学校,行业办学和技工学校: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现就2023年我市初中起点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职业学校招生类别分为: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简称“3+4”本科)招生、初中后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简称“五年制高师”)招生、职普融通实验班招生、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简称“五年制高职”)招生、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简称“中职技校”)招生五个类别。

五年制高职招生包括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含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

一、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考生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报名条件和办法按《青岛市教育局2023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意见》(青教通字〔2023〕  号)规定执行。

(二)“3+4”本科、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职普融通班招生对象只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且须参加我市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需要面试、加试的专业须面试或加试合格)。

(三)初中后五年制(包含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原则上应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考虑试题难易因素,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学生录取前必须通过面试,主要考察普通话、表达能力,并进行心理测试,确定学生具有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进行。

(四)三年制中职、技校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招生。本地应届初中毕业生(特教学校、鼎志班和足球后备人才除外)不实行注册入学。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外地生源只能报考三年制中职和技工学校批次,可注册录取(有特殊规定的学校或专业除外)。凡由招生学校规定了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的专业,不允许注册录取我市考生(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职普融通实验班不实行注册录取。

(五)报考五年制高师或需要面试的职业学校或专业,考生须提前参加招生学校的面试,面试合格方具备录取资格。具体面试安排参见相应招生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

二、招生办法

(一)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分级管理。“3+4”本科、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招生由市招考院投档并审核预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职普融通实验班、中职技校招生由市招考院批准录取。

(二)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市级统筹,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符合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可以同时兼报面向本区、市招生的普通高中。

(三)我市“3+4”本科作为提前批录取,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含公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民办高中和各类职业学校)录取。

(四)我市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职普融通实验班除外)和技工学校可以注册录取的方式招收外地生源,由招生学校负责办理录取手续。

中职注册录取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报名时,须持初、高中毕(结)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注册录取须控制在各校中职招生计划总量内。

(五)职业学校招生中有面试要求的专业,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并须在招生平台申报招生计划时,注明“须面试合格”字样,录取投档时将关联面试合格名单数据库投档,未参加招生学校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投档。

有面试要求的招生学校,须在4月28日(星期五)前将《2023年青岛市职业学校面试安排表》(附件1)纸质和电子版报市招考院中招处。在5月7日(星期日)至12日(星期五)各校须完成面试工作,5月16日(星期二)将面试合格考生分专业录入“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同时将打印盖章的合格考生名单报市招考院中招处备案,面试考生合格名单内容包括:学校代号、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学籍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初中毕业学校、合格证编号(其中学校代号、专业代号、专业名称以市招考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同一招生学校有多个面试专业的,须分专业分别上报。

各职业学校务必严格按规定时间和格式上报面试合格名单并在平台录入面试合格信息,若因此造成的录取投档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

三、志愿和批次设置

(一)志愿批次按顺序设置为:提前批(“3+4”本科)、普通高中批、分数带、五年制高师和三年制中职职普融通实验班 (以下简称“五年制高师和职普融通”)批、五年制高职批、中职技校批。

(二)提前批志愿为4个平行志愿;五年制高师和职普融通批志愿为2个平行志愿;五年制高职批志愿为3个平行志愿;中职技校批志愿为1个志愿;职业学校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1个专业。所有批次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和“学校服从调剂”志愿。

(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可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四、录取工作程序

录取结果和投档满额学校名单等信息在“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登录青岛教育政务网,网址:http://edu.qingdao.gov.cn,通过“招生考试”栏目中的“便民服务系统”进入)统一发布,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及时查询录取去向,按时到招生学校报到。

录取工作分2个阶段进行(具体工作进程详见附件2):

(一)第一阶段:完成提前批(“3+4”本科)、五年制高师和职普融通批、五年制高职批、三年制中职技校批投档。

四区(指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和高新区网上填报分数带志愿时,全市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同时调整已填报的“五年制高师和职普融通批”、“五年制高职批”、“三年制中职技校批”志愿。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3〕37号)文件要求,不允许职业学校退档和改录。

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并公布录取结果后,考生自行登录平台查询第一阶段投档结果,并按规定时间到招生学校报到。有缺额计划且需要面试的职业学校组织第二次面试,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参加面试。各职业学校在平台完成第一阶段投档考生报到信息确认工作,并在省计划管理平台完成计划调整工作。

(二)第二阶段:职业学校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有缺额计划的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未投档考生可参考市招考院公布的职业学校第一阶段投档满额学校名单,到未满额的招生学校报名参加缺额补录。各招生学校根据生源组织情况,按照市招考院要求在录取平台提报缺额补录录取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驻青招生学校通过中考平台办理录取手续(含注册录取)。

中职部分的录取,市招考院集中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直接办结录取手续;“3+4”本科、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部分由省考试院负责审核及打印录取新生花名册。8月4日(星期五)后,不再接受新办理录取手续的申请。相关职业招生学校须按省考试院要求规定的时间完成网上招生计划调整。

(三)市招考院和有关职业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办结录取表盖章手续。

五、录取原则及要求

职业学校招生录取遵循以下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职业学校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含口语和听力)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二)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青岛市的职业学校继续按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青岛市以外的职业学校按招生学校进行投档,专业由招生学校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安排。

(三)“3+4”本科、五年制高师、职普融通实验班、五年制高职,全市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分别统一划定各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允许职业学校在计划公布前划定我市考生分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分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或相应批次分数线的考生不予投档、录取。各校须在4月28日(星期五)前向市招考院中招处申报本校拟设最低线的专业及最低控制线。每个学校每个层次最多一个专业设最低录取分数线。

(五)注册入学由市招考院在职业学校第二阶段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前由招生学校将考生的初、高中毕(结)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照片通过平台上传,并由市招考院审核完毕。市招考院对该类学生单独打印录取新生名册。

(六)职业学校招生录取优待加分政策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3〕36号)文件规定和办理办法执行。

(七)青岛烹饪学校“鼎志班”招生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3〕37号)文件规定执行。“鼎志班”招生计划单列,不纳入全市招生平台志愿填报计划之内。被推荐参加“鼎志班”招生的考生,可以兼报其他志愿。“鼎志班”招生实行注册录取。

(八)足球特长生招生。足球后备人才招生按《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学校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教通字〔2023〕12号)文件执行。

(九)特教学校职业中专招生。特教学校职业中专层次的招生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实行注册入学。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各区市和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今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要严厉打击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欺诈行为。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

各区市招考部门、各初中学校和招生学校须在门户网站上及时登载本年度职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进一步加强对初中毕业生的报考指导和服务工作。

各初中学校不得限制和强迫学生选报志愿,不得扣押学生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书;各招生学校不得进行不实招生宣传。招生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严于律己,带头抵制不正之风,切实做好招生的各项工作。各区市应严格管理考生报考信息,不得违规对外泄露考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