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今年黄岛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各有多少?招生政策又有哪些规定?
4月27日,区教体局下发四个通知,就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做了相关安排。今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各有多少?招生政策又有哪些规定?下面,就带大家一起去了解一下。
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招生入学规定
●入学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延长至8周岁。
●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免试入学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办中小学实行划片相对就近入学政策。
●特长生招生工作要求
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青岛市中小学足球后备人才招收办法》规定,我区部分初中学校拟招收部分足球特长生。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保障工作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青教通字〔2014〕17号)要求,各学校采取措施,保障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区特教中心面向全区招收智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就读。适龄视力、听力残疾儿童和少年,分别到青岛盲校和青岛中心聋校就读。所有残疾学生均享受全免费教育。
●驻地部队子女入学工作
凡在我区服役的部队军人,其子女在办理入学手续时,与当地市民子女享有同等待遇。
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
1.时间安排:
东区:
网上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23日
学校审核时间:6月24日— 7月2日
统一录取时间:7月3日—7月7日
统一补录时间:7月11日—7月12日
西区:
现场报名时间: 6月17日-18日
统一补报时间:7月29日-30日
2.报名方式:
东区小学入学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各小学的招生计划将由局根据各学校网上报名人数,当年毕业班数、学校规模等情况最终确定,录取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公示。
西区小学实行到学校现场报名。所有学校的划片范围和相关要求可登陆黄岛区教育体育局网站查询,也可到学校门口看招生简章。
3.本区户籍学生家长需同时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产证进行报名;非本区户籍学生家长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青教通字〔2014〕17号)要求,持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4.原胶南户籍学生家长在东区务工一年以上且在东区租住一年以上和原开发区户籍学生家长在西区务工一年以上且在西区租住一年以上,可按外来务工子女租赁房学生审核录取。
5.新建大珠山瓦屋小学招生区域:海之韵小学原招生区域内世纪大道以南、飞宇路以西隐珠街道所辖区域以及滨海办事处的王家村和石甲村。
新建朝阳小学(赵家庙小学迁建校)招生区域:灵山卫办事处辖区内海港路向北延伸至青岛小镇(含青岛小镇,不含青岛小镇以北住宅小区和村庄),向南到泰山东路,再向东到东门路,然后向南到滨海大道(含东方华庭、云龙港湾小区),该路线以西区域。
铁山九年一贯制学校将投入使用,铁山中心小学和铁山中学学生将整体分流到该校。
6.新世纪小学计划招收4个班,划片招生结束后,若仍不满招生计划,将面向全区招收具有黄岛区常住户口、有寄宿需求的学生,若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将进行电脑派位招生。
7.今年仍有一部分学校出现招生压力过大,无法容纳全部学生的情况,我局将在招生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租房学生调拨到周边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初中招生
1.区局对初中招生严格把关,对局属小学六年级和部分办事处小学毕业生的入学资格进行统一审核,根据市局招生意见及区局有关规定,统一确定局属小学和部分办事处小学毕业生的初中就读学校。按照招生政策,对在各局属小学就读的片外生,一律回片内初中学校报名就读。
2.开发区实验初中、开发区第四中学、开发区第六中学原划片范围不变,根据招生计划,招生学校先招收本区户口片区内自购房学生,其次招收片区内户口无房户和区外户口自购房学生,再次招收区外户口租赁房学生,如果超过招生计划,将对超出计划部分学生统一调拨到有空位学校。
3.外国语学校(开发区六中)仍面向长江路办事处区域提前招收4个小班,共160人,采取学生自愿报名的方式,一经录取,不得改报其他学校。
4.致远中学初中部今年仍招收寄宿制初中生,采取划片和部分招生压力大的区域(长江路办事处区域各小学)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如果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将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没派上位的学生回原片区学校就读。致远中学初中部提前报名,一经录取,不得改报其他学校。
5.因购房居住地变动而要求跨片调拨的本区小学毕业生及本区户口非本区小学毕业需回区就读的学生,应由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2017年小学升初中跨片调拨申请单》及《2017年外地回区学生报名登记表》,由招生和毕业学校审查同意,经区局批准后依据有关招生文件办理。
日程安排
●3月—4月,区局组成审核小组对局属小学和部分办事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材料进行审核。
●3月29日—30日(周三—周四),东区小学升初中跨片调拨审核,跨片调拨申请表需一式三份。
报名材料:本区户口学生需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原件;非本区户口学生需携带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所需所有证件原件。
地点:学籍管理办公室(紫金山路34号)。
●6月5 日-6日(周一一周二),致远中学初中部学生报名。
划片范围:下庄小学、山东科技大学教工子女、灵山岛小学。
自愿报名:面向招生压力大的长江路办事处各小学报名。
报名方式:按要求填写致远中学下发的学生报名表一式三份,以小学为单位汇总后报致远中学两份,经致远中学审核后报局一份。
●6月17日-18日(周六-周日),西区初中学校统一报名(符合条件的区内局属小学、镇街小学及区外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均可由监护人持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到相应的西区局属初中学校报名。
●6月19日-20日(周一一周二),东区外地回区学生报名登记(包括西区小学毕业且户口在东区的学生)。报名表自行从“黄岛区教育体育局”网站上打印,此表需一式两份。
报名材料: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小学毕业证和学籍证明;
报名地点:学籍管理办公室(紫金山路34号)。
●6月30日(周五),镇、街道各小学向初中学校报《初中入学报名单》。
●7月14日(周五),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结束,各校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咨询电话:
西区:88192532 东区:86988782
2017年黄岛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和形式
1.科目
2014级学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下同)、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区教体局具体实施,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区教体局有关规定执行;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信息技术不合格考生可以申请重考。
2015级学生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区教体局具体实施。
本区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从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转入的学生、在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回我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本区户籍学生,需要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区教体局具体实施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考试。
2.考试形式
思想
品德实行开卷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英语口语和听力实行上机考试,其他科目实行闭卷考试。考查科目考查形式由初中学校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自行确定。
二、各科目原始分值及考试时间
各科目考试日期统一安排在6月11日(星期日)-17 日(星期六)
考查科目由各初中学校在5月5日(星期五)前完成。
三、成绩使用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性考试成绩,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8个科目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分ABCDE五个等级,E等级为不合格等级)两种形式呈现,各科目等级划分标准为:根据参加考试学生人数,成绩从高到低A等10%、B等20%、C等30%、D等35%、E等5%。
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3个科目以等级(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形式呈现。思想品德和信息技术科目以满分的60%作为合格标准。体育与健康科目满分为60分(过程管理考核30分,目标效果测试30分),学生过程管理考核和目标效果测试均达到18分以上(含18分)为合格。
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形式呈现。
学生可通过黄岛区教育体育局网站查询系统免费查询本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2017年继续仅向各初中学校提供学生的学业考试等级成绩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教师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四、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
学生考试科目、考查科目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由初中学校组织补考,补考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补考仍不合格者颁发义务教育证书。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颁发义务教育证书。
咨询电话:
西区:88192532 东区:86988782
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安排
招生计划
2017年,全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227人,其中,东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544人,西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503人,青岛六中面向全区招生80人,青岛九中面向全区招生100人。
招生对象
1.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具有黄岛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黄岛区户籍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2.非黄岛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报名、考试和录取,必须符合青岛市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填写《外地户籍考生报考本区普通高中申请表》,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严格审核。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统一使用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
2017年普通高中报名要求
一、网上志愿填报
(一)报名时间
5月18日(星期四)8:00-5月20日(星期六)20:00
(二)网上志愿填报网址
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http://wsbm.qdedu.gov.cn/)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址进行报名。
2.考生网上报名需选择自己的报考志愿(含是否服从分配)、填写监护人的有关信息和考生的其他信息。其中考生第一志愿、监护人有关信息、联系电话、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等信息为必填内容。
3.考生报名信息填报完成并确认提交后,应同时打印《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表》。普通高中志愿提交完成后不能再修改。
4.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初中学校现场确认报名。届时,学生加分优待项目信息由所在初中学校汇总后报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现场确认
(一)普通高中现场确认报名地点及时间。
1.地点:考生所在初中学校。
2.时间:
5月21日(星期日)上午8:00至下午6:00。
5月22日(星期一)补充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1.《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表》一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2.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档案(含《综合素质发展评价表》、《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学生成长的标志性成果、至少一份研究性学习报告等)。其中,标志性成果包括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各类比赛、评优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反映个人成长的其他成果资料等;
3.享受加分优待政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待规定
●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持市侨办出具的有关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少数民族考生(持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并经毕业学校在复印件上盖章认定;非青岛户籍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加5分;
●台湾籍考生(持市台胞联谊会出具的有关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上述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总分低于全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线10分以内的,可由区教体局统一调拨到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公办普通高中。
为确保考生加分、优待材料的真实性,区教体局将在普通高中报名工作结束后进行审核确认,同时在黄岛区教育体育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享受加分、优待政策考生信息同时反馈至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
以上各种证件的原件,由初中学校查验后返还考生,证件复印件及其他报名材料由报名学校保存在考生的报名档案袋中。享受加分优待政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初中学校统一汇总或随特殊考生表格一起报。
(三)考生所在初中学校通过“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组织现场确认,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一份经学生或家长签字确认后由所在初中学校统一报区招生办(东区紫金山路34号,西区原珠海中路17号),一份交由学生或家长留存。
(四)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而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即可,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于6月8日(星期四),到学籍所在初中学校领取准考证;外地回青考生和往届生,持《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表》和户口簿到区招考办领取准考证(东区紫金山路34号,西区原珠海中路17号)。
三、外地回区考生和往届生报名
(一)外地回区考生(指户籍是黄岛区,在黄岛区以外初中就读,回黄岛区参加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黄岛区往届生(须具有黄岛区户籍)报考高中阶段学校,须于4月27日(星期四)至5月1日(星期一)进行网上注册和资格审查,网址:http://wsbm.qdedu.gov.cn。学生本人须于5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到黄岛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东区紫金山路34号,联系电话:86883586;西区原珠海中路17号,联系电话:86178607)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网上志愿填报和现场确认。
(二)外地回区考生需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县(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往届生需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外地回区应届考生2016年6月已经在青岛市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的,其成绩予以认定。往届生和没有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的外地回区考生必须重新参加2017年的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
志愿设置与录取
考生可以同时报考“3+4”本科和本区内的高中段学校以及市招考办公布计划的职业学校。其中:“3+4”本科作为全市提前批次录取,已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录取。录取时严格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分批次择优录取;被上一个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的录取。具体如下:
1.创新班志愿填报与录取。
2017年开发区第一中学和致远中学继续各招收创新实验班(简称创新班)学生40人,只设一个志愿。创新班学生面向东区招生,单独设班。凡符合条件的东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自愿报名。创新班志愿只能在考生报考第一志愿时选报,报考第二志愿时不得选报。报考创新班的考生在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招生学校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见招生学校面试通知)。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报名人数,兼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的形式择优录取,不享受指标生待遇,录满计划为止。报考第一中学或致远中学“创新班”未被录取的考生,该志愿等同于第一志愿学校普通班志愿,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普通班录取。
2.专业班(特长生)志愿填报与录取。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特长生)的考生,须先参加专业测试,合格后才能报考相关学校。专业班和特长生考生志愿只能在第一志愿填报专业测试合格的学校,不允许兼报不同高中学校或不同专业。报考第二志愿时为普通类考生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分配。报考专业班(特长生)的考生,若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可参与普通类考生的录取。招生学校要制定专业测试方案,并报区局备审后实施。5月6日(星期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特长生)的考生到所报考高中学校进行专业测试报名;5月13日(星期六)上午8:00各学校统一开始专业测试,5月17日(星期三)前公布专业测试合格名单。专业测试合格名单确定办法为:区第五中学按参加本校测试考生数量80%的比例,择优确定音乐、美术专业测试合格名单;青岛明天中学自行确定美术专业合格比例,择优确定测试合格名单;其他招生学校以1:1.5的比例按照学校招收专业分别发放专业测试合格证,测试合格学生数量达不到学校计划要求的,招生学校减少直至取消招生计划。
第五中学专业班录取:在确定全区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优先录取在初中阶段参加区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比赛获个人一等奖的考生和本校音乐专业测试前4名、美术专业测试前8名的考生,再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至满额(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各学校特长生录取:东区根据特长生招生计划按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单独划线录取。西区根据特长生招生计划和报考成绩确定全区最低录取资格线,按照学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对个别专业素质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文化课在最低录取资格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由招生学校确定是否优先录取。若录取未满额,剩余计划转为普通类计划。
专业(特长)生一经录取,必须按照学校的培养计划,参加相关专业训练及比赛活动,不得转为其他科类和专业学习。区局将对专业生和特长生培养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并纳入学校考核。
3.普通类考生志愿填报与录取。
所有考生可填写两个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同时需根据自己的意愿注明“是否服从分配”,填写“服从分配”且达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如未被所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由区局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含青岛九中)。
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别划定东、西区录取工作线。在录取工作线以上,按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至计划满额为止。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的,从第二志愿报考本校的未录取考生中择优录取。第一、二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东区按照第一中学、致远中学、王台高中;王台高中、致远中学、第一中学的顺序;西区按一中、二中、实验中学、五中、八中,八中、五中、实验中学、二中、一中的顺序,从服从分配的线上考生中向缺额学校择优循环录取。仍不满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将进行补录,从工作线下报考该校的考生中和服从分配的考生中根据学业成绩择优录取,录满为止(方法同工作线上服从分配考生录取)。如果青岛九中参与服从分配录取和补录,将优先择优录取。
第一、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考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第一、第二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优先录取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学科等级组合择优录取:首先通过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组合择优录取,若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相同,再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级组合择优录取,若物理化学生物等级也相同,最后通过历史地理等级组合择优录取。
(1)指标生确定与录取。
取各公办高中普通班65%的招生计划作为指标生名额,按照初中学校九年级在籍学生数,分别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对严重违背教育规律、违反办学行为规范、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和引起严重后果的初中学校,将调减其指标生分配名额。
指标生人选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和学业考试总分确定,且总分必须在全区录取工作线上;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学科等级组合择优确定。指标生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加30分后参加录取,指标生加分只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有效,指标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指标生应在注册学籍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而正常转学的学生须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以上),各初中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籍和就读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名单上报区局,并通过合适的方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2)“中美班”志愿填报与录取。
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南第一高级中学(简称胶南一中)继续招收1个中美合作办学班(简称中美班)共30人。报考胶南一中“中美班”的考生须为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美班”录取工作线为全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线,作为胶南一中招生提前批次录取。若录取不满额,剩余计划转为普通生录取计划。
4.青岛六中与青岛九中志愿填报与录取。
2017年,青岛六中和青岛九中面向黄岛全区招生,招收计划分别为80人和100人。录取时,采取东西两区报考考生统一择优录取的办法。
报考青岛六中的专业类考生除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还需要参加学校于2017年5月14日(星期日)组织的专业测试(详情关注青岛六中网站http://www.qd06.qdedu.net,咨询电话:86935309、86935310、86935307),专业测试满分50分。录取时,将东西两区报考青岛六中的考生学业成绩加上专业测试成绩后,从第一志愿考生和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第二志愿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报考青岛九中的考生,参照东西两区最低录取工作线,按照报考志愿对线上考生择优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满计划,在工作线上从东西两区服从分配的考生中优先择优录取;仍不满额的,从线下报考该校的考生中和服从分配的考生中优先择优录取满额为止。报考青岛九中未被录取考生根据报考志愿参与相关学校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志愿设置与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西区有青岛明天中学,东区有志贤中学、上戏艺校普高班、青岛为明学校。第一志愿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第二志愿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如报考则第二志愿作废;第一志愿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考生,第二志愿可以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第一志愿或者第二志愿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不能填写“服从分配”,如填写“服从分配”作废,不参与公办普通高中的“服从分配”调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在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按照志愿进行,但其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市局规定的最低录取线。各高中学校严禁招收已被我区其它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学校可根据宣传需要,自行设计招生简章,经区教体局审查同意后发布。
有关政策规定
1.“3+4”本科录取先于普通高中录取,已被“3+4”本科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高中招生任何录取。
2.全区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
3.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在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严格按照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录取新生。
4.特殊教育学校招生。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继续面向全市招生。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盲、聋初中毕业生,在参加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后,未被各类学校录取而符合上述两校招生规定的,经本人申请后,可由两校择优录取。
5.各高中学校要充分使用好各种资助政策,使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6.各高中学校的录取名单报区局审批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不予承认学籍。各招生学校于9月15日前到区局普教科和职教科办理新生学籍。
咨询电话:
西区:88192532 东区:86988782
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招生计划
2017年,区内职业学校计划招生8399人,其中区内生源计划4988人。
招生形式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包括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4”本科)、高等师范教育专科、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教育。
招生办法及安排
●招生办法
1.黄岛区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纳入市招生平台进行统筹管理,实行统一招生录取。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可以同时兼报面向黄岛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即考生报考市招考办公布计划的“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专科”、“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同时可以兼报面向本区招生的普通高中。
2.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分级管理。“3+4”本科、高等师范专科、五年制高职招生由市招考办投档并审核预录取,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市招考办公布招生计划的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招生由市招考办批准录取。
3.3+4本科、高等师范专科、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只面向青岛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且须参加青岛市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
4. 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招生。青岛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实行注册入学。往届生可采取注册录取(有特殊规定的学校或专业除外)。凡由招生学校规定了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的专业,不允许注册录取青岛籍往届生。普职融通实验班不实行注册录取。
5.报考高等师范专科或需要面试的职业学校或专业,考生须提前参加招生学校的面试,面试合格方能录取。
6.我区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普职融通实验班除外)可以注册录取的方式招收外地生源,由市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东西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青发〔2016〕41号),支持具备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与西藏日喀则市、贵州安顺、甘肃陇南市、山东菏泽市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7.办理中职注册录取的往届生、高中毕(结)业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报名时,须持初、高中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户口簿。
●招生安排
1.招生报名。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于5月18日(周四)8:00至5月20日(周六)20:00,登陆 “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网址:http://wsbm.qdedu.gov.cn/)。
2.招生录取
(1)各批次志愿顺序。实行职业学校招生市级统筹的区市,志愿设置顺序为“3+4”本科批、普通高中批、初中起点高等师范专科和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批、五年制高职批(含与部分高职学院联合开展的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班)、中职技校批,共5个批次。第一次投档时,三年制中职招生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设置投档录取比例,投档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2。在现有招生工作进程和模式基础上,把目前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二次招生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改为考生在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市招考办统一投档的模式。各专业第二次招生投档分数线不能低于本专业一次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在一、二次招生录取结束后,剩余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生源。
(2)各批次志愿设置。“3+4”本科批志愿为4个平行志愿;师范专科和三年制普职融通实验班批志愿为2个平行志愿;五年制高职批志愿为4个平行志愿;中职技校批志愿为2个平行志愿;职业学校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1个专业。所有批次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和“学校服从调剂”志愿。
(3)录取原则。职业类学校招生实行分数制录取方式,按8个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由市招考办公布计划的职业学校录取总分78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含听力、口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同分考生按照数学、物理、化学、语文、英语(含听力、口语)、历史、地理、生物的顺序,依次比对分数成绩,分数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录取工作程序。录取结果和投档满额学校名单等信息在“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wsbm.qdedu.gov.cn/)”统一发布,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及时查询录取去向,按时到招生学校报到。
录取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7月6日-7月31日
7月6日,“3+4”本科提前批录取;
7月25日,高等师范专科和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批投档;
7月26日,五年制高职批投档;
7月27日-28日,中职技校批投档。
7月29日-31日,第一阶段录取公布结果,新生报到。
第二阶段:8月1日-8月13日
8月1日-3日,需要面试招生学校组织第二次面试。
8月4日,面试学校完成第二次面试合格信息平台录入。各招生学校在平台完成报到信息确认工作。
8月6日,市招考办公布录取缺额招生计划。
8月6日-7日,考生网上填报第二阶段招生志愿。
8月9日至10日,第二阶段招生投档。
8月11日至13日,第二阶段录取公布结果,新生报到。
第三阶段:8月11日至18日
8月11日至18日,录取未满额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未投档考生可参考市招考办公布的投档满额学校名单,到未满额的招生学校报名参加缺额补录;第二阶段投档满额的招生学校,如有报到缺额情况,也可接受未录取考生报名,进行自主组织生源缺额补录。各招生学校根据生源组织情况,按照市招考办要求在录取平台提报缺额补录录取信息。
3.业余成专招生。九月上旬,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结束后,各初中学校将因特殊原因未升学、需要参加业余成专学习的学生,收集好其基本信息及数码照片等有关材料,登记造册后一并转送当地成教中心校,由成教中心校负责组织搞好业余成专报名注册及教育培训工作。
相关政策
1.“3+4”本科招生。继续开展“3+4”本科招生,青岛市总体保持招生规模与去年大体相当。参与试点的本科学校、中职学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中等职业学校有11所,共计14个专业点,衔接本科高校6所。继续将“3+4”本科列为提前批次,并实行全市统一录取,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各区(市)报考“3+4”本科的考生均允许兼报本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3+4”本科学生转段测试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学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测试工作的意见》(鲁教学字〔2013〕24号)和《山东省职业学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学发〔2015〕3 号)相关要求执行。对于报考“3+4”本科未被录取的考生,各区(市)不得采取降分的办法进行其他批次录取。黄岛区职教中心继续与青岛理工大学合作试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3+4”本科招生(见附件2)。
2.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青岛市扩大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范围,合作专业37个,招生计划2000人左右,试点高职学校4所(试点学校和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试点继续采用“三二连读”计划,在试点的中职学校实施五年制贯通培养,录取安排在五年制高职批次进行。为确保试点质量,试点项目将由高职学院牵头,制定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及考核标准。黄岛区职教中心、黄岛区高职校、开发区职业中专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管理学院等2家高职学校合作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见附件2)。
3.普职融通试点。黄岛区共有3所国办中等职业学校和3所普通高中学校开展试点(见附件3)。采取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设立实验班的方式进行,实验班设在中职学校。实验班学生注册职业中专学籍,学制三年。实验班由对口合作的中职学校和普高学校共同举办,双方签订人才培养框架协议,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验班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450分。实验班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通过组织学生参加春季或夏季高考的方式,为应用型高校提供优秀技术技能人才。黄岛区普职融通实验班报名、录取与职业中专同批次。
4.中职免学费、助学金政策。按照青岛市有关文件要求,从2014年开始,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中职类学校执行免学费入学,由财政按照学校在籍在校人数核拨生均公用经费。民办学校继续执行免学费政策,对于到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与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部分,学校可以按照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根据青财教〔2012〕43号、青财教〔2012〕44号、青教通字〔2013〕64号、青财教〔2015〕29号等文件要求,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占在校生10%)执行每年每生资助2000元。
5.中职技能大赛奖励政策。《山东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奖励办法》规定:参加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及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选手,毕业时可以本人申请,经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学校按有关程序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可免当年的省高职对口招生考试,进入我省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职学校对口专业(专科)学习。《关于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免于技能和专业知识考试的通知》(鲁招考[2014]37号)规定: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春季高考可免于技能和专业知识考试,只参加语文、数学和英语3科文化课的考试,招生计划单列。
咨询电话:86988780
责任编辑:青岛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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