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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举办第七届中小学读书节

字号: 2017-04-18 09:44 来源:青岛市教育局 我要评论(0)

核心提示: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决定联合举办青岛市第七届中小学读书节。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中小学德育综合改革,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中小学生热爱读书、认真读书的习惯,营造书香校园氛围,

活动主题

传承中华文化 弘扬传统美德

活动时间

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

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青岛小作家杯”征文比赛

1.2017年5-6月开展“传承中华文化,弘扬传统美德”征文比赛, 7-9月开展“好书伴成长”征文比赛,体裁不限,小学生、中学生征文字数分别不超过800字、1200字。

2.参赛学生需在文章标题下方署名,顺序为:姓名、班级、学校、区市、指导教师,在文章末尾注明学校地址、邮编、作者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上2个主题参赛作品由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集中收齐本单位参赛作品后分别于7月3日(星期一)、9月8日(星期五)前邮寄至青岛市燕儿岛路20号旭泰花园培训大楼4号楼403室青岛市小作家协会(邮编:266071,联系电话:85723491、13953216172),同时将本单位参赛作品电子稿通过金宏网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3.青岛市小作家协会负责征文比赛的评审工作,并负责向全国少儿期刊推荐优秀作文。

(二)“幸福的种子—做优秀文化传承小使者”青少年绘本创作大赛

1.参赛绘本作品应为设计完整的一本绘本书,有封面、内页、封底;需装订成册,采用平装、精装或立体书等方式制作均可;开本为A4纸大小,可横排、竖排;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蜡笔、水墨、拼贴、打印皆可;具有艺术个性,富有创意。作品主题、内容不限,为参赛人员自行创作,并未曾于其他媒体发表。凡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将有权展览、出版,无须再向作者支付任何费用。

2.参赛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学校、年级、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邮政编码和指导教师姓名。原稿不退还个人。作品以学校为单位收集初评后,报各区(市)少工委。各区(市)少工委、市教育局局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于7月3日(星期一)前将推荐的优秀作品报送至市少工委办公室(市南区闽江路7号府新大厦807房间)。

3.市少工委办公室负责大赛的组织工作,优秀作品将结册出版发行。

(三)经典诵读活动

1.组织全市中小学生诵读以齐鲁文化为代表的优秀传统文化经典作品,增强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和自信。在诵读和学习的基础上,编排优秀作品进行展演,表现形式可以是诵读、舞台剧、校园小品,也可以是富有当地特色的地方剧。

2.活动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学校和有关民办学校在广泛组织发动的基础上,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全市决赛和展示。作品必须为原创,符合本次活动主题,内容积极向上。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每件作品参演人员不超过15人,提交的视频作品要求录制场地光线充足、环境整洁,画面和声音清晰、连贯、完整。作品文件统一采用H.264+AAC编码的MP4文件,幅面要求为16:9,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码流不低于800KPS。各区市教育(体)局每组别选送作品各3个,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选送作品各1个,于9月8日(星期五)前将本单位选送作品光盘(一式三份)和作品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1)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四)“小小百家讲坛”活动

1.组织全市中小学生阅读中国古典文学、历史典故、神话寓言、民族文化、民族抗战等经典读物。通过课堂学习和班会、团(队)会、综合实践活动等,开展主题演讲或故事(事件)陈述,鼓励在题材上突出地域文化、地域特色,加入探求、考证、还原等环节。

2.本活动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学校和有关民办学校在广泛组织发动的基础上,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全市决赛和展示。演讲或陈述要主题明确,内容积极向上,有学生自己的思考和观点,表达真诚自然,所报送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为增强观看效果,可适当加入相关的图文介绍、动画、视频资料等,但不可含有与演讲无关的内容。报送的视频文件格式统一采用MPG4或WMV视频格式,要求录制场地光线充足、环境整洁,画面和声音清晰、连贯、完整,视频码流不低于800KPS,分辨率不低于720*576,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各区市教育(体)局每组别选送作品各3个,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选送作品各1个,于9月8日(星期五)前将本单位选送作品光盘(一式三份)和作品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1)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五)“小小朗读者”活动

1.组织全市中小学生阅读各类经典读物,节选经典读物中精美 的文字,并将其与个人成长、情感体验、感悟体会相结合,运用朗读的方式读出文字背后的价值,实现阅读感染人、鼓舞人、教育人的传导作用。

2.本活动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学校和有关民办学校在广泛组织发动的基础上,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全市决赛和展示。报送的视频文件格式统一采用MPG4或WMV视频格式,要求录制场地光线充足、环境整洁,画面和声音清晰、连贯、完整,视频码流不低于800KPS,分辨率不低于720*576,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各区市教育(体)局每组别选送作品各3个,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选送作品各1个,于9月8日(星期五)前将本单位选送作品光盘(一式三份)和作品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1)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六)亲子听说读写大赛

1.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共同参与亲子听说读写大赛,通过开展家庭亲子阅读活动,营造家庭阅读氛围,推动全民阅读工作的普及和提升。

2.本次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分为小学1-2年级组、3-4年级组、5-6年级组、初中组4个组别。预赛各组别试题和答题纸以电子版统一发布,由各区市和学校具体组织(不设参赛名额限制),5月26日(星期五)前以学校为单位将各组别学生答题纸纸质件分类汇总报送至青岛报业传媒集团(地址:山东路40号广发金融大厦502A,联系人:刘旭阳,联系电话:15953299887),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决赛人员名单。决赛由市教育局和青岛报业传媒集团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青岛报业传媒集团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工作。

(七)成立“青岛市青少年阅读联盟”

1.依托青岛出版集团、明天出版社、青岛市新华书店和青岛市小作家协会等社会资源,成立“青岛市青少年阅读联盟”,定期举办作家巡回公益讲座、青少年同城阅读、作品出版发布会、作家见面会、媒体访谈、青少年阅读论坛等活动,为我市青少年提供阅读指导、古诗文赏读、青少年创作指导、主题阅读、图书导读等活动。

2.“青岛市青少年阅读联盟”相关活动由青岛市小作家协会具体组织实施,各申请学校需填写《青岛市青少年阅读联盟申请表》(见附件3),于5月31日(星期三)以区(市)为单位将申请表纸质件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直接报送。

(八)“阅读伴成长”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阅读伴成长”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新华书店“小小志愿者”、困难学生愿望书单、图书捐赠、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公益开放、助残共读等志愿服务活动。

(九)图书漂流活动

发挥学生自主性、主动性,积极开展班级、校园、校车图书漂流活动,加强班级之间、学校之间的交流与沟通,营造热爱读书、快乐读书的校园氛围。

(十)“亲子共读”活动

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的作用,积极向家长推荐优秀传统文化书籍,鼓励亲子共读一本书。每月确定一个主题,举办亲子共读沙龙活动,改善亲子关系,提高家长素质。2017年11月底举办全市中小学“亲子共读一本书”分享会。

总结表彰

2018年4月,对读书节活动进行总结表彰,颁发比赛获奖证书。

活动组织与要求

(一)提高认识,常抓不懈。各区市教育(体)局、团委、少工委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读书在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中的作用,把读书活动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与各学科课程学习、校园文化建设及课外活动相结合。要把读书活动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之以恒,不断创新,让每一所学校成为阅读的殿堂,让每一名学生享受读书的乐趣。

(二)创新形式,拓展渠道。各单位要创新读书教育活动形式,结合学生实际,策划富有区域特色、学校特色的读书系列活动。要开辟形式多样的活动阵地,在校园中形成读书的浓厚氛围,并积极辐射影响家庭、社区,在全社会形成读书的浓厚氛围。要充分挖掘校外教育资源,组织形式多样的研学旅行活动,引导学生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做到读书活动与实践活动的有机统一。

(三)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各单位要保证资金投入,为学生读书活动提供支持。学校要丰富图书馆藏书,全天候开放图书室、阅览室,班级要建立图书角,鼓励学生捐献、交换图书,最大限度地利用图书资源。要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使学生有时间、有精力阅读。要引导教师以身作则,带头读书、读好书,为学生做好榜样,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要发挥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的作用,引导家长与孩子一起读书,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增强育人合力。 未尽事宜,请分别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市少工委办公室联系。

相关链接:附录1.xls     附件2、3.doc

Tags:青岛市 教育局 中小学 读书节

责任编辑:青岛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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