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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3高职单招综招政策发布!2023年2月6日起选报

2022-11-15 16:22 青报教育在线

摘要: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选报高校和专业。

青报教育在线讯  11月15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并公布了招生计划。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选报高校和专业。

山东省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

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 http://wsbm.sdzk.cn/gzdz/ )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报名高校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

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由各高校自主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原则上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由各高校自主确定。

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生高校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要求确定本校素质测试或面试的内容、标准、形式与办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由各高校自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