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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发布,自2023年起实施

2022-09-14 17:17 青报教育在线

摘要:通知要求,新版目录自2023年起实施。现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需按照新版目录开展对应调整的,具体调整办法另行通知。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结果,2023年下半年启动的新一轮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按新版目录进行。在校生及2022年启动招生、2023年9月入学学生的培养仍按原学科专业执行。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通知,发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新版目录)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

通知要求,新版目录自2023年起实施。现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需按照新版目录开展对应调整的,具体调整办法另行通知。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结果,2023年下半年启动的新一轮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按新版目录进行。在校生及2022年启动招生、2023年9月入学学生的培养仍按原学科专业执行。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说  明

一、《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分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专业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招生培养,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统计、就业指导服务等工作。

二、本目录是在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颁布,2018年修订)》基础上编制形成的。

三、本目录中学科门类代码为两位阿拉伯数字,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代码为四位阿拉伯数字,其中代码第三位从“5”开始的为专业学位类别。

四、除交叉学科门类外,各一级学科按所属学科门类授予学位。

五、专业学位类别按其名称授予学位。名称后加“*”的仅可授硕士专业学位,其他可授硕士、博士专业学位。

六、本目录注明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一级学科,可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此类一级学科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由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

01  哲学

0101   哲学

0151   应用伦理*

02  经济学

0201   理论经济学

0202   应用经济学

0251   金融*

0252   应用统计*

0253   税务*

0254   国际商务*

0255   保险*

0256   资产评估*

0258   数字经济*

03  法学

0301   法学

0302   政治学

0303   社会学

0304   民族学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6   公安学

0307   中共党史党建学

0308   纪检监察学

0351   法律

0352   社会工作

0353   警务*

0354   知识产权*

0355   国际事务*

04  教育学

0401   教育学

0402   心理学(可授教育学、理学学位)

0403   体育学

0451   教育

0452   体育

0453   国际中文教育

0454   应用心理

05  文学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0502   外国语言文学

0503   新闻传播学

0551   翻译

0552   新闻与传播*

0553   出版

06  历史学

0601   考古学

0602   中国史

0603   世界史

0651   博物馆*

07  理学

0701   数学

0702   物理学

0703   化学

0704   天文学

0705   地理学

0706   大气科学

0707   海洋科学

0708   地球物理学

0709   地质学

0710   生物学

0711   系统科学

0712   科学技术史(可授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学位)

0713   生态学

0714   统计学(可授理学、经济学学位)

0751   气象

08  工学

0801   力学(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02   机械工程

0803   光学工程

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06   冶金工程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8   电气工程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13   建筑学

0814   土木工程

0815   水利工程

0816   测绘科学与技术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19   矿业工程

082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821   纺织科学与工程

0822   轻工技术与工程

0823   交通运输工程

0824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5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826   兵器科学与技术

0827   核科学与技术

0828   农业工程

0829   林业工程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农学学位)

0831   生物医学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医学学位)

0832   食品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农学学位)

0833   城乡规划学

0835   软件工程

0836   生物工程

0837   安全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管理学学位)

0838   公安技术

0839   网络空间安全

0851   建筑*

0853   城乡规划*

0854   电子信息

0855   机械

0856   材料与化工

0857   资源与环境

0858   能源动力

0859   土木水利

0860   生物与医药

0861   交通运输

0862   风景园林

09  农学

0901   作物学

0902   园艺学

0903   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4   植物保护

0905   畜牧学

0906   兽医学

0907   林学

0908   水产

0909   草学

0910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

0951   农业

0952   兽医

0954   林业

0955   食品与营养*

10  医学

1001   基础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2   临床医学(同时设专业学位类别,代码为1051)

1003   口腔医学(同时设专业学位类别,代码为1052)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5   中医学

1006   中西医结合

1007   药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同时设专业学位类别,代码为1055)

1008   中药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9   特种医学

1011   护理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12   法医学

1053   公共卫生

1054   护理*

1056   中药*

1057   中医

1058   医学技术

1059   针灸*

11  军事学

1101   军事思想与军事历史

1102   战略学

1103   联合作战学

1104   军兵种作战学

1105   军队指挥学

1106   军队政治工作学

1107   军事后勤学

1108   军事装备学

1109   军事管理学

1110   军事训练学

1111   军事智能

1152   联合作战指挥*

1153   军兵种作战指挥*

1154   作战指挥保障*

1155   战时政治工作*

1156   后勤与装备保障*

1157   军事训练与管理*

12  管理学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1202   工商管理学

1203   农林经济管理

1204   公共管理学

1205   信息资源管理

1251   工商管理*

1252   公共管理*

1253   会计

1254   旅游管理*

1255   图书情报*

1256   工程管理*

1257   审计

13  艺术学

1301   艺术学(含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戏曲与曲艺、美术与书法、设计等历史、理论和评论研究)

1352   音乐

1353   舞蹈

1354   戏剧与影视

1355   戏曲与曲艺

1356   美术与书法

1357   设计

14  交叉学科

1401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可授理学、工学学位)

1402   国家安全学(可授法学、工学、管理学、军事学学位)

1403   设计学(可授工学、艺术学学位)

1404   遥感科学与技术(可授理学、工学学位)

1405   智能科学与技术(可授理学、工学学位)

1406   纳米科学与工程(可授理学、工学学位)

1407   区域国别学(可授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学位)

1451   文物

1452   密码*

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新”在何处?国务院学位办详解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新版目录)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请介绍一下目录修订工作的背景。

答:学科专业是高等教育的核心支柱,是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在高等教育中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影响。学科专业目录作为学科专业的制度性呈现,为规模化培养人才、学科专业建设、培养质量评价、学位授予和学位授权审核等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研究生教育的学科专业目录先后有1983年版、1990年版、1997年版、2011年版等四个版本,这些目录为不同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已施行10年的2011年版目录及目录管理机制已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要求,主要问题有:一是修订周期过长,对知识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回应不够及时;二是专业学位在目录中的地位还不够凸显,类别、层次还需完善,交叉学科还需稳步发展;三是学科专业设置存在固化、细化等倾向,不利于学科交叉融合和复合型人才培养;四是现有学科专业内涵需要更新。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科专业调整工作。2020年7月,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完善人才培养体系。2021年1月,国务院对深化新时代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改革作出系统部署,专门对目录修订提出要求。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多次对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提出意见建议。同时,按照2009年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目录10年修订一次,也需要根据经济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实际,修订形成新版目录。

二、请介绍一下目录修订工作的意义。

答:本次目录修订工作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服务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的重要举措。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归根到底要靠人才、靠教育。研究生教育是国家高层次人才自主培养的主渠道,研究生教育的学科专业直接关系到高层次人才供给的基本结构和类型。修订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完善学科专业体系,是提升高层次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一招。二是支撑行业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当今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行业产业人才需求发生深刻变化,新生学科专业需求不断涌现,对完善学科专业设置提出了现实需求。修订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针对性地调整、新增一批学科专业,完善学科专业体系,是集聚人才培养资源并推动关键领域技术突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三是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标准学科专业体系的内在需要。学科专业本质上是知识体系的划分组合结果,具有普遍性规律。我国的知识创新根植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实践,知识体系也在实践中不断加速分化融合迭代,并彰显中国特色。修订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更新学科专业内涵,完善学科专业体系,是扎根中国大地,构建中国特色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必然要求。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体现。学科专业是人才培养的基础平台和基本单元,是培养单位、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相互联系的重要桥梁。修订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完善学科专业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内涵更新、选择更适合、成长成才机会更多、就业去向更准的多样化学科专业选择,是提升教育获得感的具体举措。

三、请介绍一下目录修订工作的总体思路。

答:本次目录修订工作的总体思路:一是强化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际科技竞争的“卡脖子”关键领域、国家发展和治理的薄弱点,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与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紧密衔接,针对性设置调整一批学科专业。二是尊重学科专业设置的基本规律,核心考察在培养目标、师资、课程、教材、评价等规模化规范化人才培养实践中的科学性、操作性。一级学科设置方面,坚持宜宽不宜窄总要求,突出宽口径,以利于增强学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后劲;专业学位类别设置方面,坚持需求导向,突出专业技术能力,强调精准和灵活,以利于增强学生的职业胜任力。三是构建面向未来的学科专业建设管理机制,核心是创新学科专业的组织与建设方式,提升研究生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快速响应能力,为打造需求牵引的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提供更有力的学科专业支撑。四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主基调,稳字当头,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循序渐进、重点突破的办法推进工作。

四、请介绍一下本次目录修订工作的改革举措。

答:本次修订工作的改革举措主要是实现“三并”。一是目录与清单并行,构建“目录+清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的学科专业建设管理新模式。目录是基本盘,突出规范性、普遍性、成熟度,每5年修订一次,以学界业界的共识为基础;清单是补充盘,突出灵活性、创新性,每年动态调整,不求系统性、完整性,着重服务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和重大需求。二是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并重,改变过去专业学位类别目录是学科目录附表的呈现方式,把两个单子“并表”,将主要知识基础相近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统筹归入相应学科门类,凸显两种类型人才培养同等重要,进一步强化了两类人才的培养均须把创新能力摆在突出位置的要求。三是放权与规范并进,进一步放权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同时明确各单位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规范程序,加强对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监管,不能保证建设质量的坚决予以退出。

五、请介绍一下目录修订工作过程。

答:目录修订工作于2021年2月启动。目录修订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工作方式。主要工作程序有:一是系统梳理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以及有关部门、两会代表、学位授予单位、科研机构和专家学者对学科专业设置调整的意见建议。二是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广泛动员研究生教育战线的学位授予单位、学会、科研机构专家参加,启动部署了目录修订工作。三是按照学科领域成立7个专家论证组,对各方提出的近270个学科专业设置建议进行了深入论证,累计召开论证会300余次,参与专家近3400人次。四是在分领域调整建议基础上,组织跨领域的专家研究形成目录征求意见稿,多次召开会议征求各方意见,书面征求了有关行业部门、地方、“双一流”建设高校等近200家单位意见。五是教育部专题研究后,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审议咨询。六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

六、新版目录在哪些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答:新版目录有14个门类,共有一级学科117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3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31个。主要变化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体现了优化发展专业学位、支撑行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所有门类下均设置了专业学位,新设了气象、文物、应用伦理、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国际事务、密码、医学技术等一批博士或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将法律、应用心理、出版、风景园林、公共卫生、会计、审计等一批专业学位类别调整到博士层次。二是加强了对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的学科支撑。新设智能科学与技术、遥感科学与技术、纳米科学与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法医学等一级学科或交叉学科,并对部分一级学科进行更名。三是更好地服务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新设中共党史党建学、纪检监察学、区域国别学等一级学科或交叉学科。四是加强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科专业支撑。根据艺术类人才培养的特点,重点对艺术学门类下一级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设置进行了调整优化,在原有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基础上,设置了艺术学一级学科,包含艺术学理论及相关专门艺术的历史、理论和评论研究,另设置了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戏曲与曲艺、美术与书法、设计等6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五是进一步推进分类培养。本次修订在统筹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设置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强化了对学术型和应用型两类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基础支撑,也是夯实分类培养、分类发展基础的重要举措。

七、学科专业设置管理机制有哪些重大变化?

答:学科专业设置与管理将实行放权与规范并进的目录管理新机制。主要举措有:一是将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体系分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与专业学位类别、二级学科与专业领域三个层级,统筹设置、调整与管理工作。二是坚持高起点设置,高标准培育,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设置实行先探索试点、成熟后再进目录的放管结合新机制。三是对学科门类的设置与调整、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命名规则、编码规则、设置条件、设置程序、编入目录等作出明确规定。四是缩短目录调整周期。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修订周期缩短为5年,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每年定期统计发布。五是建立了调整退出机制。规定了学科门类的调整程序、试点设置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撤销程序、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退出目录的程序和要求。

八、请介绍一下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及其管理办法。

答: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是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应国家之所需,加强国家急需学科专业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学科专业建设模式的创新,引导推动学位授予单位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加快培养国家急需领域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清单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服务国家重大需求,以问题导向型的目录外学科专业为主,重在快速响应需求,每年动态调整。清单将另行下发,依规在高等教育系统内部做好实施工作。

九、下一步的工作考虑是什么?

答:新版目录将于2023年启用。为做好新版目录与2011版目录的平稳衔接,主要工作安排有:一是关于完善专家组织。根据学科专业调整情况,采取新设、转设、归并等方式,对专家组织进行调整完善。二是关于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按照托底、保质的原则,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平稳开展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三是关于完善学科专业有关工作标准。组织专家编写或修订完善学科专业简介、学位基本要求、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核心课程指南及学位论文要求等工作标准。四是关于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衔接安排。根据学生备考和招生工作实际,今年下半年启动的研究生招生工作仍按2011版目录执行,2023年下半年启动的新一轮研究生招生工作将按照新版目录执行。五是关于在校生及今年下半年启动招生、2023年9月入学研究生的安排。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这些研究生的培养仍按原学科专业执行。六是关于学位授权审核工作。2022年的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仍按2011版目录执行,2023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及新一轮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将依据新版目录开展。七是关于与现有重大建设项目的衔接。今年2月,教育部公布了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名单,建设学科名称依据的是2011版目录。为保证政策连续性,第二轮“双一流”建设按照已公布的建设名单继续推进。在此过程中,我们将要求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单位结合本区域、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切实保障师生利益,严格做好过渡阶段的各项工作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