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允漷: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两大突破”
摘要:继素养导向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之后,新课标同样秉承立德树人的愿景与使命,跨入了“核心素养”时代。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新课标”)已正式颁布,这是我国基础教育界的一件大事。始于21世纪初的新课程标志着我国中小学国家教学纲领性文件从“教学大纲”时代进入了“课程标准”时代。2014年,教育部颁发《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明确提出建构核心素养导向的育人目标体系,将深化课程改革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抓手。继素养导向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之后,新课标同样秉承立德树人的愿景与使命,跨入了“核心素养”时代。
新课标实现了两大突破:
建“目标一族”,让“立德树人”的路径看得见
世纪之交,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顶层设计上引入了“课程思维”,编制国家课程标准就是重要标志之一。国家课程标准一方面反映本学科在落实国家教育目的(培养目标)上的要求,另一方面规范或引导教师制定具体的教学目标,从而建构了教育目的(培养目标)、课程标准、教学目标层级化的目标体系。如果说教育目的(培养目标)是“想得到的美丽”,那么课程标准就是“看得见的风景”,而教学目标就是“走得到的景点”。反过来,从具体的目标逐步提升为抽象的目的就形成了“立德树人”的过程。这种课程思维便于包括学生在内的教育共同体所有成员“看得见”自己在不同位置上的使命与担当,尤其为教育者理解并践行“立德树人”提供了清晰的路径。
然而,由于我国第一次系统地引入课程思维,课程知识储备不足,课程研究基础薄弱,导致有些学科的课程标准本身特别是“内容标准”部分,没有摆脱原先“教学大纲”的局限,加上教师培训也未能真正让教师确立起课程思维,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层级化”的目标体系,即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形象,尚没有真正“树”起来,且教师关注的还主要是知识与技能的目标,甚至只是基于知识点地了解、记住、理解等低阶位的认知目标。结果是,教师教了书,但未必育了人。教师“目中无人”,学生或被视而不见,或根本未被发现,成了教师心中“熟悉的陌生人”。
新课标针对上述“双基”目标的“不见人”的问题,从学科本质出发,追问学科何以立德树人,回答学科独特的育人价值,凝练每门课程要培育的核心素养,强调培育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与关键能力,并以此为统领,建构了以核心素养为纲的“目标一族”——课程目标、内容要求与学业质量。
核心素养是学生通过课程学习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它高度凝练且集中体现该课程独特的育人价值,具有整体性、实践性与反思性的特征。它直接回答课程“为谁育人、育什么人”的根本问题,为后续回答课程“怎样育人”铸魂、定向。
课程目标是核心素养的目标化表述,即用课程目标的技术规范描述该课程所要培育的核心素养,代表该课程预期且应该具有的育人价值和终极性目标。
内容要求(有些学科的内容要求与学业要求的涵义是同等的)是指基于具体内容或知识点描述的预期学习结果,是过程性的目标,是从核心素养的高度审视具体内容或知识点的育人价值。
学业质量是指学生完成课程阶段性学习后的学业成就综合表现,反映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的要求,代表可测评的成就目标。学业质量标准则是以核心素养为主要维度,结合课程内容,对学生学业成就表现的总体刻画。
如果说课程目标是“求乎其上”,那么学业质量就是“得乎其中”,内容要求相当于“即教即得”。新课标用这样的课程思维建构了一致性、层级化、可操作的素养导向的“目标一族”,使得“看得见的风景”既能对标“想得到的美丽”,又能落实到“走得到的景点”,为“落细、落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了清晰的路径和实践的凭依。
创“学业质量”,让“课程育人”真正实现
课程思维必然要求追问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学生是否学会了?
在素养导向的课程改革中,我们必须追问,学生在学习相关课程之后,是否形成了我们所期望培育的核心素养?要回答这样的问题,课程标准就必须明确,“获得了核心素养的具体学业表现是怎样的?”也就是说,要形成能够衡量核心素养是否形成的可评可测的质量标准。2001版、2011版的课程标准只有内容标准,结果是基于知识点掌握的考试分数成了学业质量的代表,导致教与学停留在零碎的无结构的低阶位的知识上,内卷在既无法解释也无法证明的百分数上,阻碍了核心素养的培育。新课标在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关于学业质量的研究的基础上,明确了义务教育各门课程的“学业质量”,并将之作为课程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业质量既是“目标一族”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也是评价和考试命题的重要依据。
具体来说,内容标准关注的是某个知识点的要求,而学业质量描述的是通过什么过程与方法,学了多个知识点之后,所形成的兴趣、观念或态度,以及解决的问题或完成的任务。以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为例,“内容要求(内容标准)”的表述一般对标于“学什么”的问题,如“主题三-地球的表层-自然环境-陆地和海洋”的内容要求包括:阅读世界地图,描述世界海陆分布状况,说出七大洲、四大洋的分布;结合实例,说明海洋对人们生产生活的影响等。而“学业质量”的表述则超越具体学什么,更加关注“怎么学”“学会什么”等问题,如“地球的表层”学业质量描述:学生在不同的情境中,对于从各种媒体中获取的地球表层环境的信息,能够初步从系统、动态的角度,简要分析、概括地球表层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主要特征以及环境要素的时空分布和变化特点(综合思维、区域认知);能够秉持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人地协调观);能够从地理实验、社会调查……较好地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践中(地理实践力)。
如果明白了这一点,评价改革的出路也就清楚了。内容要求是即教即得的过程性的目标,学业质量是课程所要培育的核心素养的可评可测化的结果,是该课程的综合性的成就目标。只有将测评的重点放在学业质量上,我们才能“看得见”核心素养或课程目标的落地,才能明白课程育人的真正实现。
(作者崔允漷系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所长、教授,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修订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