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印发意见: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
摘要: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意见》,决定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创新推进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意见》,决定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创新推进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意见提出,要坚持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持东西协作,坚持动员社会,坚持分类指导,坚持注重实效。到“十四五”末,各族青少年跨区域和区域内双向交流活动在全国普遍开展,基本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各族青少年相互理解尊重、相互包容欣赏、相互学习帮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意见明确了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主要任务。一是开展各族青少年主题交流活动,组织东中部地区和民族地区共同开展各族青少年学生主题夏(冬)令营;二是开展各族青少年社会实践交流活动,通过研学旅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教育等活动,让各族学生了解中华民族、领悟中华文化、深化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解和认识;三是开展各族青少年志愿服务交流活动,开展彰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义的志愿服务交流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乡村振兴、环境保护、文化传承等志愿服务;四是开展各族青少年“手拉手、结对子”帮扶交流活动,建立健全城市、学校、家庭等多层次、多形式交流合作机制,广泛开展结对合作、联谊联心、济困帮扶等活动。
意见还提出建立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广泛社会动员、强化政策支持、做好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