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玉刚:深化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改革 切实加强党对中小学工作的全面领导
摘要:如何准确把握《意见》的深刻意涵?各地如何深入抓好《意见》的学习和贯彻落实?
今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引起中小学校的广泛关注。《意见》对进一步调整完善中小学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党组织功能,具有哪些重要意义?如何准确把握《意见》的深刻意涵?各地如何深入抓好《意见》的学习和贯彻落实?一起来看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的这篇文章——
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今年1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简称《意见》),明确推行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推动实施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改革。我们要深刻认识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精神内涵,不断健全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抓好实施,切实加强党对中小学工作的全面领导。
01
深刻认识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高度重视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2016年,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这是中央层面首个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作出专门部署的指导性文件。文件明确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一般由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统一领导和指导。要求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在中小学、医院、科研院所,党组织领导的校长(院长、所长)负责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对这些问题,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进行系统梳理,理顺体制,完善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位,把党的建设落到实处。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新时期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明确了改革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是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2018年,教育部党组、中央组织部组成联合调研组开展调研,在调研起草文稿的基础上,先后征求各省(区、市)党委组织、教育工作部门和部分中小学校的意见。2021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意见》。2022年1月16日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
《意见》的印发,对进一步调整完善中小学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党组织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将不断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保证党组织切实发挥领导作用。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通过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将有效完善中小学校内部治理,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质量和水平。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党对中小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调整完善中小学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保证正确办学方向、激发中小学校办学活力的必然要求。通过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完善中小学校议事决策制度和协调运行机制,发挥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不断提高议事决策水平,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将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高育人质量。中小学校肩负着教育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通过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强化党建引领基础教育改革,把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这一中小学校工作的生命线牢牢抓在手上、贯穿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全过程,不断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四是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加强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中小学校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要阵地,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内在要求,是新时期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重要着力点。通过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健全党务工作机构,充实党务工作力量,突出政治功能,推动中小学校党组织、党员队伍和党的工作强起来,让党的旗帜在每一所中小学校高高飘扬。
02
准确把握《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的深刻内涵
《意见》由五个部分组成,共15条,主要内容可以概括提炼为“一二三四五”几个方面,即围绕“一个核心任务”,明确“两个职责定位”,健全“三个制度机制”,强化“四项基础保障”,把握“五项实施要求”。
(一)围绕“一个核心任务”: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中共中央办公厅在印发《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充分说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意见》提出的核心任务。
(二)明确“两个职责定位”:学校党组织职责和校长职责
一是学校党组织职责。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意见》提出中小学校党组织职责10项,概括起来主要包括:把好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等。决定重大事项。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等。开展思政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以及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等。加强基层党建。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
同时,《意见》对学校党组织运行和党组织书记职责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学校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组织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二是校长职责。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意见》提出校长职责共10项,概括起来主要包括:研究拟定和执行重要事项。包括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年度预算等。组织开展教育教学。包括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等。加强学校日常管理。包括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认真执行报告制度。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三)健全“三个制度机制”:党组织会议制度、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党政协调运行机制
《意见》对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议事范围、决策程序、执行监督,党政班子工作运行、沟通协调等提出明确要求。同时,要求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制定议事规则,并报上级部门审查和备案。
一是党组织会议制度。《意见》规定,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党组织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行政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组织书记确定。
二是校长办公会议制度。《意见》规定,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不是行政班子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可参加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
三是党政协调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及时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党组织书记、校长应当在会前听取对方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发挥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
(四)强化“四项基础保障”:岗位设置、人员选配、组织建设、条件保障
一是岗位设置。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应当分设,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应当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同时应当设1名专职副书记;学校行政班子副职中的党员一般应当进入党组织班子。
二是人员选配。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对于确保领导体制有序运转至关重要。《意见》明确了书记校长的任职条件,强调坚持新时代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着力培养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
三是组织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对优秀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健全“双培养”机制。
四是条件保障。建立与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保障机制,健全党务工作机构,充实党务工作力量,落实党务工作队伍激励保障措施。集团化办学等类型的中小学校党组织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办学实际,加强对成员学校、分支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五)把握“五项实施要求”:适用范围、文件衔接、人员调整、年度报告、稳慎推进
一是适用范围。鉴于中小学校面广量大,且办学规模、管理模式差异较大,《意见》对中小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适用范围作出了差异化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公办幼儿园参照执行。民办中小学校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未单独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中小学校,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党章和中央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
二是文件衔接。《意见》与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是一脉相承、有机衔接的。《意见》重点是中小学校领导体制调整,围绕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这一重大制度安排,从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支持和保证校长行使职权、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协调运行机制等方面提出政策要求和具体规定。关于完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提升党组织建设水平等,继续按照《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推进落实。
三是人员调整。按照《意见》关于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岗位设置及配备要求,部分中小学校领导配备需要进行调整。调整重点是不能适应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这一体制的学校及人员,特别是要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发挥好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其中,设置为党委、党总支且原来书记、校长未分设的中小学校,要按照分设要求,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原来已分设书记、校长的中小学校,对不能适应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这一体制的书记也应进行适当调整。
四是年度报告。《意见》提出,建立和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年度考核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执行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个人执行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将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情况作为巡察监督、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和对学校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五是稳慎推进。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改革事关教育事业全局,必须坚持稳慎推进实施。《意见》提出地方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组织、教育工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慎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统筹领导班子调整、制度机制配套和学校章程修订等相关工作,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03
统筹推动实施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改革
各地要深入抓好《意见》的学习和贯彻落实,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统筹推动实施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改革。
1.抓好学习贯彻。一是中小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切实把中小学校党员教师和全体教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深入开展各个层面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示范培训,加强文件的宣传解读,深入理解和把握工作要点,明确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2.加强工作部署。一是要认真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实施方案,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建立任务清单,全面分析中小学校党组织情况,切实加强分类指导,明确具体实施要求。二是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制度体系,制定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推动章程修订,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清单、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职责示范文本等,完善与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各项制度。
3.确保平稳实施。一是要对《意见》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前做好研判分析,加强对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稳慎推进中小学校领导体制调整工作。二是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要做好学校和教职工思想的稳定工作,要树立“一盘棋”意识,在统筹考虑各地各校党组织建设的实际情况下有序推进。
4.强化督导考核。一是要与组织部门建立定期协商和基层联系制度,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共同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二是要将加强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纳入教育督导内容,加大对学校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力度。
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固本强基工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努力奋斗,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作者吕玉刚,系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