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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减负20条出台!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教师

2019-12-18 09:19 青岛新闻网

摘要:12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要求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范精简相...

12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要求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组织保障。《意见》指出,由于一些历史和体制机制原因,目前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还存在负担较重的问题,极大地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给教师增加了额外负担。

为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教师,文件要求省级党委和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列出具体减负清单,大幅精简文件和会议,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扎实推进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取得实效。

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

针对目前中小学校各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名目多、频率高的现状,《意见》指出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商教育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对现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一次集中清理,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经过合并、取消和清理,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不得简单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不能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坚决克服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做法,避免干扰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坚决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

在部署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防艾等重要专项工作时,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一般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

在部署开展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时,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未经教育部门同意,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进校园指导教师开展相关工作。

同时,街道社区要通过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助力区域内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街道社区对教师参与有关活动提出不合理要求或所提要求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学校有权予以拒绝。

《意见》强调,坚决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特别是不得把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如庆典、招商、拆迁等)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

借调中小学教师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意见》明确指出,从严规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此外,规范精简各类报表填写,精简填写内容和次数,不得一味要求学校和教师填表格报材料,杜绝重复上报各种数据及多头填写表格现象。

《意见》要求严格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工作。针对中小学教师开展的调研活动,须经教育部门同意并部署,坚决避免不同部门多头和重复调研。

同时,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努力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教师少跑腿。

对于超负荷压力运转下的教师们,减负意见20条的正式颁布,无疑是一个好消息。而对于某些师德沦丧者,国家教育部门也绝不心慈手软。

12月16日,教育部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七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其中提及要严格违规惩处,治理师德突出问题。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从严查处,针对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学术不端以及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开展集中治理。一经查实,要依规依纪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