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代课教师放学后有偿补课,教育局:退还费用并解聘
摘要:合肥市教育局发布通报,对庐江县代课教师放学后有偿照看学生并辅导作业的行为给予处分,要求其立即停止收费补课行为,全额退还所收费用,并予以解聘处分。
8日上午,合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我市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查处典型案例的通报》,对庐江县代课教师放学后有偿照看学生并辅导作业的行为给予处分,要求其立即停止收费补课行为,全额退还所收费用,并予以解聘处分。
据了解,在今年3月发布的《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突出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教师须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对在职中小学校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行为开展重点专项整治。
以下为《通报》全文: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
为全面落实《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合办〔2018〕6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各地各校迅速广泛宣传动员,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现将近期我市各地各校查结的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查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一、合肥市第六中学教师王其、周淮锋,2018年寒假期间在校外补习机构从事有偿补课。合肥市第六中学已责令王其、周淮锋退费,并给予王其、周淮锋警告处分。
二、巢湖市第七中学教师曹永圣,长期利用每周双休日违规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巢湖市教育体育局已责令曹永圣退费,并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三、庐江县店桥小学代课教师连可芬,自2018年春季学期以来每天利用下午放学时间代为照看学生并进行作业辅导,每名学生收取每学期1200元辅导费。庐江县教育局和学校责令其连可芬立即停止收费补课行为,全额退还所收费用,并予以解聘处分。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履行工作责任,以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加强监督检查,抓实师德师风建设,切实推动我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合肥市教育局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