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将对全市民办学校进行新一轮"体检"
摘要:1月5日,青岛市教育局发布了2017年度年检工作通知,对全市民办学校进行新一轮的“大体检”,本次年检采取自查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办学行为不规范、办学条件差,不重视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未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的演练”……这些都可能导致学校年检不合格。
青报教育在线iqdedu.com 从青岛市教育局获悉,1月5日,青岛市教育局发布了2017年度年检工作通知,对全市民办学校进行新一轮的“大体检”,本次年检采取自查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先由学校自查,再由教育行政部门逐一审查年检材料和实地抽查。经市和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具有合法有效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含筹办)的民办学校均在年检之列。市教育局将于2018年4月份起,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 http://www.qdedu.gov.cn )分两批对全市民办学校2017年办学年检情况进行公告。
据悉,本次年检采取自查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学校自查从1月5日到1月31日,期间各学校按照《青岛市民办学校2017年年检自查报告》内容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据实填写年检有关内容。各民办学校自查同时,可自行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月1日到3月31日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并反馈年检结果。
为提高工作效率,今年市教育局所属各民办学校(指民办高等非学历、成人中专、高中和中职学校)年检材料报送采取网报方式,局属各民办学校年检材料(电子版)于2018年2月1日-6日通过登录山东政务网报送,市教育局对各学校报送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和意见反馈,学校根据网上回执要求对上报材料进行修正补齐。凡年检合格的学校,按照规定时间打印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送到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3楼教育年检窗口(香港中路17号),教育行政部门在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章;年检存在问题的学校要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规定时间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整改情况。逾期不报的视为2017年度年检不合格。在年检过程中,市教育局将组织年检督查组对区市及有关学校的年检、自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