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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学生资助情况每年定期报送3次

2017-11-14 08:44 青报教育在线 青报教育在线

摘要:通知要求各区市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需报送学生资助工作总结报告和学生资助数据报表,报送时间为每年4月30日、6月30日、10月30日前,4月30日只报送报表,本次报送时间为11月16日前。

青报教育在线讯iqdedu.com 11月13日,青岛市教育局发布通知,提出:为及时掌握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加大资助资金监管力度,客观考评各地学生资助工作绩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建立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情况定期报送制度,青岛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也将按照要求做好定期报送工作。

通知要求各区市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需报送学生资助工作总结报告和学生资助数据报表,报送时间为每年4月30日、6月30日、10月30日前,4月30日只报送报表,本次报送时间为11月16日前。

通知提出,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各校(含幼儿园)要在资助资金发放的当月,及时在资助子系统中完成信息录入和审核工作;区市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所辖学校学生名单及相关资助信息,在月底前完成审核和上报工作,确保汇总数据及时、准确、完整。资助子系统数据将是各学段学生资助资金预算和结算的重要依据,因系统数据误差导致的资金缺口,由各单位负责解决。

报表各项数据原则上按照自然年度统计,统计年度内,每次填报的资助数据采取累加方式计算,即4月30日报送的为截至当年4月底的数据,6月30日报送的为上半年的数据,10月30日报送的为截至当年10月底的数据。

责任编辑:青报教育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