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不得为高水平运动员单列推免名额
摘要:细化运动员的奖励与处罚管理,高校可根据学生训练情况和竞赛成绩,给予适当的伙食补助和精神、物质奖励。高校不得给高水平运动员单列推免名额或制定单独推免办法。
日前,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管理的意见》。意见提出,细化运动员的奖励与处罚管理,高校可根据学生训练情况和竞赛成绩,给予适当的伙食补助和精神、物质奖励。高校不得给高水平运动员单列推免名额或制定单独推免办法。
意见还提出,明晰各管理主体职责,高校要制定高水平运动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严格运动员学籍和学分管理。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入学专业,除因学生身体原因不能适应专业学习外不得变更。高水平运动员基本学制与普通学生相同,在校修业年限不得超过本专业学校规定的最大年限。高水平运动员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离队。因急性创伤或急性疾病,暂时中止训练或竞赛,确有必要休养的,由本人凭专科医生的诊断证明,向其所在代表队书面提出暂时离队申请,且须说明暂时离队的期限。加大组织实施及监督力度,要探索聘任优秀的退役运动员和有扎实理论、实践基础的专业人员充实教练员队伍,完善高水平运动队竞赛体系,以足球项目为先导,建立健全篮球、排球等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学校的全国及省级联赛制度,形成赛制稳定、衔接有序的竞赛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