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70所学校、办好《未来教育》……2022年青岛教育工作要点发布!
摘要:1月27日, 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青岛市教育局印发《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要点”提到,深入落实“双减”政策要求,将推进70所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办好《未来教育》,推动“强基计划”落实并向初中延伸。
青报教育在线讯 1月27日, 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青岛市教育局印发《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要点提到,将深入落实“双减”政策,推进70所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办好《未来教育》,推动“强基计划”落实并向初中延伸等内容。
加强教育宣传,办好《未来教育》
办好《未来教育》首次出现在教育工作要点中。要点提到,将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办好《未来教育》等品牌栏目。《未来教育》创刊于2021年9月28日,由青岛市教育局和青岛日报社联袂打造,青报新品传媒负责具体经营。《未来教育》立足青岛,辐射全国,聚焦教育大事追踪、新时代人才培养、特色学校解密、先锋人物访谈、校园动态呈现,将是青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助推者和见证人。
“双减”工作被置于重中之重的位置
要点提到,继续把“双减”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学校主阵地作用,系统提升课堂教学、作业设计和课后服务水平。健全区市和学校联片教研制度,加强教学研究,增强师资能力,改进教学方法,强化教学管理,打造高效课堂,培育推广一批精品课程、优秀教学法、优秀教改项目和优秀课例。积极推广“基础性作业+弹性作业”、分层次作业、基于大数据的个性化作业,探索制作类、调查类、家务劳动类等作业模式。落实经费保障和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全面做好“5+2”课后托管服务,组织开展教师在线e辅导。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从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数量、课程、师资、培训时段和资本融资,加强“预收费”监管,推动学科类机构转型发展
建设70所学校,保障学位供给
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依然是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重点。要点提到,将推进70所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保障学位供给。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改造50所农村幼儿园。实施优质教育资源倍增计划,启动新建中小学高起点发展行动和初中学校强校提质行动,继续深化联盟办园和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改革,高标准、高质量培育首批市级义务教育实验学校,深入推进中小学特色发展、精致管理、品质立校行动,扎实做好强镇筑基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力争2个区(市)率先达到创建标准。
首提“强基计划”向初中延伸
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也是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重点。要点首次提出,将高标准实施省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育项目“奇点计划”试点,推动“强基计划”落实并向初中延伸。此外,推进全环境育人省级实验区、规范校建设,做好省、市普通高中学科基地和特色普通高中遴选培育工作。深化综合高中办学模式改革,支持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合作举办新型普职融通实验班。
调整职业学校布局,促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职业教育方面,要点提到,将筹备召开全市职业教育大会,推出一批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成果。加快推进现代职教园建设,开工建设青岛现代职教中心学校。制定市教育局直属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方案,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支持青岛轨道交通职业学院、青岛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期等项目筹备建设。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创建山东省高水平中职学校、特色专业和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县。
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要点提到,将引导民办教育有序健康发展。深入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依法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行为,优化义务教育结构。做好民办学校分类改革登记工作,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和财务监管,提升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
全文如下:
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改革创新、攻坚突破、深耕细作、强化保障,保供给、补短板、扩优质、提质量、强服务,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建设教育强市,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贡献教育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健全领导体制和机制。完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决策、督查落实机制,推进中央、省、市教育重大决策落地。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修订学校党组织、校长办公会、工会议事等规则。加强民办学校党的领导,落实民办学校党组织班子与学校决策层、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推动党建有关要求进学校章程。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在青高校和中小学党建工作规范和工作指南,大力推动党的建设与业务创新互相融合,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深化党建示范工程,推进“一校一品”党建品牌创建工作。落实《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主要指标》,提升学校党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党建带群团建设,做好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统战等工作。
3.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和教育宣传工作。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四史”教育,开展迎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专项行动。加强学校宣传思想阵地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完善教育系统对外宣传工作机制,加强融媒体中心建设,强化“两微一网”建设管理,办好《教育大家谈》《校长说》《未来教育》等品牌节目和栏目。积极做好教育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等工作。
4.加大管党治党力度。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进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继续做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巡访(内部巡察)和问题整改工作。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清廉建设,打造“清廉校园”品牌,动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建设成果。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履责不力和违纪违规行为,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5.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持续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深入开展“每周一学”“每月一讲”“每季一考”活动,组织达标党支部创建,改进工作作风,落实一线工作法,加强基层工作的调研、诊断和改进。组织开展“发现身边的好榜样、好故事”等系列特色活动,评选机关优秀支部工作法。做好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统筹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二、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6.提升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研究制订加强新时代高品质德育工作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打造多彩思政课堂。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打造思政“金课”和示范课例。研发班主任主题班会精品课程资源。继续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等主题教育活动。办好“同城大课堂”,广泛开展“名家进校园”活动。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德育工作队伍培养机制,落实中小学全员育人导师制,健全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格局。加强宪法教育资源建设,深入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做好模拟法庭等法治体验活动推广普及工作,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规范化建设。
7.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出台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打造学生全面发展“十个一”项目品牌,举办中小学生“十大节日”,健全“十个一”项目竞赛机制,创建“十个一”项目示范学校和体育艺术项目特色学校、社团。深化体育和体教融合改革,推动实现中小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深入推进国家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化艺教结合改革,建设美育精品课程资源库。研究制订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做好家务劳动清单完善和落实工作,加强劳动教育精品课程建设。强化研学基地建设与管理,积极推进研学实践教育。办好青岛市中学综合实践教育集团。做好语言文字、中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
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研究制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国家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建设任务,遴选近视防控试点学校,扎实推进近视防控“十大行动”,确保我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持续下降。抓好心理健康教育制度、课程、阵地、队伍和机制建设,规范心理筛查及危机干预工作流程,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创优评估。
8.深入落实“双减”政策要求。继续把“双减”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学校主阵地作用,系统提升课堂教学、作业设计和课后服务水平。健全区市和学校联片教研制度,加强教学研究,增强师资能力,改进教学方法,强化教学管理,打造高效课堂,培育推广一批精品课程、优秀教学法、优秀教改项目和优秀课例。积极推广“基础性作业+弹性作业”、分层次作业、基于大数据的个性化作业,探索制作类、调查类、家务劳动类等作业模式。落实经费保障和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全面做好“5+2”课后托管服务,组织开展教师在线e辅导。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从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数量、课程、师资、培训时段和资本融资,加强“预收费”监管,推动学科类机构转型发展。
9.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学习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研究制订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意见。继续建好用好家长学校、家长大课堂、家校合作网等平台,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制。常态化开展局长、校长、家长见面活动和“万名教师访万家”“优秀家长进课堂”活动。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进学校、进社区(乡村)、进企业、进机关”公益行动。
三、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
10.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推进70所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保障学位供给。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改造50所农村幼儿园。实施优质教育资源倍增计划,启动新建中小学高起点发展行动和初中学校强校提质行动,继续深化联盟办园和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改革,高标准、高质量培育首批市级义务教育实验学校,深入推进中小学特色发展、精致管理、品质立校行动,扎实做好强镇筑基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力争2个区(市)率先达到创建标准。继续深化“阳光校园”“文明校园”创建,开展校园文化建设达标创优工作,创建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办好山东省孤独症教育指导中心,创建山东省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示范区、示范校。
11.促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筹备召开全市职业教育大会,推出一批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成果。加快推进现代职教园建设,开工建设青岛现代职教中心学校。制定市教育局直属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方案,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改善中职学校住宿条件。支持青岛轨道交通职业学院、青岛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期等项目筹备建设。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创建山东省高水平中职学校、特色专业和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县。继续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试点,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职业院校设立产业学院。
12.提升高等教育校地融合发展水平。分类做好引进高等教育机构的规范管理和服务保障,推动康复大学建成交付使用。支持在青高校“双一流”建设,协调推进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体育馆建成启用,加快中国海洋大学西海岸校区、青岛大学上合校区等项目建设。启动在青高校校地融合发展“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构建“科教融合、育人为本、协同创新、服务青岛”办学新范式。打造校地、校企合作高端平台,促进成果转化。
13.提高继续教育服务供给能力。健全社区教育网络体系。继续推进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推动一批职业院校开办老年教育。实施“智慧助老”工程,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培训,推动课程资源全面纳入全民学习网和有线电视平台。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4.统筹抓好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的落实。全面实施“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建立重点指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定期调度机制。推动落实教育设施专项布局规划,加强城乡结合部、城镇新建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启动实施新一轮省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建设。做好第七届教育改革成果评选工作。深入推进胶东经济圈教育协同创新发展工作。
15.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清单,推动教育评价改革走深走实。做好学校高质量发展评价,推进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巩固中小学生家庭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改革成效。完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机制,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加强中考命题研究,发挥考试评价科学导向作用。进一步规范进校园事项(活动),做好中小学及教师减负工作。
16.深化人才培养改革。深入推进幼小科学衔接、游戏活动开展,加强幼儿一日生活研究,全面推进科学保教。推进全环境育人省级实验区、规范校建设,做好省、市普通高中学科基地和特色普通高中遴选培育工作。高标准实施省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育项目“奇点计划”试点,推动“强基计划”落实并向初中延伸。深化综合高中办学模式改革,支持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合作举办新型普职融通实验班。深化中小学创新创业教育,推进创新实验室建设,组织中小学生头脑奥赛、创客大赛、科技节“两赛一节”活动。进一步做好海洋教育示范城特色市建设工作,完善海洋教育课程体系,抓好中小学海洋教育集团建设,办好中小学海洋节系列赛事活动。推进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提升中职学生专业技能水平。加强职教高考专题研究,拓宽学生升学通道。
17.深化现代教育治理改革。配合做好教育督导、学前教育、民办教育等地方立法修订、调研工作。研究制订深化区域教育治理改革的意见,修订学校章程制订规程、校务委员会规程等制度。指导做好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健全学校依法按章程办学自评机制和正面清单、负责清单全面落实机制。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和行政执法改革,推广“互联网+”治理模式,探索实行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网上年检,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面强化考试安全治理,打造“智慧招考”品牌。
18.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落实《青岛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督导结果运用、督学队伍建设等配套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做好对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突出督导“双减”、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教育投入等区(市)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教育督导问责工作规程,切实提高督导实效性和权威性。
19.引导民办教育有序健康发展。深入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依法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行为,优化义务教育结构。做好民办学校分类改革登记工作,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和财务监管,提升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
20.深入推进新技术赋能教育。加快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升级优化青岛教育e平台,持续提高智慧校园建设及应用水平。加大人工智能实验室建设普及力度,争取在全市普通中小学普及人工智能教育课程。开展人工智能教育示范校评选工作。积极申办2022国际人工智能与教育会议。
21.不断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与上合组织国家教育交流合作,积极协助推进上合经贸学院、青岛中德工业大学筹建,举办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教育交流周活动和上合组织国家城市教育研讨会,建立与上合组织国家相关城市的教育交流机制。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扩优提质行动。深入推进中外人文交流教育实验区建设,做好青岛市教育人文交流研究中心共建工作,成立青岛教育国际交流合作联盟,积极扩大国际友好学校规模,打造中外人文交流特色示范学校。
五、全面提升教育保障水平
22.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教育投入和预算执行月报制度,加强动态监测调控,确保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建立生均公用经费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全面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提升精准资助水平,不断强化资助育人成效。
23.加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构建多层面、立体化的师德专项整治工作体系,严厉查处教师有偿补课等师德失范行为。实施校长课程领导力和教师课程实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三名工程”,制定实施“三名工程”人才培养引进行动计划,加强校长培训,定期举办名校长论坛、名师讲堂和技能教学专项展示活动。遴选组建第三批名班主任工作室。完善教师专业发展层级设计,推动优秀教师梯队发展。分类组织教育系统干部、教师赴先进地区跟岗实训和挂职锻炼。探索建立优质师资全市统筹、区域共享、县域内交流轮岗机制。
24.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持续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和专职保安、护校队、护学岗“三支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学校安全员制度,完善“一账一册一单”(管理台账、岗位责任手册、问题清单)工作机制,健全校园安全常态化闭环管理体系,严格校园责任制度,严查校园安全隐患。开展高质量智慧平安校园建设试点,提升校园安全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生存教育,出台生存教育课程标准,研发系列专题校本课程。强化预防溺水、校园欺凌、校车、食品、消防、校园周边等重点领域联防联控和专项治理。推进省中小学校规范化食堂创建试点工作。加强卫生(保健)室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健全联防联控机制,织密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