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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新生上学:申请资助无需民政部门盖章

2019-05-27 14:20 青报教育在线

摘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还可以享受国家免学杂费政策。

5月27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全国初高中毕业生发出两封信,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上学难题。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特别提醒,高校录取通知书附有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便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为了让大家少跑路,从今年开始学生不需要在表上盖章,改为个人承诺并签字。但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会被取消受助资格,严重的还会被列入个人信用黑名单。

此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盖章证明。

如果初中毕业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和其他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此外,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将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如果学生品学兼优、技艺出众,就有希望申请获得。

在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中,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还表示,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当地的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来交学费和住宿费,上学期间的利息由国家替付给银行。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还可以申请新生入学资助,获得路费补助和短期生活费补助。

在入学时,学校在新生报到现场开通了“绿色通道”,如果学生是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或者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带着认定申请表和已有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老师还会摸查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根据困难程度确定合适的资助方式。比如,国家励志奖学金用来奖励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来补贴生活费,临时困难补助用来缓解突发性困难,国家助学贷款用来解决学费、住宿费。

对于即将进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表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还可以享受国家免学杂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