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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年龄门槛”是对过度消费的纠偏

2018-04-10 07:44 青报教育在线

摘要:在人生的秩序中,我们应该将孩子当成孩子,将成人当成成人;过早地将未成年人推送到屏幕前尽管能够在短期实现利益变现,却可能对孩子们精神世界的发育产生不利影响。

记者从国家网信办获悉,国家网信办近日约谈“快手”和今日头条旗下“火山小视频”相关负责人,责令全面进行整改。两家相关负责人表示完全接受处罚,同时提出禁止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注册网络主播,已有账号一律关停。

(4月8日《北京青年报》)

“出名要趁早”,这句话在网络直播领域被发挥得淋漓尽致。名利双收、风光无限,许多年轻人都难以抵制这样的诱惑;互联网的开放性和流动性,让一些尚未成年的孩子们也进入了这一领域。为了在注意力争夺战中脱颖而出,这些孩子过早地从幕后走向前台,被围观、被消费、被利用。

当年龄成为比较优势,当“卖萌耍宝”成为惯用伎俩,未成年人在网络直播领域遭遇了某种意义上的“揠苗助长”。网络主播要想赢得粉丝的认同与赞赏,不仅需要展示才艺,也需要花费时间与粉丝互动;这不仅耗费了未成年人大量的时间,也会让他们过早地迎合他人、学会了功利与算计。

著名作家方方曾说,“这是一个充满混沌意味的世道”,她指出当下年轻人所处的“世道”是“一切成功以发财、当官、出名为标准。那些辛勤劳动而获得的平凡生活,却不被认为是成功的。”网络直播看似提供了一条 “捷径”,社会化不足、缺乏分辨能力的未成年人,难以理性、平和地看待网络直播,难以正确认识和发现自己。

作为分享经济的一种类型,网络直播并没有“原罪”。在社会分工精细化、专业化的当下,网络直播为一些人找到了价值实现的通道。网络直播设置“年龄门槛”,说到底就是要对过度消费未成年人进行纠偏——在一个注重利益变现的时代,直播平台、中间商以及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缺乏边界意识;避免让孩子们过早地进入网络直播,表面上是一种权利上的限制,实际上却是一种保护。

判断消费是否过度的两大标准,即现值最大化标准和可持续性标准。当人们片面地追求现值最大化而偏执地忽视可持续性发展的时候,未成年人被过度消费,很难说不是一种必然。不论是“最嫩车模”,还是年仅6岁的 “最小主播”,抑或让人痛心的“少女妈妈”,当错乱的价值认同与畸形的商业文化联袂登台,过度消费未成年人便成为一种尴尬的现实。

在人生的秩序中,我们应该将孩子当成孩子,将成人当成成人;过早地将未成年人推送到屏幕前尽管能够在短期实现利益变现,却可能对孩子们精神世界的发育产生不利影响。

实际上,网络直播也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成功并没有看起来的那么容易;少一些一步登天、一夜成名的成功焦虑,多一些脚踏实地,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很重要。一个懂得呵护未成年人的社会,才会更有希望、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