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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017-09-06 10:35 半岛都市报 青报教育在线

摘要:国务院办要求进一步防控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确保实现到2020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的目标,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防控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确保实现到2020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的目标,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通知》提出,要坚持依法控辍,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政府要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补短板、控底线,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建立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用人单位不得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配合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通知》针对学生辍学原因,明确了工作措施,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因人施策,做到“三避免”:一是提高质量控辍,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力度,因地制宜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让学校对学生更有吸引力。二是落实扶贫控辍,避免因贫失学辍学。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帮扶,对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资助,畅通绿色升学通道,提高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升学信心。三是强化保障控辍,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重点保障义务教育。优化学校布局规划,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在人少路远、交通不便的地方适当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妥善解决农村学生上学远和寄宿学生家校往返交通问题。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用信息化手段使农村学校获得更多优质教育资源。

《通知》强调,要加强控辍保学监测,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体系。加强对辍学高发县的工作指导。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凉山格斗孤儿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一些家长不送孩子上学,在家里或者是送到私塾、国学班等地去学习,这些机构很难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开好相关课程,很难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9月5日表示,近年来兴起的“在家上学”和“退学上私塾”的行为,违背了义务教育法。

在教育部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吕玉刚强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具有强制性。

他表示,家长想让孩子多接受一些国学方面的教育,这和上学并不矛盾。目前,国家统编的义务教育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三科教材都进一步充实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篇目,如果仍觉得不够,可以在业余时间到相关机构去学习。但是,这种学习“只能是学校教育的补充,不能替代我们正规的、规范的学校教育”。

据他介绍,对于没有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送适龄儿童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按照相关规定,将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巡视员王岱在新闻发布会上回应了“凉山格斗孤儿事件”:“组织贫困家庭的孩子和孤儿来从事这项工作,存在社会道德问题,容易引起一些其他机构的效仿,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目前四川省教育厅跟有关部门正在敦促进行整改。

责任编辑:青报教育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