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今年高考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
市招考办发布2017年高考体检工作温馨提示,2017年3月25日至4月15日之间,考生要按照高考报名所在区、市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今年高考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
据悉,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年高考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并按照《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中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高考体检项目主要包括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胸部透视等内容。体检医院由各区、市招考办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商议确定,具体体检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由各区、市招考办确定并公布,考生必须在本区、市规定的时间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非指定的体检医院做出的考生体检结论无效。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应于体检结束一周内向区、市招考办提出申请,经体检工作检领导小组批准后,可进行复查。如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最终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指定的医院对异议做出仲裁结论。体检、复查和仲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的,其结论一律不作为录取依据。
另悉,填报军事、公安、武警等高校志愿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或有关高校组织的军检、面试或体能测试,标准按教育部、总政治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责任编辑:青岛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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