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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发文,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教育评价体系

2025-01-26 09:25 青报教育在线

摘要:青岛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教育评价体系的若干措施》,根据青岛市改革实践,在全国率先建立以贡献度评价为参照的政府投入支持机制和经费保障激励制度,推出更加关注对学生非认知能力的评价等。

日前,青岛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教育评价体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根据青岛市改革实践,在全国率先建立以贡献度评价为参照的政府投入支持机制和经费保障激励制度,推出更加关注对学生非认知能力的评价等。

《若干措施》创新推出了高校以贡献度评价为引擎推动高校服务地方的模式,在全国率先建立以贡献度评价为参照的政府投入支持机制和经费保障激励制度,将高校教育优势转化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优势,有效破解了青岛作为地市一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教育管理权限受限的难题。《若干措施》将青岛高校分为在青“双一流”高校、在青省属公办普通高校、在青民办本科高校和在青高职院校四个办学类型和层次,分A、B、C、D四档从人才引育、产学研协同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社会服务等方面对高校贡献度等方面进行评价,对不同类型层次的高校分别提出了创建10个校企协同创新联合体、10个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10个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联盟的任务要求,增强评价的针对性和引导性。通过对贡献度评价数据持续跟踪分析,适时调整评价指标及权重,动态引导高校调整工作方向,促进在青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更好地贴近城市发展脉搏。

《若干措施》在深化学生评价改革方面,更加关注对学生非认知能力的评价。《若干措施》提出探索基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五育融合评价机制,建立贯通中小学全过程成长档案,改革德育评价方式,多维度、多渠道收集学生日常表现情况;更加关注学生身心健康,优化完善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监测提升机制和心理健康筛查干预机制,将学生体质健康情况作为学生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落实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清单制度,全面客观记录学生课内外劳动过程和结果;完善学业质量监测制度,建立小初高一体化学业监测体系,积极推进学生发展增值评价。探索开展中小学生科学创新素养监测,将科学类课程开设情况作为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一体推进科学教育类学校课程、课后服务项目和课外实践活动,构建全方位科学教育格局。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教育评价体系的若干措施

0落实党委和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和党政负责同志抓教育工作机制。

完善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利用开学季、教师节、“六一”国际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联系学校、深入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等制度,研究解决教育领域重点、难点问题。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12月底前,按要求围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解决教育突出问题等内容进行述职。

0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按规定开展对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着力解决教育经费投入、教育资源供给、学生学业负担、校园安全稳定等方面问题。深化区(市)教育重点工作公示制度。

0完善学校评价体系。

坚持综合评价,强化过程评价,凸显增值评价,探索建立差异化、个性化学校评价标准和方法。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全面推行“基础性指标+发展性指标+创新性指标”评价模式。引导支持学校健全质量保障和自我评估改进机制,形成“诊断—反馈—改进”良性循环。

0优化幼儿园、中小学评价。

全面开展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强化幼儿园学期自评,促进自主改进、自主提升。坚持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和分类认定相结合,持续增加优质园数量。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开展新校高位发展和初中强校提质评估,探索建立“新优质学校”评估体系,建立健全集团化办学效益评价机制,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深化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和全面发展培养成效评价,稳步推进特色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探索开展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监测。加强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建立监测诊断、结果应用、督导改进的闭环体系。

0改进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评价。

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色的评价机制,强化人才培养质量与服务发展成效评价,加大行业企业评价力度,促进产教融合,助推高水平职业院校、特色专业建设。健全在青高校服务地方贡献度评价制度,强化活力绩效评价,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学科专业建设。开展在青高等教育机构服务地方贡献度评价,探索建立经费保障与评价绩效目标常态化对接联系机制。

0健全民办学校评价体系。

推进民办学校分级分类评价,规范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及结果应用。按权限强化区(市)在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办学行为、安全管理、资产与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属地监管责任,全面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0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建立师德预警机制,加强师德考核,一体推进师德负面清单、师德师风问题通报、师德失范行为记录、考核奖惩等制度,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相关领导干部考核。大力宣传弘扬教育家精神,建立阶梯式教师荣誉体系,按规定选树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先进典型。

0完善教师分类评价。

将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幼儿园教师评价突出保教实践,中小学教师评价突出学科育人,职业院校教师重点评价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双师”素质,市属高校教师评价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发展需求。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工作,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探索开展教师职业生涯周期评价和学科组、年级组等团队评价。全面开展普通高中校长课程领导力评价,并逐步向义务教育学校延伸。强化一线学生工作,落实中小学教师全员育人导师制度和家访制度,健全班主任专业成长机制,科学开展学生发展指导。

0优化教师管理机制。

深入实施“定工作岗位、定工作量、定工作职责、全员竞聘”教师管理改革,优化教师岗位分层逐级竞聘机制,明确岗位竞聘任职年限、能力水平、课时量、教学实绩等基本要求,科学规范开展考核评价。优化教师薪酬分配制度与考核激励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向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标准体系,规范评聘程序,健全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评价制度,建立课时量监测机制,完善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健全县域内校长和优秀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实施义务教育教师乡村学校服务期制度,实行新任职教师前两个聘期城乡学校捆绑聘用。深入实施校长职级制管理改革,试点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

10 强化五育融合育人导向。

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建立贯通中小学全过程成长档案。探索基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十个一”项目实施的五育融合评价机制。深入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改革德育评价方式,多维度、多渠道收集学生日常表现情况。更加关注学生身心健康,优化完善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监测提升机制和心理健康筛查干预机制,将学生体质健康情况作为学生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落实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清单制度,全面客观记录学生课内外劳动过程和结果。完善学业质量监测制度,建立小初高一体化学业监测体系,积极推进学生发展增值评价。

11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科学实施学习过程评价和学业质量检测。持续优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健全完善“两考合一、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和“分数+等级”的中考录取模式。在招生录取中探索应用义务教育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同批次录取。优化中考命题路径,提高考试评价的科学性。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制度,推动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实现不同类型教育、学历与非学历教育、校内与校外教育之间互通衔接。

12 构建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探索开展中小学生科学创新素养监测,将科学类课程开设情况作为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提升教师科学素养和教学能力,开好蓝色海洋、人工智能教育等课程,一体推进科学教育类学校课程、课后服务项目和课外实践活动,构建全方位科学教育格局。建立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发现、特殊遴选、贯通培养机制,推进大中小衔接的课程、教学体系建设,支持与强基计划招生高校开展合作,实行大学、中学双导师制,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跨学段培养。

13 树立科学选人用人导向。

突出人岗相适和创新、质量、时效及贡献,开展人才评价。完善人才成长支持机制,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按规定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畅通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绿色通道。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坚决克服各类形式的就业歧视,落实职业院校毕业生同等对待政策,健全符合技术技能人才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注重贡献的激励机制,引导用人单位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

14 强化信息技术赋能。

持续提升数据驱动多元评价能力,构建区域特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模式,鼓励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面向教学全过程和五育融合的数字化评价改革,开展学生数字画像建设及“个性化”评价分析服务。探索以信息化赋能学校、教师评价改革。

15 提升评价能力。

健全各级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鼓励引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评价。加强教育评价能力建设,将教育评价的政策内容、评价技术和工具等纳入教研人员、校长和教师培训范围,将教育评价改革纳入党校相关研修班课程内容。统筹各类教育评价活动,严格控制数量和频次,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增强教育评价的科学性、有效性,形成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16 强化评、改、用一体。

建立健全区(市)政府、学校评价公开制度,评价标准、评价过程、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学生和教师评价结果及时向家长和教师反馈。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按规定将其作为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及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教育评价问题整改机制,督促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促学校持续优化教学管理、提升教育质量。

17 加强组织实施。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各责任部门要明确责任人员,细化具体落实措施,鼓励稳妥开展教育评价实践探索,组织实施评价改革项目或试点。健全“十不得一严禁”事项定期监测、检查和依法依规处置机制,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及时培育、总结、宣传、推广教育评价改革政策和经验,引导树立科学教育理念,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来源:青岛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