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多家教培机构登记“民办非企业” 业务范围全部为线上
摘要:这些已经完成“民办非企业”注册的昔日培训机构,其中不少是原来的教培领域“头部企业”。
2021年12月31日教育培训机构“营转非”的最后时限已过,几乎与上海市若干教育培训机构完成“民办非企业”注册大致同期,教培领域的另一重镇北京,也有多家教育培训机构完成了“民办非企业”类型社会组织的注册。
这些已经完成“民办非企业”注册的昔日培训机构,其中不少是原来的教培领域“头部企业”,记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查询的信息显示,北京作业帮线上学科培训学校(以下简称“作业帮”)、北京猿辅导线上学科培训学校(以下简称“猿辅导”)等“前双减时代”的巨头企业都赫然在列,其总数不少于5家。而这些完成注册的机构,业务范围均为“线上”。
记者掌握的情况表明,目前在北京完成“民办非企业”组织注册的至少有5家,它们分别是:北京希望在线学科线上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希望在线”),北京志道线上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北京志道”)、北京乐学东方线上学科培训学校(以下简称“乐学东方”)、猿辅导、作业帮。
上述机构中,猿辅导、作业帮和原有教培机构的关联明显,两位资深教育培训行业人士告诉记者,希望在线、乐学东方也都是“之前大型教培机构的背景,知名度都很高,有的是头部企业,有的是大型互联网平台的教育培训业务公司”。
相关登记信息显示,希望在线的法定代表人为解飞。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11月,一家名为上海长宁区世纪学小思线上教育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小思”)的民办非企业组织完成注册,其法定代表人也为解飞。而天眼查数据显示,学小思的商标所有者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而思”),而在相关应用商店中,则有一款名为“乐读优课”的APP,其开发者为学小思。
多位北京中大教育培训机构的前高管人员都告诉记者,希望在线就是学而思也就是好未来公司注册的“民办非企业机构”。此前,学而思的“告别会”相关视频以及信息曾在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好未来创始人张邦鑫在视频中说,感谢每一位认真坚持到秋季结束的伙伴,在视频中的PPT上,载有“沧海桑田,18年无怨无悔”的文字。
北京志道的法定代表人则为曹俊。企业工商登记信息显示,网易有道信息技术(江苏)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为曹俊,其唯一股东为网易有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乐学东方的法定代表人则为顾显灏。新东方官方网站新东方网2012年6月刊载的一则信息显示,“优秀管理者:集团总公司财务管理部顾显灏”,这则内容被置于该网站“新东方财年表彰大会”的专题当中。
2018年,新东方行知教育文化产业基金以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在张家港市设立。上市公司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约占36.3%的份额,其余份额则由一众投资机构或有限合伙制公司持有,其中张家港聚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相应份额,这家公司于2018年设立,顾显灏为法定代表人。
“猿辅导和作业帮就是原来的猿辅导和作业帮,现在按照监管规定,设立民办非企业组织,按照民政系统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应的注册登记。”一位前大型培训机构的高管告诉记者。
所谓民办非企业组织,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熟悉民政系统社会组织登记流程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教培机构“营转非”后,其注册的社会组织的大类别,大致就是民办非企业。“民办学校也都是按照民办非企业注册。”她说。
记者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到的信息表明,上述多家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均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为北京市民政局,其业务范围均为中小学学科类线上培训。
2021年8月,教育部等三部门下发《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是为“营转非”政策。其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同期,作为另一教培机构的重镇上海,也有多家教育培训机构完成了“民办非企业”的注册工作,其至少包括:上海黄浦区英孚线上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英孚”)、学小思、上海杨浦区梯方在线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梯方在线”)、上海闵行区锦书在线培训学校、上海杨浦区小马爱学线上教育培训学校。除学小思完成注册稍早外,其余几家也是在2021年12月完成相关注册工作。
在上海完成民办非企业注册的机构,其业务范围较为具体,部分注册的机构,业务范围包括了普通高中学生学科类培训。例如英孚的业务范围中,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线上)以外,还包括了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线上);梯方在线的业务范围,则是普通高中学生学科类培训。
“双减”新政发布以来,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是否在“约束范围内”一直是教培行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因此,全行业对这一问题十分敏感。
2021年9月,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于2021年底前,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明确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以及具体实施时间。
另外一位大型教育机构的前高管告诉记者,根据《通知》的精神,实际上义务教育阶段以内的校外学科类培训,在合规前提下,其收费价格也要实施政府指导价,因此,很难产生大规模的收入。“但对于转型中的教培机构而言,还需要有相应的收入支撑过渡阶段,所以,非义务教育的高中阶段如何监管和约束,就是一个显得很重要的问题。”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