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托管不仅是“看孩子”!这个“隐藏功能”不容忽视!
摘要:学生是托管服务的直接对象,学生的健全成长才是最终目标,是比安全更高层次的需求和要求,不能本末倒置地为了家长而忽视孩子,为了安全而忽视、压制学生的健全成长。
近期,各地要求学校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不少地区的暑期托管已经有条不紊地开展起来了。暑期托管就是把孩子集中起来,帮家长“看孩子”吗?今天为您分享这篇文章,我们一起来看暑期托管的“隐藏功能”。
临近暑假,一些地方发文要求学校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引发相关当事方的关注与热议。为了准确界定假期托管服务,教育部办公厅7月9日发布《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暑期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并由家长和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
假期托管从满足部分家长急难愁盼的需求出发,解决低龄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但不能满足于此,而是需要以学生的健全成长为目标,以此为标准对托管服务进行规划、实施、选择和要求。
假期托管的对象是鲜活有个性并处在成长中的未成年人,不是一般的物件,前提当然是保障安全,但又不能止于保障安全。家长、托管方和管理方都必须明确,家长是托管服务的间接对象,为家长解难不是最终目标;学生是托管服务的直接对象,学生的健全成长才是最终目标,是比安全更高层次的需求和要求,不能本末倒置地为了家长而忽视孩子,为了安全而忽视、压制学生的健全成长。
从学制安排看,假期有其独特的功能,并非可有可无。两千年前《学记》即阐明“时教必有正业,退息必有居学”“藏焉修焉,息焉游焉”的藏息相辅原理,暑期托管若演变为学生的第三学期就违背了这一基本原理,必然对学生成长造成伤害,直接影响后续的学习品质,长远来讲会损伤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主性。所以,《通知》中的“坚持学生自愿参加”是非常重要的原则。尤其要防止一些地方将办了多少托管班,为多少家长和学生进行了托管服务作为政绩追求而使得托管变质变味。
以学生健全成长为目标,就必须了解当下的学生的状况和健全成长所遇到的问题。学业负担过重、身体锻炼不足、户外活动太少、缺少亲近自然和了解社会的机会、信息获取渠道狭窄、自主性不足、被动性太强,这些都是当下学生中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所以,从健全成长的角度看,学生们太需要有个与学期大不相同的假期,休整一段,到自然和社会中快乐一番,学会自己安排自己的生活。
通常,4岁是儿童自主性快速成长的起点,小学和中学阶段是学生自主性成长的关键期,但由于大多数学生的时间、空间和活动内容都已经被家庭和学校排得满满的,使得不少学生自主性未能正常养成,反倒形成典型的被动型人格,老师和家长叫干啥就干啥,自己独处就不知道干啥,不能生成自己的生活与学习目标,这已成为影响中国学生正常成长的突出问题。
假期历来是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环节,是养成自主性的难得时间窗口,需要用与学期完全不同的方式实现成长目标。托管服务需要高度重视这一成长机遇,尽量安排学生自主学习,自主管理,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获得更有效的成长:学自己喜欢学的,做自己喜欢做的,玩自己喜欢玩的:引导学生自己规划、设计活动方案,自己安排时间,自己制定规则,自己督促自己实施,自己选择角色,自己依据实施状况调整、完善方案,进行自我评估。为发现自己的优势潜能、发现社会需要解决的问题找准自己的位置,为成为最好的自己奠定基础,找到路径。
各地教育管理部门在积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同时,需要严格将假期活动与学期的就学区分开来,严密筑牢“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这道防线,不得暗中将假期托管变成复习班、补习班,尤其要防止各校之间暗中攀比而造成恶性后果。
简而言之,假期是教师和学生的法定休息期,《通知》强调了不得强制教师,不得强制学生的基本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把假期还给孩子,孩子想干什么就由他自己做主吧。(作者:储朝晖,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