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四问校外培训:培训机构“顽瘴痼疾”,如何对症下药?
摘要: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难,既难在“标”,也难在“本”,导致成为“很难治理的顽瘴痼疾”。
现象
发展无序、超纲教学、收费混乱、虚假宣传、安全隐患……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种种乱象,矛盾直指监管。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有关部门和各地共同努力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但在一批不合规的机构被整顿、关停的同时,超前、超标、升学考试补课、竞赛培训、乱收费等现象仍屡禁不止。
令人担忧的是,在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过程中,一些问题“按下葫芦浮起瓢”,甚至滋生出新的问题:“严打”之下,一些培训机构从“地上”转为“地下”,从“线下”转为“线上”,明着被关停,实际上改头换面重新营业;一些培训机构在前期清查中硬件“达标”,但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等方面仍然存在问题。尽管三令五申,培训机构违规参与招生录取的现象仍然时隐时现……
评论
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难,既难在“标”,也难在“本”,导致成为“很难治理的顽瘴痼疾”。
从“标”上看,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既属于教育问题,又需要各部门综合治理,市场监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公安、应急管理、卫生、网信、文化等都有责任,“九龙治水”,职责交叉。整治起来容易“按下葫芦浮起瓢”,线下要求不达标,就转战线上;超前教学不允许,就“阳奉阴违”;小机构“洗牌”,大机构一家独大,趁机涨价……
从“本”上看,校外培训机构是很多家庭的“刚需”。孩子需要补课,家长没有精力和能力辅导,不报培训机构怎么办?下午3点半放学,家长没有下班,不请“托管班”孩子谁来接?别的孩子都报班,自己的孩子不报,“输在起跑线上”责任谁承担?因此,在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过程中,甚至出现“家长打掩护、上课‘对暗号’、培训转‘地下’”的怪现象。
治理好校外培训机构的“顽瘴痼疾”,需要处理好几对关系。
处理好“监管企业”与“监管教育”的关系。监管校外培训机构,首先是“监管企业”,需要对其办学许可、登记、收费、广告宣传、安全、卫生乃至食品安全等各方面进行严格监管,划出“红线”,明确“底线”,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依法依规处理。同时,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培训机构既是企业,更具有鲜明的教育属性,直接关系立德树人的成效。因此,对教学而言,亟需把握教育规律,对培训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严格审批;对师资队伍而言,亟需监管师德师风,不但要审核其资质,更要对其在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等各方面做到严格要求。
处理好“监管线上”与“监管线下”的关系。目前,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仍然将主要力量用于“线下”。这样的现象需要引起警惕:一些在整改中“下马”的培训机构,在线上“改头换面”,提前学、超前教、虚假宣传、乱收费等乱象也随之转移到线上。与线下培训相比,线上培训具有生源、师资分散的特点,既难于监管,也难于整治,很多地方尚未出台具体整治细则。
处理好“管理多头”与“多头管理”的关系。在“一对一”兴起、非学科培训需求旺盛的当下,被监管对象变得越来越多头,不仅有大机构、小机构,更有很多“单枪匹马”的“单师单科培训”,个人、自由职业者、体育艺术特长人员、高校学生等都能成为老师,私下“开班”。这些“单师单科培训”体量小、分散广、数量多,给规范化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因此,整治好校外培训机构,更加需要各地各部门的密切协作,让“九龙治水”变成“握指成拳”,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大力推进。同时,需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在行业发展、规范、自律等方面的作用,形成合力。
面对人民群众反映多年的校外培训机构问题,我们既要从为群众办实事的角度出发,又要压实立德树人的政治责任,坚决改到位、改彻底。这就需要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