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国内外

公民同招 如何落实?

2020-04-09 14:42 中国教育报

摘要:如何扎实做好公民同招,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引导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均衡且高质量发展?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关键环节,也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热点。近年来,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改革稳步推进,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有效缓解了“择校热”等热点民生问题。落实公民同招是今年义务教育一项重要任务,对规范教育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至关重要。公民同招既牵涉义务教育入学制度的设计,也涉及义务教育招生机制的施行。

如何扎实做好公民同招,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引导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均衡且高质量发展?笔者以为,可以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确保“免”,夯实公民同招的起点公平。首先,要落实好学区招生。一直以来,公办学校承担了解决学区内适龄孩子入学的任务,民办学校对属地区域内入学问题的解决起到补充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提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要求对民办学校的招生管理严格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民办学校招生范围限定于学校审批机关的辖地内。这就不可避免导致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民办学校满足审批地入学需求后仍有空余名额的,空余名额如何确定招生范围,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提前做出预案,不仅需要统筹协调市区的招生入学情况,也要兼顾不同区域之间教育资源的均衡,避免加剧教育资源在不同地区间分布的不平衡;另一种情况是民办学校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科学的转移录取机制,指导和监督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处理这两种情况时,需要教育管理部门整体统筹,调整和划分本区域学区时将民办学校的招生量初步考虑进来,精确研判可能出现的问题,并设计预案和细则,同时对人户一致、人户分离、统筹排序等问题给予详细说明,确保学区内的孩子都有学校可上。其次,要严格执行“免试”入学。各地要严格要求所有学校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选拔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要求公办学校采取登记入学或者书面通知入学,热点公办学校的空余名额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所有学校在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一次性全部录取。这些举措有效杜绝学校“掐尖儿”招生,避免学生未入学就被分层。

二是严控“同”,严守公民同招的过程公平。各地落实公民同招,关键举措是严控“同”,两步设“防”。第一步是防时间差、环节错、节奏乱。一是从时间上,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应不早于某个规定时间点,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登记报名信息,同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同步进行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及民办小学面谈和反馈等工作;二是从环节上,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在辖地教育部门指导下,按照规定环节和步骤进行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入学学生学籍,保证时序正确和操作规范;三是从节奏上,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因为报名人数和录取人数的差异,会出现溢出和补录的情况,这就要求教育主管部门统筹指导两类学校,合理把握调剂和补录的节奏,严格执行电脑随机派位,加强监督和管理,防止在这个阶段出现无序和不规范的生源竞争。第二步是防分班不均衡。均衡分班是公民同招的必然诉求之一,使每个班级的生源平均水平保持在大致相同的水平线,兼顾了教育资源均衡和学生的个体差异,保障了学生享受校内教育资源的“同”。要做好均衡分班,首先要在分班程序上保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前使学生和家长周知学校的办学情况、招生整体情况、师资队伍情况等;其次是规则上科学合理,真正将各方面因素考虑进来,努力使每个班在学生数量、学生学业水平、性别比例、教师资源等方面做到相对平衡。

三是既“堵”又“疏”,用高质量发展打造优质民办教育。公民同招是“堵”招,遏制了民办学校不合理抢生源的现象。教育改革应“疏”“堵”结合,政府必须适度给予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等的权利以助力其良性健康发展,民办学校自身也要适应新形势谋长远发展,具体而言,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引导民办学校控制规模,追求适度效益、稳步健康发展,逐步走出过度依赖生源的困境。二是从“赢在起点”向“赢在质量”转变。民办学校应将生存与发展的立足点放到学校的内涵建设上,即精心打造先进的办学理念和优质的办学质量、精细化的管理服务模式、鲜明的特色与深入人心的品牌等。政府应将民办学校纳入地区义务教育各类项目申报和建设体系,引导和不断促进民办学校特色发展和质量提升。三是从“赢在生源”向“赢在教师”转变。教师是决定学校生命质量的核心竞争力,学校自身要充分发挥民办学校的自主权,最大化地保障教师在专业思想、专业知识、专业能力、职业追求等方面得到发展和完善。政府要落实民办学校在师资培训、教研科研、评奖评优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机会和待遇。通过优质的师资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也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源源不竭的动力,形成学校声誉和生源质量共同提升的良性发展。

总之,公民同招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和高质量发展;公民同招是过程,不是结果,结果是保障每个学生公平享有优质的义务教育。改革虽有阵痛,但只要方向正确,机制科学,推进规范,必将获得成功。

(作者赵丽,系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本文系“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