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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增一所高职院校 现公开征集校徽

2019-06-05 11:26 青报教育在线

摘要: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同意,在整合青岛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基础上,设立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青岛工程职业学院校徽图案等。

校徽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的重要标志和象征,是体现学校特色、凝聚师生、振奋精神的重要载体。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同意,在整合青岛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下称“实训基地”)基础上,设立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青岛工程职业学院校徽图案等。

一、征集内容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校徽图案、辅助标识、标志色。

二、征集对象

实训基地全体师生员工,社会各界人士。

三、作品要求

1.要结合学院蓝色海洋、智能制造、大数据等新工科办学特色和发展前景。

2.具有较强视觉感染力,构思新颖、简洁大方、色彩鲜明、富有想象力,具有较高的识别度。力避繁复和过度抽象,易于在纪念品、印刷品上印制。

3.校徽图案中要有校名全称的中英文字。(学院中文名称为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简称青工职院;英文名称为Qingdao Engineering Vocational College)。

4.作品提交电子稿、打印彩色稿或手绘彩色稿。所有作品均需提供电子原件。

5.对构思及寓意进行文字说明。

四、征集时间

从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

五、投稿办法

1.电子件发送邮箱jing_lanling@126.com。

实训基地师生稿件可通过AM发送办公室(新闻中心)徐群。

2.纸质稿件请邮递给青岛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行政楼206室(徐群);注明:校徽征集;邮编:266112。

3.请注明设计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资料。

六、评选办法

1.组成评选组,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

2.入围作品通过媒体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并提出推荐作品。

3.由评选组对推荐作品进行审议,作出最后决定。

4.作品分别评选出录用奖1名、入围奖4名,给予相应奖励。

七、注意事项

1.作者应保证征集作品的独创性。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2.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内容。

3.凡入围的作品,其著作权、版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

4.请投稿者自留底稿,所有来稿恕不退回,截止日以邮局收件日期为准,谢绝到付。

未尽事宜,可咨询办公室,咨询电话:0532/87010800。

青岛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

2019年6月3日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简称“青工职院”),是2019年3月12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5月22日经教育部备案通过,整合青岛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简称“实训基地”)资源设立的全日制国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青工职院实行省市两级管理、以青岛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青工职院位于青岛市高新区,规划在校生规模10000人,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5.7万平方米。一期占地面积511亩,已完成投资8.2亿元,交付建筑面积8.1万平方米。二期17.6万平方米,将于2020年建设完成。

青工职院专业设置涵盖海洋生物与化工技术类、智能制造类、新一代信息技术类、交通运输类和制造业服务类等产业,规划开设30个专业。2019年开设药品生物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新能源汽车技术等6个专业,计划招生640人。

实训基地于2006年建设,列当年青岛市10件市办实事。自2008年建成投入使用至今,坚持公益性培训为主、市场化运作为辅,成为国办职校学生实训和普通高中生学工实践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大学生专业教学实习实践基地、中德职教合作试验基地(国际焊接指导教师/国际焊工培训基地)、校企合作与产教结合示范基地,成为全国知名公共实训基地、山东省文明单位,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形成了独有的品牌效应。

作为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新军,青工职院将秉承“创新无止境,拼搏竞一流”精神,以“为新时代大国工匠奠基”为办学使命,致力于建成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集学历教育、社会培训、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于一体多元办学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打造成新时代大国工匠的摇篮、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