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遇安全事故七成家长要协商解决, 仅4.4%走诉讼程序。
教育部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作了说明。团中央权益部副部长、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姚建龙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介绍了目前我国中小学幼儿园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情况。
“2016年,我作为负责人承担了教育部政策法规司的委托课题‘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研究’。课题组在全国抽取了29个县区涉及22个省开展了问卷调查,共有1596位校长,18932位教师,104834位学生,76811位家长接受了有效问卷调查。课题组还对五个省市进行了实地调研。”姚建龙介绍,课题组提炼出最易发生的十大学校安全事件类型:其中意外伤害、学生欺凌、学生间打架三种为红色安全事件;流行性疾病、交通事故和校外人员滋事三种为橙色安全事件;教师打学生、溺水、地震、学生伤害教师四种为黄色安全事件。
姚建龙说,在对校长的调查时发现,他们普遍反映学校安全压力巨大,甚至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管理。一旦遭遇学校安全事故,最缺乏的是急救能力。对于发生学校安全事故遇到哪些困难,63.5%的校长选择“缺乏急救能力”,42%选择与“家长沟通不畅”,20.4%选择“责任不明确”。对于发生学校安全事故后所需要的支持,94.2%的校长选择“需要家长的理解”,远高于其他选项。
发生安全事故后对于校方的责任问题,41.4%的家长认为学校一定有责任,其中更有34.4%的家长认为学校应该负全部责任。相对于金钱赔偿,家长更看重精神抚慰。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只有22.7%的家长最希望得到金钱赔偿,40.6%的家长最希望得到精神抚慰。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能得到全额赔偿也只有23.6%的家长觉得满意。而且,家长们往往重协商轻调解和诉讼,最希望用协商方式来解决安全事故纠纷的比例达到69.1%,而选择调解和诉讼的比例仅分别为26.4%和4.4%。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和校长首当其冲。85.8%的家长会去找班主任,79.5%的家长找学校领导,23.8%的家长会去找政府。
该课题研究显示,我国学校安全形势总体向好但仍较为严峻,有的地方和学校没有真正把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问题集中表现在学校安全管理缺乏风险防控意识。因此,《意见》将“风险管理”引入学校安全工作中,实现了学校安全工作的三个转变,即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由单一预防转向立体预防、由补丁式预防转向顶层设计预防,必将大大提高我国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水平和效果。
责任编辑:青岛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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