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4月1日起施行,测试站点不得设在社会培训机构
摘要:近日,国家语委修订印发了《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该《规程》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明确了测试站点设立原则和备案要求,规定不得在社会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机构或组织设立站点。
青报教育在线讯 近日,国家语委修订印发了《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该《规程》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明确了测试站点设立原则和备案要求,规定不得在社会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机构或组织设立站点。
据了解,《规程》共分测试工作的统筹管理、测试站点、考场设置等12章43条,进一步细化落实教育部令第51号中关于测试规程的有关要求。
一是明确测试组织实施要求,进一步体现科学性、规范性。明确全国和省域内测试工作组织实施、质量监管主体,要求省级测试机构提前公布测试站点测试计划安排;明确测试站点设立原则和备案要求,规定不得在社会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机构或组织设立站点;明确考场设置的人员配备、考场布局和测试方式,取消备测室和备测时间。
二是优化测试过程管理,进一步体现便民高效和可操作性。明确了测试报名途径和时限;提出了测试试卷编制、使用、保管等要求;对具体测试流程、成绩评定的依据和时限、复核办法以及等级证书更补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三是强化管理监督,进一步体现安全性严肃性。专设“数据档案”章节,对数据类型、数据信息、数据管理等提出要求;专设“违规处理”章节,对违规机构和应试人作弊行为的处理做出要求;同时明确国家、省级测试机构的监督检查权限范围、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