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考生”的问题不在于考生,而在于高分复读被利益化!
摘要:民办学校、复读机构不能为高分复读推波助澜,这会加剧高考竞争,也恶化教育生态。
对于网传广东茂名一考生三年三考北大并赚取200万奖金一事,6月28日上午,茂名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媒体记者表示,已注意到网传事件,相关情况正在了解中。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一名接电人员表示,不管对高考大省,还是其他省份,录取名额都是很宝贵的,如果真是“职业考生”的情况,“我们一般不太可能再给他发录取的offer(录取通知)”。
这名考生是否是“职业考生”还需要进一步调查,但需要指出,即便就是“职业考生”,只要其高考资格合法,不涉及高考移民,没有考试违规,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报考了北大,达到了北大的录取分数线,北大是没有理由拒绝录取的。按照目前的高考录取规则,北大如果拒绝录取是违规的。
笔者想说的是,如果该生确属于“通过高分复读再考高分”“赚奖金”的“职业考生”,对于其本人来说,这只属于人生规划和价值观念问题,并不违法违规。关注“职业考生”问题,应该聚焦催生“职业考生”的环境。一方面要规范民办学校、复读机构的招生、办学;另一方面,要推进招生录取制度改革与人才评价改革,扭转招生时的唯分数论以及用人中的唯学历、唯名校导向。
如果该生确属“职业考生”,最大的问题在于民办学校、复读机构追求复读利益最大化。考生选择复读,哪怕是被大学录取之后再放弃报到、退学复读,这都属于考生的权利,我国并没有禁止考生复读,也没有对被录取却放弃报到的考生做出来年不准参加高考的限制。这充分尊重考生的选择权。有一些人认为考生被录取后放弃报到,是不诚信行为,但从全世界范围看,一名考生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再做选择,是极为普遍的现象。
民办学校、复读机构如花重金吸引高分学生复读,并用其参加高考的成绩进行宣传、炒作,是涉嫌违规的。这首先违反禁止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分生、高考升学率的禁令,这一禁令是针对所有学校、机构与个人的。其次,这和民办学校、复读机构也应该承担的育人功能背离。民办学校、复读机构给复读生提供复读机会,这无可厚非,复读生也有通过学校、机构复读的诉求,但是,民办学校、复读机构不能为高分复读推波助澜,这会加剧高考竞争,也恶化教育生态。花重金“买”高分生源复读,是为了以此为卖点招生,刺激复读需求。当地教育部门已经回应称,将启动调查,如果查证属于花钱“买”高分复读生,应根据调查结果,追究涉事民办学校违规招进行宣传、炒作的责任。
“高分复读”现象,近年来有愈演愈烈之势。其中一方面原因是民办学校、复读机构全国范围内招生,带动了高考竞争,如教育薄弱地区的学生第一次参加高考后,到外省的民办学校、复读机构进行复读,再回本省参加高考,应届毕业生怎么比得过?有人建议限制高考复读,这是不理性也不现实的,因为复读给了学生的选择机会。
产生“高分复读”的根源有二,更应针对根源进行治理。一是我国高校是按考生的考试分数从高低排序结合学生志愿进行录取,也就是说对考生进行分数评价、名次评价。在统一高考录取中,高校并无多少自主权,只能在教育考试部门投档进来的考生中录取,对于不录取的学生必须说出合适理由,一名考生分数达到录取要求而不被录取,这是违反招生规则的。要建立多元评价体系,考察学生除考分之外的其他素质,就必须扩大学校的招生自主权,这是破除唯分数论的关键所在。
二是我国社会还是“学历社会”,存在“崇尚学历”的唯学历、唯名校评价人才、使用人才问题。高分生在高考中可以进一所不错的学校,但是,却想复读进更好的学校,这是因为更好的学校意味着有“更硬”的学历,如果唯学历、唯名校用人导向不能得到扭转,那高分复读现象就会进一步蔓延。所以,针对“高分复读”现象,必须动真格推进教育评价和人才评价改革。
作者 | 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