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义务教育工作重心由“基本均衡”转至“优质均衡”
摘要:教育部教育督导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我国义务教育工作的重心已由“基本均衡”转到“优质均衡”上来。
在今天(21日)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教育督导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我国义务教育工作的重心已由“基本均衡”转到“优质均衡”上来。2019年,已正式启动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与基本均衡相比,优质均衡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核心是实现“四个更”。一是全面发展的理念更鲜明。坚持有教无类,五育并举,因材施教,为每一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二是标准化建设程度更高。着力补齐短板,进一步解决大校额、大班额问题,加快提档升级,做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三是教师队伍更强。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切实保障教师工资,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教师交流轮岗,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四是人民群众更满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破解,优质义务教育资源覆盖面明显扩大,群众满意进一步提升。
接下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规划,稳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同时,对各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监测复查,确保均衡发展水平不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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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我国已实现义务教育县域基本均衡发展
6月21日,教育部召开第五场“教育这十年”“1+1”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成就。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会上介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现有20.7万所学校、1.58亿名学生、1057万名教师,办好义务教育事关亿万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义务教育认真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崇高使命,以均衡发展为战略任务,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工作重点,围绕服务国家战略需要,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不断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美好期盼。从2012—2021年,我国义务教育在实现全面普及的基础上,仅用10年左右时间实现了县域基本均衡发展,成为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又一个新的里程碑。
吕玉刚表示,“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部署,一手抓持续巩固基本均衡发展成果,一手抓大力推进优质均衡发展,更加注重落实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更加注重提升学校建设标准化水平,更加注重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更加注重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坚持政府主责、强化统筹,持续缩小区域、城乡、校际、群体教育差距;坚持先行创建、示范带动,鼓励支持各地探索优质均衡实现路径和有效举措;坚持科学规划、分步推进,指导各省各县根据实际、分期分批加快实现县域优质均衡,为到2035年全面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教育部:义务教育阶段约80%的学生学业表现达中等以上水平
6月21日,记者从教育部召开的第五场“教育这十年”“1+1”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十年来,我国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总数从909万增至1057万,增加了148万人,本科以上学历教师占比由47.6%提高至77.7%,总体上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
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会上介绍,十年来,我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不断深化,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政策全面落实,跨区域考试掐尖、举办“占坑班”、收取“赞助费”等违规招生行为得到全面规范,择校热大幅降温,入学机会更加公平;健全“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和享受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的占比达到90.9%。
吕玉刚表示,通过以前所未有力度推进“双减”工作,大力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坚持减负提质并重,严控学生作业总量和时长,课后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促进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明显减轻。通过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优化公办民办结构,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属性得到进一步强化。通过出台学校管理标准,激发学校办学活力,落实中小学办学自主权,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有效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同时,我国已出台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建成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学生睡眠、手机、读物、考试、体质管理和网络游戏治理,强化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教育,切实守护学生身心健康。
另外,吕玉刚还提到,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显示,学生普遍具有积极的人生价值观,80%左右学生学业表现达到中等以上水平。我国部分省份连续几次参加国际学生评估项目(PISA)测试,总体成绩名列前茅,从一个侧面反映我国义务教育质量迈入世界先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