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指导应赋能而非“负能”家庭教育
摘要:“家庭教育”如果走向了家庭要付出更多,而不是获得更多,那就背离了家庭教育及其立法的初衷。
据报道,近期在多个网络社交平台上,关于“家庭教育指导师”考证的广告频频出现。有培训机构声称“没有专业限制,没有学历限制,考证后就能年入几十万”。有的打出“岗位缺口数百万,拿下证书就有了金饭碗”的广告,吸引消费者报名。
3月15日,央视新闻曝光了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考证内幕。一些培训机构夸大其词,称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缺口极大,年入几十万,含金量极高。而实际上,一些培训机构所贩卖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不过是某些机构(公司)自己印发的培训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没有任何关联。
写这篇专栏时,笔者在某搜索引擎输入“家庭教育指导师”,前三条全是关于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广告,点开链接,“0基础报考”“人才缺口大”“黄金职业”“朝阳行业”“全国通用”之类的诱人广告语马上映入眼帘,给人的感觉是,不马上报名参加培训就吃大亏了。笔者一方面惊诧于这类广告并未因媒体曝光而销声匿迹,依然在大肆招摇过市,一方面思考这种需求为何存在,其合理性在什么地方。骗人的把戏当然应该被拆穿,但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上钩受骗,以及如何让家庭教育指导不念歪经,这些问题也需要认真考量。
从社会大背景看,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家庭教育的专门立法,一定意义上将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了“国事”,整个社会对此高度关注,对家庭教育的重视提到了一个新高度,“依法带娃”一时成为社会热议话题,很是热闹了一番。
由此引致的新情况是,从家庭作为基本社会细胞的意义上看,如何进行家庭教育忽然成了一个新问题。实事求是地讲,虽然说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但确实不是谁都懂得如何教育孩子,更不能说每个家长都是家庭教育专家。就像在孕前孕后,不少年轻人愿意参加专业机构的培训,学习孕期相关知识,等孩子出生后,育儿知识也是需要学习的。父母与孩子的血缘关系是天生的、自然形成的,但父母与孩子的家庭关系很大程度上是在后天互动中习成的,具有社会性。
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节奏一样,家长的生活与工作节奏也是快速而紧张,很多孩子在出生之后,很多时候不是跟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在一起,就是跟保姆在一起,跟父母在一起的时间少得可怜,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人伦“异化”。一些家长只有在发现孩子的学习或生活出现了问题时,才开始停下来思考家庭教育。所以,包括如何带娃在内的家庭教育成为社会性需求也就在所难免,只不过没有立法之前,这样的“家事”没有在法律层面上被特别关注,被称为“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也主要集中在私人领域。
现已正式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也就是说,“家庭教育指导”成为了公共服务体系的一部分,是一种刚需,类似“家庭教育指导师”这样的职业,也让培训机构看到了商机。之所以说“类似”,是因为今年1月有关方面发布声明,明确指出“家庭教育指导师”尚未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相关培训属于专业(职业)技术技能方面的培训,不属于职业资格类、技能评价类的培训。
而且,按照《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催生家庭焦虑、利用家长焦虑进行各种变现的营利性教育培训,在“双减”背景下被大力整顿,“鸡娃”现象降温;而“家庭教育指导师”之类的培训,在另一种意义上又催生、助长了家长的焦虑——无论是有人花钱参加培训并获得所谓“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还是家长花钱请所谓“家庭教育指导师”对自己进行指导,最终都可能发现与真正的家庭教育没多大关系。
显然,“家庭教育”如果走向了家庭要付出更多,而不是获得更多,那就背离了家庭教育及其立法的初衷。从这个意义上说,家庭教育指导培训的目的应该是赋能家庭教育,而不能是让鱼龙混杂的所谓“指导师”“负能”家庭教育。这些通过网上刷课就能获得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如果真的有机会从事这个行当,估计是“指导”的少而“误导”的多。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政策措施,对此加以规范引导,让家庭教育指导及其培训真正给家庭教育注入积极因素。
(本文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导 任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