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当学校出台的校规,与公众的普遍常识存在巨大的认知鸿沟,甚至被质疑为“笑规”之际,校方需要多一些倾听、了解与反思,不能把原因归咎于学生的不谙世事,或家长、公众们的无理取闹。善意的初衷并没有错,但如果方式欠妥,自然难以保证收效,甚至会南辕北辙。
有的学校禁止学生裸睡,有的学校让学生戴“绿领巾”,有的学校规定禁止男女生“直接交流”,有的学校规定“一周的零花钱不超过10元”,有的学校规定禁止“天台晾晒被子”……近年来,时常能看到一些关于“奇葩校规”的新闻。面对公众质疑,校方往往拿出“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好”来做挡箭牌。然而,校方加强管理、对学生负责的善意出发点,非但无法成为“奇葩校规”横行的托辞,反而印证了某些学校患上了简单粗放治校的“懒政依赖症”。这些拍脑袋决策的行政管理方式,没有将学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忽略学生的成长规律,更没能从实际出发,运用更高水平的管理智慧。
社会在发展,校纪校规也要与时俱进。制定校规,应该经过合理程序,站在“人的发展”的立场上,注重每一处细节,让学校的管理回归专业。那些“奇葩校规”,应尽早回到由“常识”和“理性”共同构筑的逻辑轨道上去。
那些“奇葩校规”
贵阳某中学:上厕所需带“如厕牌”
贵阳某中学规定,学生在上课期间上厕所需带“如厕牌”。校方称,一班一块,不得外借。且每次只能准许一人使用,不得以上厕所为由在外逗留。
香港某中学:上厕所先填两份申请表
无独有偶,香港也有不少中学有着“奇葩校规”,已经达到影响学生正常生活的程度。香港某中学为防止学生滥用洗手间“偷懒”,要求学生上课期间上厕所必须先填写申请表。表格一式两份,包括姓名、班级、课室位置、出入时间等信息,交由老师签字,一份给厕所管理员,一份给老师,且只开放特定楼层的洗手间。据报道,一些低年级学生因为不准上厕所,甚至急到哭。
南京某初中:禁止看湖南卫视
“上课期间(周日至周四晚上)不准看电视,周末在家不准看湖南卫视,建议看CCTV-2、CCTV-9、CCTV-10。”一位家长参加完家长会,向孩子传达了学校的新规定。
河南某中学:男女交往必须5人在场
“任何男女生交往务必遵循在明亮地方、5人以上同学在场。”“严禁随意出入他人教室、寝室,违者一经查实,给予全校通报批评。”这是河南某高中的校规。校规中还有多条规定禁止男女生单独接触、交往,而一旦违反,根据规定最严重的将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对此,不少学生及网友质疑:在该校老师眼中,学生之间已不存在纯洁的男女同学关系,并称其为“史上最严校规”。
神木某中学:食堂分设男女就餐区
神木某中学在食堂贴出公告,要求让男女生分区就餐,并且由专人负责检查,一旦发现有男女混坐的情况,就会遭到制止。该中学校长表示,以前学生就餐时男女混坐,个别学生出现了一些不文明的现象,给其他学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为早恋提供了温床。
济南某中学班规:男女生禁乘一辆自行车
一则落款为“济南某中学”的《规定》,在微博热传。其中称:若学生出现同乘一辆自行车或电瓶车非姐弟兄妹关系、男女成双入对、经常一起出入超过两次等7种情形时,学生将回家反省7天并签试读协议;若属再犯劝其退学,若以前有过其他任何形式的试读协议者劝其退学。后来据了解,这个规定其实是该校高二年级某些班主任制定的。
甘肃某大学
检查宿舍的时候,床上不许有人,桌上不许有任何东西,地上不许有任何东西,窗上不许有任何东西,晾衣服的地方不能有衣服,床上不能有人睡觉。若学生在非睡觉时间睡觉,被发现后,当场处以记过处分;若围观舍友睡觉而不加劝阻,处以警告处分。
东莞某大学:入学签自杀免责书
东莞某大学也曾出台奇葩校规:新生踏入校园的第一件事,就是与校方签订《学生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协议书明确:“学生本人对自杀、自伤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
“奇葩校规”频现,最终还是害了孩子
最近有一则新闻:云南省景谷县一中三名高中生因提饭进教室被开除,此事经新华社报道后,3名学生的开除处分被撤销,景谷一中将施行修订后的新校规,景谷县还对全县32所各类学校校规进行清查。此前,安徽某中学制定《关于对女生行为准则的特别规定》,其中包括“不许给男生传递纸条”“不许和男生单独同乘一辆自行车及其他交通工具”等规定,也曾引发网友热议。
从带饭进教室被开除,到私自离校要交保证金,再到禁止同性交往过密……类似校规近年来屡见不鲜,既引发了被管理者的不适,也在社会层面产生较多的负面影响,一些异化后的“奇葩校规”往往被吐槽为“笑规”。这不禁让人产生疑问:校规该走向何方?如何才能更好地管理、服务好学生?
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学校制定规章制度,约束、管理学生是分内之事,合情也合理。短期来看,校规可加强学校管理,为师生营造一个良好有序的教学和生活环境;从长远看,校规还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
但是,前述诸多被曝光的“校规”之所以引发如此多的“吐槽”,主要原因在于它们违背了教育的基本原则。纵观各种引发争议的“笑规”,大都存在过于简单粗暴、用力过猛、忽视学生的个性、缺乏必要的可操作性等弊病。“奇葩校规”频现,以至于有人觉得也该给校规定个规矩。
对于学生成长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矛盾,有些学校管理者不是积极有效地引导、化解,而是采用“堵”“围”等严厉的方式,效果可能会适得其反。以禁止男女生交往过密为例,这样的规定违反了学生成长的天性,不但不利于青春期学生的成长,还容易引发他们的逆反心理,甚至可能让学生正常的沟通交流产生障碍。
还有一些校规,严重脱离实际,缺乏操作性,最终可能导致学生根本不把某些“奇葩规定”当成一回事,甚至连带把其他校规也不当回事。这样一来,校规失去了公信力和严肃性,很可能使得学校其他方面的管理工作都遭遇困难。例如,禁止未婚同居,这样的规定如何执行、如何监督?有人违规了,又该如何确认、如何处罚?
在提倡加强自我管理的今天,许多校规还把已经有了自主意识的孩子当成温室里的鲜花、流水线上的零部件,管得过细、过宽,这种方式也不利于学生的自我管理。试想,一个从小被老师、家长指哪儿就往哪儿走的孩子,长大后如何独立思考,又如何放心让他们独挑大梁?
许多简单粗暴的校规,动辄以开除威胁学生,这种思维模式和管理措施让人不寒而栗。从过往许多案例来看,若非被公开曝光、媒体介入,许多开除的惩戒就成为既定事实了。试问,一个孩子仅仅因为在学校里玩了下纸飞机,带了饭菜进教室,或者因为跟异性朋友距离近了一点,就要被开除,从此在人生道路上留下巨大的阴影、污点,甚至人生轨迹因此改变,对于孩子、孩子的家庭意味着什么?
“奇葩校规”频现,不仅使规定失去权威性,流于形式,还弱化甚至带偏了教育的功能。在学生应当形成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的年龄,遇到“奇葩校规”这种无规则、不正当举动的伤害,恐怕是一件极具讽刺意味的事情。教育部门以及相关学校应该多听听学生呼声,务实一点,精细一点,让校规真正能为学生的成长保驾护航。
善意初衷不是“奇葩校规”的挡箭牌
有的学校禁止学生裸睡,有的学校让学生戴“绿领巾”,有的学校规定禁止男女生“直接交流”,有的学校规定“一周的零花钱不超过10元”,有的学校规定禁止“天台晾晒被子”……近年来,部分学校一些有争议的校规接连受到舆论关注,被质疑是“奇葩校规”。校规沦为“笑规”,相关方应当思考背后的原因。
面对公众以及舆论的质疑,不少学校还进行了回应。回应的具体内容各不相同,但主要观点却很雷同——无外乎是强调学校“是为了学生好”。这是许多学校理直气壮表达的核心观点。事实上,与“奇葩校规”一样,这种思维惯式同样值得警惕。
毋庸讳言,学校在出台“奇葩校规”时往往确实有着善意的出发点。以禁止“天台晾晒被子”为例,校方解释原因时称,主要是出于安全考虑;而湖北规定学生“一周的零花钱不超过10元”的学校,称是为了“防止学生相互攀比”。
善意的初衷并不能掩盖行为欠妥的事实,更何况,一些针对“奇葩校规”的解释和说明,并不能服众。比如,“天台晾晒被子”之所以存在安全隐患,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在于天台旁的防护措施有待改进。因此,增加护栏、增设警示标志,或是在其他地方添置可供学生晾晒的空间,才是校方应该着力的方向。以校规一禁了之,难免有因噎废食或懒政思维之嫌。
放任此类校规,结果是学生没有地方可以晾晒被子,有些学生“被褥都已经发霉了”,此种结果之下,校规遭到学生们反对和网友吐槽,完全在情理之中。
与之同理,戴“绿领巾”式的“激励”,很可能并没有让这些学生的成绩在短时期内有大的改观,早日戴回“红领巾”,反而有可能会挫伤他们学习的热情,让他们在自卑的情绪和别人的嘲笑中沉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立“偏”了规矩,方圆也难免会“异型”。不少“奇葩校规”,在实践中原本就缺乏可执行性。以“一周的零花钱不超过10元”为例,谁来监管?如何统计?如有违背,如何处理?如果进行处分,是否符合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诸如此类的问题,不知道制定“奇葩校规”的人是否思考过?
部分在实际中难以有效执行的“奇葩校规”的存在,还会在一定程度上消解“校规”作为一个整体的严肃性。当学生们发现,这些难以落实的“奇葩校规”可以随意违反,在是否需要严格遵守校规中的其他条款的问题上,自然会打一个大大的问号。由此引发的破窗效应,也会让校规的约束力大打折扣。
更何况,一些“奇葩校规”还直接导致了恶性现象的出现。据媒体报道,山东临沂市第六中学13岁的7年级女生张某,因为不符合学校短发令要求,3次被赶出校门后,喝下农药自杀。生命溘然消逝,令人扼腕。
当学校出台的校规,与公众的普遍常识存在巨大的认知鸿沟,甚至被质疑为“笑规”之际,校方需要多一些倾听、了解与反思,不能把原因归咎于学生的不谙世事,或家长、公众们的无理取闹。善意的初衷并没有错,但如果方式欠妥,自然难以保证收效,甚至会南辕北辙。
事实上,人们质疑的从来不是善意的初衷,而是“行善”的方式、途径以及相关硬约束的必要性。加强管理、对学生负责,这样的出发点没有错,但不能以善意之名,行有悖常识、争议巨大的“恶行”,放任“奇葩校规”横行。
在名著《爱弥儿》中,卢梭曾写下这样的话——“什么是最好的教育?最好的教育就是无所作为的教育,学生看不到教育的发生,却实实在在影响着他们的心灵,帮助他们发挥了最好的潜能,这才是天底下最好的教育”。这样的“无为”,效果远好于以善意之名的“奇规”“乱为”。
学校并非流水线,不用生产整齐划一的产品。少一些拍脑袋决策,多一些潜移默化与适度宽容,多一些规定出台前的充分征询意见与论证以及政策制定后的及时完善与修订,是教育的应有之义。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奇葩校规”少一些,是对学生们负责,也是对人才的负责。
责任编辑:青报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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