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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如何开展?初中每两周不少于3课时 普高设14学分

2019-04-13 09:19 青报教育在线

摘要: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劳动教育参加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成长档案等,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依据和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参考。

4月12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指导意见》,对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成果要求等作出具体要求。

意见要求,在课程设置方面,小学1-2年级每学期分别至少完成1个主题活动,3-9年级学生每学期分别至少完成2个主题活动;普通高中学生应围绕党团活动、学生发展指导、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等,重在提升劳动能力,涵养劳动品质。高一年级学生开展学生发展指导教育,高二年级和高三年级上学期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等主题活动,每一个主题活动要尽可能兼顾多种活动方式,整合实施。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时安排为: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两周不少于3课时;普通高中共14学分,其中研究性学习6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志愿服务2学分,主要通过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职业体验等方式进行。小学三年级以上可设劳动日,每月一次,也可设劳动周,每学年一次。

与各学科教育教学融合推进,积极推进跨学科实践教育,在德育、语文、历史等学科教学中加大劳动观念和态度培养,在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学科教学中加大动手操作和劳动技能训练,在其他学科教学和团队活动中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坚持校内外相结合,创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各专题的实施方法,提升教育效果。

意见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1-2年级学生每学年完成1份考察探究方面的成果、至少1件劳动技术作品,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集体劳动;3-6年级学生每学年完成1份考察探究方面的成果、至少2件劳动技术作品、完成1次社会服务和1种职业体验活动,积极参加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初中学生每学年要完成至少2份较完整的考察探究方面的成果(自主或合作均可)、至少2件劳动技术作品、完成至少2次社会服务和2种职业体验活动,积极进行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高一年级学生结合学生发展指导开展职业体验;高二、高三年级学生须自主(或合作)完成完整的课题研究报告、项目设计方案、研学旅行方案3项研究成果;高中三年学生须参加至少1次志愿服务,并有完整的活动成果报告(或记录),选择至少一门专题教育内容,并有完整的学习笔记(或标志性成果)。中小学生须按要求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党团队教育活动、军训活动等。

意见还要求,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劳动教育参加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及时指导学生记录、遴选综合实践活动、重要劳动实践经历及主要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成长档案等,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依据和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