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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发布

2024-05-10 18:13 青报教育在线

摘要: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4〕37号)文件精神,本着“相对就近,统一与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区学前教育现状,特制定2024年市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4〕37号)文件精神,本着“相对就近,统一与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区学前教育现状,特制定2024年市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4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幼儿。

二、报名方式

幼儿园招生报名实行“一网通办”,家长通过手机端政务服务平台“爱山东”APP注册,登陆“青岛市市北区幼儿园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三、报名录取时间

2024年全区各幼儿园招生报名录取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1日至6月21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次招生。6月11日至6月13日家长网上报名。6月14日幼儿园网上审核并确定录取名单。第二次招生。6月17日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18日至6月20日家长网上报名。6月21日幼儿园网上审核并确定录取名单。幼儿园两次报名结束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可以随补随招;中大班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也可同步招生。

四、招生范围

(一)相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

1.优先招收规定区域内的市北区常住户籍适龄幼儿,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有规定区域内的市北区常住户籍;二是有与该户籍住址一致的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廉租房租赁证明等)。

2.其次,视本区域持双证幼儿的录取情况,如有空余学位,可面向持有单证者,即: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或房屋产权证之一。

3.最后,在满足本区域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可以面向周边区域招生。具体要求由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在招生简章中予以明确。

(二)非相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

优先招收具有市北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原则上应提供市北区相应的工作或居住证明;封闭小区内的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具体要求由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在招生简章中予以明确。

(三)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幼儿园

优先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需求,剩余名额面向周边区域适龄幼儿公开招生。

请家长务必从本方案发布的附件1《2024年市北区幼儿园招生基本信息》和附件2《2024年市北区小微园招生基本信息》中选择本年度年检合格的园所,咨询确认后报名入园,以保障适龄幼儿享受正规的学前教育。

五、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5月10日,通过市北政务网和“市北教育和体育”微信公众号,发布《2024年市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同时,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幼儿园门前或宣传栏张贴等途径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6月17日,通过市北政务网和“市北教育和体育”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幼儿园门前或宣传栏张贴等途径发布第二次招生信息。

(二)网上报名

6月11日8:00至6月13日16:00。家长登陆报名服务平台,按平台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家长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幼儿基本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监护人信息等。平台已经对接多个部门的大数据。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大数据自动校验比对成功的数据,显示“自动回填”字样。不能自动校验比对成功的数据,需要手工填报信息,并依据平台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幼儿监护人须对所上传资料真实性负责。

2.提交报名。家长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在点击“提交报名”前,可随时登陆平台查看、修改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报名”,报名信息将锁定,不能更改;如需更改,需点击“信息删除”重新报名。以上操作均应在平台关闭之前完成。

3.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信息填报及提交的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的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段,以免造成网络堵塞。

(2)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只能选择1所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同一名幼儿身份证号码不能同时兼报两所幼儿园。

(3)在规定报名时间内(6月11日8:00至6月13日16:00),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长需提前联系拟报幼儿园并携带相关资料到幼儿园现场请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与流程请及时关注“市北教育和体育”微信公众号。

(三)网上审核

幼儿园对提交后的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表示报名完成(报名完成不等同于最终录取)。家长可在报名信息提交后次日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看审核情况。

(四)录取方式

6月14日9点前,幼儿园复核确认最终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按照已发布的招生简章要求,分批次进行录取,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1.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各园招生简章中已公布的录取原则,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一园一案确定录取名单,且不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

2.需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名单时,幼儿园将于6月14日上午10点之前以短信推送或电话沟通的方式向家长告知派位信息(请确保报名平台预留手机号准确并保持畅通)。派位时间统一安排在当天下午2点整,幼儿园将邀请社会监督团共同参与、监督派位过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派位结束当场公布录取名单。

五)录取结果查询

家长在相应的时间段内登陆报名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第一次招生录取结果查询时间:6月14日下午4点至6月17日下午4点。第二次招生录取结果查询时间:6月21日下午4点至6月24日下午4点。第一次招生未被录取的幼儿,可以参加第二次招生。

(六)组织新生入园

1.做好体检。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 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请家长按照规定的入园时间,携带《儿童健康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健康查体证明,到幼儿园报到入园。

2.规范入园报到。被录取的幼儿,家长要在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幼儿园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19日前(具体报到时间由各幼儿园根据招生情况在此时间段内确定)。办理报到手续后,幼儿园将对报到录取幼儿进行编班,并将编班信息和入园时间及时通知幼儿家长。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幼儿园不再单独通知。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科学组织实施,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二)探索实施“长幼随学”

同一家庭多孩有同时在同一幼儿园入园需求的,探索实施“长幼随学”,切实减轻家庭接送负担。幼儿参加小班统一招生时可以申请安排到同一家庭兄(姐)就读的幼儿园;非小班统一招生时段,幼儿可以申请转入同一家庭兄弟(姐妹)就读的幼儿园,幼儿园结合学位情况优先接收。

(三)严格招生管理

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公益早期教育指导、托班作为入园前置条件。

(四)做好政策解答

各幼儿园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招生期间,要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及时解答群众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对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家庭积极协助办理。

(五)规范收费行为

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以当年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为准;不得收取押金、学位费、视频监控费等费用。

(六)加强预防接种查验

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幼儿园应在幼儿入园时,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七)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园工作。       

咨询监督电话: 0532-6675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