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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高考报名考试问答

2017年02月24日 16:02

一、问:2014年我省的异地高考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省教育厅、省考试院对2014年异地高考政策规定如下:

具有我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资格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报考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

具有我省中等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学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可以在我省报考春季高考。

省考试院还要求:加大对各类考生学籍审查力度,防止非应届毕业的高中段在校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变换身份报考。加强对考生户籍的审查,对非我省户籍考生,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各区、市招考办将加大确认审核力度,对不符合报考政策的考生将不予信息确认。

为贯彻落实上上述工作要求,我市各级招考部门将严格审查非青岛户籍考生的报名资格。外地户籍考生需要在信息确认时出示由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所在高中学校出具的学习经历证明。学习经历证明要注明学生在学校的学习起止时间、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等情况,并由所在学校盖章确认。

二、问:我市青岛某高校大一在校生,想今年(2014年)参加高考,可以吗?

答:不行。凡是具有普通高校在校生身份的考生(含三二连读、五年制高职学校的学生)在没有办理高职(专科)阶段退学手续的情况下,均不得参加高考报名和考试。对其他不得报考考生,省考试院规定: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中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问:港、澳、台地区的考生以及外国侨民如何参加我国的高考?

答:教育部规定: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考生报名事宜可向广东、福建、北京、上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咨询。

省考试院还规定: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可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统一到济南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四、问:春季高考的考试类别和科目有哪些?

答:春季高考分为18个专业类别,涵盖38个专业类目,考生必须选择报考专业类目。春季高考科目采用“知识”加“技能”考试模式,“知识”部分考4科,为语文、数学、英语及专业知识;“技能”部分考专业基本技能。

五、问:夏季高考的考试类别和科目有哪些?

答:夏季高考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理工、艺术理。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艺术文的文化考试科目与文史类相同,体育或艺术理的文化考试科目与理工类相同。考生可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中选考一门外语,并在报名时注明。选考语种不受科类的限制。夏季高考科目采用“3+综合”模式。“3”指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是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其中,数学分数学1(适用于文史方向)和数学2(适用于理工方向);“综合”分综合1(适用于文史方向)和综合2(适用于理工方向)。综合1包括政治、历史、地理3个科目;综合2包括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

六、问: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可以兼报吗?

答:春季高考与夏季高考可相互兼报。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情况选择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也可以兼报。兼报时要登录相应的报名系统,按各自的程序完成报名手续。

七、问:我想报考高校的体育单考单招,请问也需要高考报名吗?如何考试?

答:单考单招类别(含保送生、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一级以上高水平运动员、职教师资、特殊教育、技校单招、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招)考生也要同时进行网上报名。

考试要求请考生直接咨询要报考的高校。

八、问:夏季高考什么时候考啊?成绩何时公布?

答:考试在6月7-8日。具体时间和科目请以准考证为准。时间表如下:

日 期

6月7日

6月8日

上 午

语 文

(9∶00-11∶30)

综  合

(9∶00-11∶30)

下 午

数  学

(15∶00-17∶00)

外  语

(15∶00-17∶00)

成绩公布在6月25日前。届时考生自己在网上查询即可。

九、问:国防生和军校招生政策什么时候发布啊?

答:一般在高考之后,也就是在6月中旬,考生文化课成绩公布之前。请及时咨询各级招考办。

十、问:什么时候开始填报高考志愿啊?

答:高考成绩公布之后。一般在6月25日前公布高考成绩,6月底开始组织志愿填报工作。请考生知道成绩后,及时向各级招考办了解志愿填报相关政策。

十一、问:我是少数民族考生,有哪些照顾政策?该如何办理手续?

答:省考试院在《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考照顾政策》中对各类特殊考生的照顾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请考生认真阅读。凡属于政策规定范围内的特殊考生,要按照政策要求,提前准备材料,在信息确认期间主动向所在学校和所在区、市招考办提出申请,以免错过申请的机会。

附件一:         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考照顾政策

一、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投档分数线照顾:

(一)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二)高中教育阶段见义勇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凡受市人民政府或省综治委表彰的,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受省人民政府表彰的,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见义勇为学生的认定以政府颁发的证书为准。

(三)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四)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下列奖项参加高考录取时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2.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获得者;

3.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五)烈士子女,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六)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七)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八)山区、湖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等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九)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测试项目仅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向高校投档,参加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考生不享受此加分。

考生若同时具备上述几项享受加分和降分照顾条件,只选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不重复计算。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享受加分或降分照顾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各报名点和招生办公室要认真验证各种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考试资格以及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参与者的责任。

二、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高等学校应优先录取:

(一)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二)残疾军人、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三)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在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军人的子女。

(四)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附件二:        少数民族特殊考生管理办法

办理少数民族特殊考生手续的考生需注意以下几点:

少数民族特殊考生需填写《山东省2014年特殊考生登记表》(一式一份,招考办系统上报使用)和《山东省少数民族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民族事务局系统上报使用)。上述两份表格均由考生所在中学,或报名区、市招考办印制发放。 《山东省2014年特殊考生登记表》中“主管部门审查意见”一栏统一由青岛市民族事务局填写,各县(市、区)级民族事务局不得填写。填写后考生交回高考报名所在的区、市招考办。

《山东省少数民族考生登记表》为二级审批,分别由相应的县(市、区)级民族事务局和青岛市民族事务局填写。填写后青岛市民族宗教局备案一份,报省民委一份,并由考生送回区、市民族宗教局一份备案。

文章来源:http://iqdedu.com/2017/0224/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