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考试 高考

城阳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2017年高考体检的通告

2017年03月24日 09:30

广大考生及家长朋友: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下发了《关于做好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7〕27号)。通知要求,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并按规定交纳体检费。体检工作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管理,区、市招考办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体检工作规定进行工作,提出体检意见,供考生在选报院校(专业)时参考。

为帮助考生顺利完成体检,城阳区招考办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2017年3月27日至3月31日之间,考生要按照规定时间(附后)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二、高考体检的标准和要求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见附件)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并按照《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中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高考体检标准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说明,明确了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情况及专业,对不宜就读专业提出指导性建议,便于考生填报志愿和学校录取。

体检医院是城阳区人民医院,考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非指定的体检医院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三、高考体检的主要程序

区招考办制订体检日程安排---

各报名点组织考生参加体检---

体检医生按体检项目和操作规程对考生进行体检---

主检医师做出总检结论---

体检医院负责将体检表汇总后交考生所在报名点---

各报名点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复查,检查是否有漏填、漏检或体检结论不明确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体检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因特殊原因未得到体检结果的考生要主动向所在学校或区招考办查询落实体检结果。

四、高考体检主要检查项目

高考体检项目主要包括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胸部透视等内容。

五、考生体检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请考生注意区招考办公布的体检日程安排(尤其是社会报考考生,可电话咨询区招考办体检时间),了解体检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做好体检前的准备,按时参加体检。

体检中要自觉做到文明守纪,尊重体检医生,主动配合体检医生进行检查,要服从学校和体检医院的指挥,遵守体检纪律,维护体检秩序,不在体检场所大声喧哗、吵闹,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体检工作安全进行。

体检时,衣着尽量宽松,以便穿脱。勿带贵重物品,以免丢失;要克服紧张心理,防止由于紧张、担心而引起的血压升高、心率过速等现象的发生。

考生在体检结束后,必须主动向学校或者区招考办查询体检结果。要详细了解自己体检表的各项内容,考生体检表上记录了考生本人的各项体检结果,并针对考生体检中的问题提出了填报志愿的有关指导意见,对考生了解自身身体情况和填报志愿有参考作用。

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应于体检结束一周内向区招考办提出申请,经体检工作检领导小组批准后,可进行复查。如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最终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指定的医院对异议做出仲裁结论。体检、复查和仲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的,其结论一律不作为录取依据。

六、填报军事、公安、武警等高校志愿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或有关高校组织的军检、面试或体能测试,标准按教育部、总政治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七、关于残疾人考生申请高考合理便利工作

根据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教考试〔2015〕2号)精神,符合规定的残疾人考生可申请高考合理便利待遇,具体办法按《山东省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申请合理便利实施办法》(暂行)办理。具体政策,请相关考生到区、市招考办查询落实,根据自身情况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八、区招考办联系电话:87866066

★城阳区2017年高考体检时间安排

3月27日(周一)    城阳一中

3月28日(周二)    城阳二中

3月29日 (周三)   城阳三中

3月30日 (周四)   职教中心、国开中学、补习班

3月31日 (周五)   城阳职专、轻工学校、求实学院、社会考生

社会考生请在3月31日上午7:50前,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到城阳区人民医院第一住院部南门集合,参加统一体检,须空腹。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城阳区招考办

2017年3月17日

附件: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5、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6、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注:此条已经取消,见2010年教育部:关于高招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通知)

7、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应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两耳无重听;

无口吃;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公安学类、体育学类、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水产类、测绘类、海洋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武器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生态类、旅游管理类、草业科学类各专业,及土木工程、消防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学、法医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不宜就读烹饪工艺、西餐工艺、面点工艺、烹饪与营养、表演、舞蹈学、雕塑、考古学、地质学、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铁道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新闻学、侦察学、学前教育、音乐学、录音艺术、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医学各专业。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

9、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此部分内容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四、其他

1、未列入专业目录或经教育部批准有权自定新的学科专业,学校招生时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学习本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刊登,做好咨询解释工作。

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按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执行。

2、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

3、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第7条内容为公安类院校体检要求。

文章来源:http://iqdedu.com/2017/0324/7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