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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你!5月,这些教育政策与你息息相关

2017年05月31日 16:47

5月就要结束了,这个月发布了哪些教育政策?青报教育在线为大家进行了梳理,内容实用,每个家庭都用得到。一起看! 

影响你我的教育政策

■ 教育部等多部门联合部署高考安全

■ 教育部部署2017高招计划:确保各地高考录取率不降低

■ 高中阶段招生取消体育、艺术等加分项目

■ 将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 中央财政下达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预算1170亿元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出“新规”

■ 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到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0%

■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将实现全覆盖

一  高考安全

5月5日,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强调,各地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高考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确保2017年高考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高考是教育领域具有政治意义和全局意义的重要工作,关系国家发展大计,关系千万学子前途,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全国考试招生战线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高考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连续多年实现“平安高考”,考风考纪持续向好;高考改革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招生管理更加严格规范,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各地教育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做好高考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振奋精神,狠抓落实,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牢牢坚守稳定这条底线,确保2017年高考安全、平稳、有序实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是把握“四个认识”

切实增强高考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

◆ 要清醒认识到,做好高考安全工作是教育系统责无旁贷的重要政治任务,是维护教育系统稳定乃至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是深化高考改革的重要保障,是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的重要举措。

◆ 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落实好主体责任,牢牢夯实考试安全这个基础,立足全局、着眼大局,妥善处理好关于高考的各种利益诉求,扎实做好高考安全的各方面工作,为高考改革平稳落地保驾护航。

二是坚持“四个根本”

全力以赴实现“平安高考”目标任务。

◆ 要坚持以安全保密为根本底线,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在监督管理上“出重拳”,在关键岗位安排上用好人,在技术防范上提水平,严防死守试题试卷安全。

◆ 要坚持以齐抓共管为根本机制,狠抓打击考试作弊、严肃考场纪律不放松,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综合治理高考环境。

◆ 要坚持以平稳落地为根本要求,确保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决战决胜,推动改革成果落地生根。

◆ 要坚持以公平公正为根本标准,令行禁止抓纪律,多措并举防造假,动真碰硬治违规,加强招生规范管理。

三是抓好“四个到位”

责任落实要到位,队伍保障要到位,督促检查要到位,宣传服务要到位,切实推动高考招生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要求

各地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涉考案件侦办力度,加强重点清理整治,强化网上巡查管控,维护考点周边良好秩序。他强调,要充分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维护高考安全的工作合力。

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指出

保证招生考试安全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教育战线各级党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考量,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和招生考试安全。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抓紧抓好招生考试工作。要严肃招生考试纪律,让纪律成为从严治教的尺子和不可逾越的底线,用铁的纪律保障平安高考、阳光招生。

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林蕙青主持会议。国家保密局、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分别就加强高考安全保密工作、强化高考舆论宣传引导、保障信息通信安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等进行了部署。

会议在北京设主会场,各省(区、市)设省级分会场,地(市、州、盟)、县(市、区、旗)设分会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系会议成员单位、教育部有关司局(单位)负责人、在京直属高校分管负责人,地方各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负责人,各普通高校有关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二  高招计划

三  高中招生

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 坚持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

■ 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交通、住宿、课本材料、服装等方面费用补助。

■ 科学确定普通高中规模,防止建设大规模普通高中,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

■ 要清理和规范加分项目,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

■ 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

按照普职大体相当

安排高中阶段招生计划

各地要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坚持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科学核定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人数并严格执行。

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不协调的地方,要调整计划安排,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

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细化招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的办法和比例。

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和鼓励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残疾学生,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弱势群体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机会。

继续做好新疆、西藏内职班招生工作。

2017年中职学校秋季招生补录时间,原则上截止到11月10日。

扎实推进

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

东西部各省份要根据《教育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加强协同,共同组织实施好东西中职招生兜底行动。

西部地区省份教育部门要会同扶贫部门确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应、往届初、高中毕业)底数,主动对接东部对口省份,商定2017年东西协作招生人数,做好招生录取等环节的管理和服务,确保按计划完成招生。

东部地区省份教育部门要按照行动计划要求,遴选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安排专项招生计划,做好接收对口帮扶省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优质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交通、住宿、课本材料、服装等方面费用补助。

与此同时,各省级教育部门也要会同扶贫部门,遴选优质学校、单列计划,做好招收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在本省份内接受优质中等职业教育的工作。

合理规划学校结构布局

各地要坚持分类指导、普职并重、提高质量和促进公平的原则,统筹规划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不断优化高中阶段学校结构布局。

要把中等职业教育摆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突出位置,优化中等职业学校结构布局,在人口集中和产业发展需要的贫困地区建好一批中等职业学校。

统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等中央资金和地方相关资金,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每个地级市(州、盟)建设好至少一所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

各地要科学确定普通高中规模,防止建设大规模普通高中,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为有序推进选课走班教学和新课程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严格规范招生管理工作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办学的规定和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把计划制订、信息发布、组织宣传、报名录取等工作统一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台。

要公示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职学校名单,未经公示的不得招生。要清理和规范加分项目,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

在中职学校招生中,严禁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

在普通高中招生中,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依法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各地要健全监督举报电话制度,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并对违反五个“严禁”的学校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公开通报。

加强招生工作督促力度 

各地要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建立督查调研、情况通报、招生激励等制度。

教育部建立中职招生通报制度,请各地以省为单位于8至11月的每月1日前报告本地区中职招生进展情况。

关于东西协作中职招生情况,请东西部各省份于9月1日前,将2017年东西协作中职招生情况报教育部职成司。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和招生宣传工作。

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为考生和学校提供公平选择机会和有序招生环境。

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纸媒和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国家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有关要求,重点解读和宣传国家助学、教育扶贫、就业和升学等相关政策。

各地要指导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好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宣讲会等活动,加大招生工作政策宣传,确保2017年招生工作有序推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四  优质均衡

5月23日上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有关情况。

重点来了!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优质均衡”这个关键词,我们一起听听权威说法。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秀超在发布会上表示,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面临新要求。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上好学”的现实需求,已经成为各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任务。

何秀超介绍,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有1824个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国家认定,今年,还将有500个左右的县(市、区)接受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届时合计总数将达到2300个左右,占全国总数近80%。巩固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已经成为这些地区义务教育新的紧迫任务。基于以上考虑,教育部决定制定《办法》,启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办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十八条,主要就督导评估的目的、依据、对象、原则、基本条件、内容与标准、程序、结果使用等作出了规定。

《办法》中的评估体系的建设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核心,设计了“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内容。

■  “资源配置”方面设计了7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设备等方面的标准化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

■  “政府保障程度”方面设计了15项指标,重点评估县级人民政府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依法履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

■  “教育质量”方面设计了9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

■  社会认可度方面,将通过调查,了解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对于县级政府和义务教育学校推进均衡发展成效的认可度。

《办法》对每项指标都设置了明确的评估标准和要求,并将以考试方式招生、违规择校、重点校、重点班、“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弄虚作假、教育系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等情况,以及社会认可度作为一票否决指标。

《办法》还就评估原则、对象、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评估对象仍然是县(市、区)和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评估程序仍然是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等环节。

《办法》还专门对评估结果使用作出规定,要求将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结果,作为上级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教育发展水平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并要求对工作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对出现滑坡、达不到要求的进行问责和撤消称号。

《办法》有哪些

新要求和新特点?

对比基本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办法,《办法》在督导评估框架的设计、指标的选取、标准的测定等方面,突出了“更加均衡、更有质量”。具体体现在以下“六个更加”:

一是指标内容更新更全

结合当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对比基本均衡发展评估,本次《办法》增加了一些新的指标,如骨干教师配备、体音美专任教师配备、网络多媒体教室配备、城乡义务教育四“统一”、 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公用经费、城区和县镇公办学校就近入学比例、设施设备利用率、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课程开齐开足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等。其中,管理水平和质量直接指标以外的指标,都是与提高质量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密切相关的指标。

二是标准要求更高更严

一方面在差异系数上进一步提高标准,从严掌握,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由原来的0.65、0.55,提高到0.50、0.45。另一方面其他各项指标的标准要求,也从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三是方法更加科学有效

在学校资源配置的指标与标准部分,区别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对设定的7项指标作了“两维评估”,既要求各项指标的校际差异系数都要达标,也要求各项指标的水平值也要达标,以体现“高水平、高均衡”的“两维要求”。同时,在水平值的评估中,要求各所学校“校校达标”,以体现“办好每一所学校”的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宗旨。

四是更加关注教育质量

在此次《办法》中,将“教育质量”作为一个独立的部分,设计了9项指标,加重了对“质量”评估的权重。同时,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两个部分,在选取指标时,也都是强调了与提高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相关性。如教师是影响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在评估体系中着重加大了教师相关指标的权重。特别是《办法》中采用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指标,强化了指标体系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的关注,提高了质量评估权重和权威性。

五是更加注重社会认可

《办法》对每项指标都设置了明确的评估标准和要求,并将以考试方式招生、违规择校、重点校、重点班、“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弄虚作假、教育系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等情况,以及社会认可度作为一票否决指标,推动从根本上解决困扰教育公平的、长期受社会置疑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六是更加强化结果使用

《办法》规定,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结果,是上级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教育发展水平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监测复查结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县,由教育部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办法》在资源配置方面

为何提出国家统一要求?

资源配置是办好义务教育的条件和基础,提高质量是离不开基本的办学条件的,进一步说,是需要高标准的办学条件。经过多年义务教育普及、基础基本均衡发展工作的推进,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总体得到了根本改变。

但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为每一所学校提供充分的办学条件,也需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课程体系建设的更高要求,办学条件在充分、均等、高标准上还存在许多不足。

在优质均衡发展中,不允许再有少数学校、部分条件上依然存在缺口,此次《办法》在资源配置方面提出的要求,就是要在之前工作的基础上,真正实现义务教育在资源配置上的高标准,无差别。为此,《办法》中就做出这方面的较高要求。

下一步将如何部署开展工作?

“十三五”期间,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核心任务依然是扎扎实实推进基本均衡发展,目前尚有25个省级单位未全面完成基本均衡发展任务。同时,已经达标的县中,有相当一部分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巩固提高的压力仍然较大。

在这个时间提前出台优质均衡督导评估的《办法》,一是要为先期通过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县提出更高的目标,推动工作再上台阶,二是要让各地明确认识,基本均衡发展不是最终目标,不论是基础较好的地方,还是基础较差的地方,都要目标长远。对于尚未实现基本均衡的县,也要督促他们从目前开始,作出长远规划,久久为功,并做好现实努力,扎实推进。

国家教育督导部门在近四年工作安排上,仍然是以做好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为中心任务。同时,新《办法》出台后,教育部也会积极努力,对于条件基本成熟的地方,指导开展相关工作,向实现优质均衡发展的方向努力。

【一图了解】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督导评估大数据

五  经费保障

为确保国务院确定第二步改革目标如期实现,近日,中央财政下达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预算1170亿元,比2016年增加约70亿元,增长6.4%。

教育部和财政部明确要求,各地要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同时,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

政策的实施将使全国1.43亿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获得免费教科书,1377万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生活费补助,约1400万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可携带。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重点向中西部农村地区倾斜,从城乡看,中央财政安排的保障机制资金农村占82%,城市占18%;从区域看,中西部地区占77%,东部地区占23%。 

六  校园安全

校园安全事关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

5月4日上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有关情况。如何让校园成为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1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的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是,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强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深入改革创新,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保障校园平安有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意见》从五个方面对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全面规定。

一是明确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总体要求,提出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二是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要求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完善有关学校安全的国家标准体系和认证制度,探索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业服务机制,健全学校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

三是健全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机制,要求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学校安保队伍,着力建设安全校园环境。同时,要进一步健全警校合作机制,健全相关部门日常管理职责体系,构建防控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有效机制,严厉打击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广泛参与的学生安全保护网络。

四是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和风险化解机制,要求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应对机制和责任追究、处理制度,建立多元化的事故风险分担机制,积极构建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的支持体系。

五是强化领导责任和保障机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健全督导与考核机制。

2

《意见》对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规定了哪些具体措施? 

学校安全工作,教育为先,预防为主。《意见》从五个方面就推进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建设进行了规定。

一是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

二是完善有关学校安全的国家标准体系和认证制度。

三是探索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

四是健全学校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

五是探索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业服务机制。

3

《意见》针对目前实践中存在的学校承担过重安全责任的问题,做了哪些规定? 

《意见》强调,要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落实各方的职责,同时也指出,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为安全问题影响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要为学校松绑。为此,《意见》明确规定,学校要明确安全是办学的底线,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学校应当积极组织体育锻炼、户外活动等,培养学生强健的体魄;有关部门要依法认定事故责任,对学校无责任的要澄清事实和及时说明,避免由学校承担不应承担的责任;司法机关要加强案例指导,引导社会依法合理认识学校的安全责任。

同时,《意见》提出,要构建多元化的事故风险分担机制,有效分担、化解学校应当承担的事故赔偿责任。此外,《意见》还要求各地要建立协调机制,切实为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提供保障和支持。

4

针对近期个别地方发生且受到普遍关注的学生欺凌、暴力问题,《意见》做了哪些有针对性的规定?

《意见》将构建防控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有效机制纳入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整体范畴,从四个方面做出了规定。

一是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要求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早期发现、预防以及应对的指导手册,建立专项报告和统计分析机制。学校要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责任,设立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和制止欺凌、暴力行为。为提升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意见》还提出,对有不良行为、暴力行为的学生,探索建立由校园警务室民警或者担任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的民警实施训诫的制度。

二是明确惩戒原则。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公安、司法机关要坚持宽容但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依法处理。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形成积极正面的教育作用。

三是健全学生教育矫治机制。要求改革完善专门教育制度,健全专门学校接收学生进行教育矫治的程序,完善专门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是阻断网络传播途径。网络管理部门发现通过网络传播的欺凌或者校园暴力事件,要及时予以管控并通报相关部门。

5

教育部门下一步将如何落实《意见》? 

《意见》的发布是教育系统的一件大事,是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期盼已久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抓好《意见》的贯彻执行,落实文件关于安全风险防控的各项要求,加快构建完善的治理体系和工作机制。

一是认真抓好《意见》的学习宣传,组织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抓好专项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安全风险防控的意识与能力。

二是抓紧制定《意见》实施的分工方案,明确教育、公安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切实落实《意见》的各项要求。

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级教育部门对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指导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学校的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推动各地尽快做好风险预防、管控、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等各项工作,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尽快制定具体细则或办法。

四是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的监督检查,将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学校依法办学和学校领导班子工作的重要内容。

链接

政策法规司:

《意见》是中小学幼儿园期盼已久的重大改革举措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在发布会上介绍,《意见》的发布是教育系统的一件大事,是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期盼已久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对于系统、科学、全面、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善中小学安全工作,破解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和保障整个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基础教育司:

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摆在重要位置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俞伟跃在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教育部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增强安全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全面提高了师生防范风险安全意识,整体提升了救生逃生防护能力,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将根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安全教育,打造安全、阳光的校园成长环境,促进广大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教育督导局:

不断强化管理,加大督导督查力度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巡视员胡延品在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教育部会同公安等部门,不断强化管理,加大督导督查力度,学校安全态势总体平稳向好。

据统计,涉校刑事案件已连续4年下降,2016年同比下降19.6个百分点,为近几年下降幅度最大的一年。全国86%的中小学、幼儿园已配备保安员,70%的校园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达到了国家标准要求。非正常死亡人数每年同比下降近10个百分点,其中,溺水、交通、踩踏等事故灾难类死亡人数,每年同比下降近15个百分点。

下一阶段,将督促各地和学校,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科学、规范的安全防控体系和运行机制,切实保障师生安全,维护学校稳定。

意见图解

七  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5月16日上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的有关情况。根据《意见》,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左右。

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

■ 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地区、两孩政策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幼儿园建设问题。

■ 优先资助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 加强制度创新,切实解决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待遇偏低问题,并依法将幼儿园教职工全员纳入社保体系。

■ 充分利用学前教育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幼儿学籍管理、幼儿园动态监管和学前教育项目管理的信息化。

实施第三期行动计划的

基本原则是什么?

1. 注重科学规划

2. 坚持公益普惠

3. 强化机制建设

三期行动计划关于“十三五”学前教育

改革发展的目标是什么?

《意见》对“十三五”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十三五”学前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发展目标

主要包括普及和普惠两个指标: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0%左右,这是落实“十三五”规划,实现学前教育基本普及、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关键指标。

体制机制目标

理顺管理和办园两个体制,建立成本分担和教师队伍建设两个机制,落实政府在规划、普惠性资源配置、投入、队伍建设、监管及推进公平等方面的责任,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质量目标

建立评估监管体系,规范办园行为,消除“小学化”倾向,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实施三期行动计划的

重点任务是什么?

一、扩大普惠性资源,着力破解公办园少、民办园贵问题。

按照公办民办并举的要求,一方面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园在幼儿园总量中的占比,扭转公办资源严重短缺的现状;另一方面积极扶持民办园,不断提高普惠性民办园在民办园中的占比,通过公办和民办两条腿走路,满足绝大多数幼儿都能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完善体制机制,解决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条件保障问题。

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与公益普惠要求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完善幼儿园教师编制补充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确保各类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

三、提升保育教育质量,解决学前教育内涵发展问题。

推进幼儿园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加强教研指导,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三期行动计划在扩大普惠性资源方面

提出了哪些政策举措?

针对当前普惠资源不足的现状,《意见》要求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地区、两孩政策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幼儿园建设问题。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

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在农村,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每个乡镇办好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或办分园,小村联合办园,健全县、乡、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在城市,落实国务院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办成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要求,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新城区、城镇小区建设要按需要配建幼儿园,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和管理环节突出存在的问题。

支持机关企事业、城镇街道集体办园

要求各地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加大政策和投入的支持力度,通过地方政府接收、与当地优质公办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

继续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同时,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励和支持的依据,扶持和监管并进,引导民办园提供稳定的普惠性服务。

三期行动计划在建立学前教育

成本分担机制方面有哪些考虑?

三期行动计划在继续扩大普惠性资源的同时,把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的生均拨款、资助、收费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作为着力点。

一、建立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

推动各地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标准和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解决幼儿园日常运转和教师基本待遇保障问题。

二、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优先资助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三、建立幼儿园收费动态调整机制。

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原则,对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收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合理分担学前教育成本。

三期行动计划将采取哪些措施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待遇偏低、专业素质不高是长期制约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意见》要求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体系。

创新教师补充机制

在编制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鼓励地方探索创新,通过采取核定编制、购买服务、区县统一招考等多种方式解决公办园教师编制不足和农村幼儿园教师短缺问题。

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

落实“国十条”和《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关于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解决非在编教师待遇的要求,加强制度创新,切实解决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待遇偏低问题,并依法将幼儿园教职工全员纳入社保体系。

健全教师培养培训机制

根据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要求,确定培养规模和层次,通过多种方式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补充合格的幼儿园教师,深化学前教育专业课程和教学改革,建立完善符合学前教育实际、有利于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职称评聘标准。

三期行动计划在加强幼儿园

质量监管方面有哪些举措?

加强幼儿园监管,是整体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的重要手段。

一、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

教育部要研制《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建立科学导向,引导各地完善分类定级质量评估体系,激励各类幼儿园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二、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

落实县级政府监管责任,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幼儿园准入、安全、卫生保健、营养膳食、保育教育、经费使用和收费等方面的规范管理,推进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

三、健全教研指导制度。

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力量,落实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教研指导网络。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作用,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

四、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充分利用学前教育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幼儿学籍管理、幼儿园动态监管和学前教育项目管理的信息化。

五、积极开展公益性0—3岁早期教育指导。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充分利用幼儿园的教育资源,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宣传指导,提高家长科学育儿能力。

八  幼儿园督导

5月16日上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有关情况。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副局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林仕梁在发布会上表示,督导评估内容重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等五个方面。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现了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幼教点的全覆盖,未取得办园许可的幼儿园也被纳入评估范围。

督导评估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基本依据,内容重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

(一)办园条件:主要考察幼儿园办园资质、办园经费、规模与班额、园舍与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和图书等情况。

(二)安全卫生:主要考察幼儿园安全和卫生制度、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安全教育、安全风险管控、校车及使用情况等。

(三)保育教育:主要考察幼儿园教育理念与目标、教育内容与形式、教育计划与方案、活动组织实施、师幼关系等情况。

(四)教职工队伍:主要考察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资质,教职工专业成长,师德师风建设和权益保障等情况。

(五)内部管理:主要考察幼儿园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经费管理与使用、招生、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等情况。

与以往的幼儿园评估相比,

此项督导评估工作有何新特点?

与以往的幼儿园评估相比,此次督导评估在评估范围、评估周期、评估内容和评估结果运用等方面都有较大的不同。

 

评估范围

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现了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幼教点的全覆盖,未取得办园许可的幼儿园也被纳入评估范围。

 

评估周期

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是周期性的,3-5年为一个周期,在一个周期内,所有幼儿园(班、点)至少要接受一次督导评估。

 

评估内容

根据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水平和当前幼儿园办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导评估的内容聚焦在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方面。

 

结果运用

本次评估强调既要发现问题,又要督促整改,通过评估既为政府决策依据,又为幼儿园办园提供指导和帮助,不再单纯把评估工作作为判断幼儿园优劣、对幼儿园进行分类定级的手段,充分发挥督导评估工作应有的监督、指导、激励和导向作用。

开展督导评估

将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一是将会推动各地加强对幼儿园的分类指导和监督管理,实现依法治教。

二是将会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不断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督导评估将如何组织实施?

督导评估工作由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督导评估的方式包括现场观察、问卷调查、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

督导评估工作由各省级督导部门负责制定本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县级教育督导部门遵循属地原则负责具体实施。省、市两级教育督导部门对县级督导评估工作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采取“双随机”方式对各地督导评估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结合省级督导评估报告和相关数据信息形成国家督导评估报告。

《办法》要求,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的督导评估报告应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如何保证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督导评估工作能否取得实效,评估结果的运用至关重要。

《办法》规定,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结果应作为幼儿园年检、确定级类和园长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整改后仍未达到保障幼儿安全、健康等基本要求的幼儿园,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缔。

各地要对督导评估为办园行为规范的幼儿园,特别是普惠性民办园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和扶持。

地方各级教育督导部门报送本级人民政府的督导评估报告,要作为制定学前教育政策、加强幼儿园管理的依据。

文章来源:http://iqdedu.com/2017/0531/23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