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经 杂谈
创办普惠性幼儿园将获政策与资金支持
2017年05月17日 13:12据了解,近年来,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县为单位实施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长期制约改革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得到突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2016年达到77.4%,“入园难”进一步缓解,学前教育发展迈上新的台阶。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普惠性资源供给不足,教师数量短缺、工资待遇偏低,幼儿园运转困难,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还普遍存在,仍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期。
根据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实施意见,要发展普惠性幼儿园。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扩大公办资源。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新城区、城镇小区建设要按需要配建幼儿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要全面整改,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继续办好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充分发挥辐射指导作用,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进行改建。加快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乡村幼儿园建设。
意见要求,各地要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根据幼儿园可持续发展需要和当地实际,逐步制定公办园生均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补助标准。意见要求,支持地方通过多种方式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补充合格的幼儿园教师。采取核定编制、区县统一招考管理等方式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
责任编辑:青报教育在线
文章来源:http://iqdedu.com/2017/0517/20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