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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学校监控直播引热议 谁有权“监控”他人隐私
2017年05月12日 08:29“左下角的那个女生,别玩手机了。”
“都打下课铃了,老师还不下课。”
近日,一家名为“水滴直播”的视频直播平台上出现了全国多地校园视频监控的直播画面,被直播的场景包括教室、食堂、操场甚至宿舍,清晰的画面和声音让人仿佛置身校园中,网友还能对直播留言点评。
监控视频能不能直播?谁来管理被直播的监控视频?公众隐私怎样保障?这些问题引发社会热议。
私人生活一览无余
周一上午10时,辽宁省抚顺市的一所中学里,穿着红白校服的高三学生正在听老师讲解试卷;
与此同时,广东省广州市的一家餐厅后厨,一名厨工正在把腌制完成的鸡胸肉送入烤箱;
而四川省南充市的一家盲人按摩店迎来了今天的第一名顾客,他平躺在按摩床上,等待技师的服务……
这些都是生活中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场景,唯一的特殊之处在于,观众不在现场,而在千里之外的电脑或手机屏幕背后。
在这家名叫“水滴直播”的平台上,可以看到来自全国各地的视频监控摄像头的实时画面。据了解,用户只要购买了某公司的视频监控摄像头产品,就可以主动选择把监控内容分享到该平台上。
“水滴直播”并不是第一个把视频监控搬到网上并引起热议的平台。今年年初,一家主打大熊猫监控视频直播的网站iPanda火了,该网站发布了一段“大熊猫抱大腿”的监控视频,57秒的视频在全球被播放近2亿次。
同样是监控视频直播,iPanda收获的是网友的关心和点赞,而“水滴直播”却屡遭批评。虽然监控视频是由用户主动上传到网站上的,但不是每个在直播中出现的人都知道自己正在被万千网友“围观”, “侵犯隐私权”成为批评的火力集中点。看到自己的身形出现在直播画面中,成都的张先生直说:“太可怕了!”也有网友表示:“如果完全不知道自己被直播了,这肯定侵犯了隐私权。”
“有些人认为,公共场所中个人没有隐私权,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不影响社会秩序的前提下,个人在公共场所仍然有权保持一定的行动自由和安宁。一切商业直播平台,如没有有关部门的专门许可,应当避免通过公共场所摄像头进行直播,否则不但可能侵犯他人的隐私和生活安宁,而且可能因扰乱社会秩序而受到法律制裁。”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刘文杰说。
视频监控融入生活
“在商场购物时钱包被人偷了,能不能查到监控找到小偷?”
“家里请了保姆照顾老人和孩子,要不要安个摄像头?”
在“眼见为实”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用视频监控监督和保障生活。根据《中国安全防范行业年鉴》(2015年),2015年安防企业年总收入达到4900亿元左右,较上一年增长12.6%,其中相当的比例来自视频监控。
随着智能家居的发展,对视频监控的需求从公共场所延伸到私人领域。点开某电商平台的“爆款”家庭监控摄像头页面,该产品近一个月销量高达2.8万台,累计评价近18万条。
与日俱增的摄像头背后,是由摄像头拍摄下的海量视频内容。如何保护这些内容的安全,如何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去年底,公安部发布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了公民隐私保护问题。各地区也早已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杜绝监控视频非正常流出和传播。以内蒙古为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需要调取由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图像信息数据,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遵守调取和复制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规定。”内蒙古公安厅科技信息化总队图像支队负责人银国瑞介绍。
刘文杰建议:“这方面的立法还亟待加强。应加大规范公共场所摄像头的安装、维护和利用,对其采集的信息应由专人管理,对信息的利用应当经过专门程序,对于过期的信息应进行销毁,既服务于公共安全,又不侵犯公民的行动自由。”
对于安装在私人场所的摄像头,目前还缺少有效的管理,只能依靠用户和相应平台负起责任。“水滴直播”近日发表声明,重申用户需经实名注册才能开通监控视频直播,直播开通前还要点击确认“自愿公开摄像机,摄像机所拍摄的内容无任何您或他人的个人隐私,并确保拍摄内容健康,不触犯法律”。直播平台能否切实规范管理,还需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青报教育在线
文章来源:http://iqdedu.com/2017/0512/18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