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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季高考将于5月13日开考
2017年05月08日 19:14山东省2017年春季高考将于2017年5月13日(周六)至14日(周日)进行,我市共有考生6469人。考试科目为语文、专业知识、数学、英语。
三、青岛市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提前做好考试准备,注意以下几点:
(一)提前准备,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根据省考试院安排,春季高考准考证由考生按规定时间(5月9日至5月14日,周二至周日,每天9点至17点)自行上网(网址:www.sdzk.cn)打印。请考生在考前打印并保存好准考证,同时要提前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所有相关说明。特别提醒:省考院将志愿填相关提示内容同时印在准考证上,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妥善保管,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志愿填报工作,防止失误。
(二)考生可以在5月12日下午16:00后到考点指定范围内熟悉考试环境。为确保考场安全,考生和家长不得进入考点,请考生和家长理解配合。考试当天,考点将安排人员组织考生有序入场。。
(三)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生考前身份证丢失的,需要到公安部门开具正式的户籍证明;准考证丢失的,须要本人就近寻找网络打印。
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用0.5mm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科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山东省2017年春季高考有特殊规定科目文具准备说明》(附件一)和准考证相关要求执行)。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遵规守纪,诚实应考。请考生认真学习省考试院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考场规则》(附件二),诚实守信,不要因为一时失误影响前程。按照省考试院要求,考试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各考点实行考试全过程电子监控和录像,配备金属探测器、手机屏蔽仪、作弊克、身份证识别仪等设备。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作弊考生,省考试院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考生,严禁携带手机参加考试。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违规行为处理的规定》规定: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请考生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考生如果已经带手机进入考场,必须在开考前主动将手机关机并放到指定的物品放置处,否则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五)合理安排学习和休息,保证身体最佳状态。考试期间,要沉着冷静,认真仔细,准确理解考试要求,正确使用各类文具,规范答题,充分发挥水平,争创优异成绩。
(六)请考生提前确定交通工具和线路,保证提前到达考点。按照《考场规则》规定,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出场(英语考试不得提前出场)。提前离场考生要在考点指定区域等待,考试全部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考生如有不明事宜,可以咨询报名所在区、市招考办。市招考办咨询电话:85786211。
祝广大考生取得佳绩!
附件:一、《山东省2017年春季高考有特殊规定科目文具准备说明》
二、《考场规则》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
附件一:
山东省2017年春季高考
有特殊规定科目文具准备说明
以下考试科目需要准备:
1.数学:
函数型计算器
2.土建类:
函数型计算器、圆规、三角板
3.电工电子类:
函数型计算器、三角板、直尺
4.化工类:
函数型计算器、直尺
5.服装类:
曲线板(1:5比例)、24色彩色铅笔
6.财经类:
函数型计算器
7.机械类:
圆规、三角板
省教研室
2017年5月2日
附件二:
考 场 规 则
一、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用0.5mm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等考试用品。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无线耳机、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应检查答题卡和试题是否有重印、漏印、字迹不清等印刷质量问题或缺页现象。如有,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座号、考生号等内容,并在答题卡规定位置按手印。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必须使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
六、各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英语不允许提前交卷。其他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经允许可交卷出场;提前交卷出场的考生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必须到考点指定地点休息,考试结束铃响后方可离开考点。
七、各科目选择题的答案需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非选择题的答案需用0.5mm黑色签字笔书写在答题卡与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内,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得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遇试卷分发错误,考生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题、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一、考生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青报教育在线
文章来源:http://iqdedu.com/2017/0508/17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