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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2017年小学招生办法新鲜出炉!
2017年04月20日 14:34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及《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7〕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2017年市南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持稳定,继续规范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科学统筹做好招生工作,保障教育公平。
小学招生工作基本情况
1.小学招生计划
2017年市南区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约5500人
2.小学入学年龄及条件
公办普通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继续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凡在市南区学校学区内有正式常住户口,户主及落户房产所有权人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本,以及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单等合法有效凭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幼儿健康手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幼儿发展评估手册等材料的原件报名。
各类残疾儿童入学年龄为7—9周岁。青岛三江学校面向全区招生。各普通学校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义务教育阶段均面向全市招生。青岛市中心聋校招收3个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实验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对不能到校就读的义务教育段残疾儿童少年,将组织送教上门服务,并将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
3.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报名时间
公办小学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1日、2日(星期六、星期日)两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各校按学区范围对适龄入学儿童报名登记。
网上入学信息采集
市南区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2017年4月29日至5月31日),登录市南区教育体育政务网(http://www.sn.qdedu.net)上的“市南区2017年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对适龄儿童的入学信息进行网上登记,为科学统筹做好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做好准备。
报名宣传
2017年4月中旬开始,区教体局、各学校将通过媒体、网络等宣传媒介,并通过幼儿园、社区等多种途径,以多种形式主动面向社会公开宣传入学相关政策、工作安排、咨询方式等。4月21日起,市南区教育体育政务网的“市南区2017年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开放,家长可登录后进行入学政策、学区等相关查询,便于家长了解政策、做好入学报名准备。区教体局将印发《衔接教育手册》发放给市南区各学段毕业生,关注家长和社会关切,做好招生入学宣传、答复服务等工作,提供更科学、便利的入学指导和服务。家长还可拨打区教体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咨询电话88729255了解相关工作。
各小学将于6月19日(星期一)上午9:00在校门口及学区内的主要路口、周边幼儿园门口及相关居民委员会张贴招生简章,说明招生的年龄、时间、办法、要求和学区范围,并将在市南工作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办法及要求,学生办理缓学等相关要求及流程一并公布,并适时通过家访等方式,向学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由家长签收,通知家长依法送子女按时报名、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各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招生、入学相关的考试性选拔。
录取安排
7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后家长登录市南区教育体育政务网查询新生入学录取学校,各小学要充分做好招生答疑服务工作,并可自主采用适当方式向适龄入学儿童发放体现学校特色的录取通知书。7月24日(星期一)前各校完成网上报名系统中预录取工作。7月28日(星期五)各校将一年级新生报名系统中的已录取学生信息提报教育科。
缓学办理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小学统一报名时间申请办理缓学,先由适龄儿童监护人向学校提交申请缓学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市南区教体局2017年适龄入学儿童缓学审批表》,经学校调查了解属实后盖章确认,再由家长本人于7月3日(星期一)—7月4日(星期二)到市南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市南区宁夏路286号)区教体局窗口办理核准。
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各校要结合全国特殊教育试验区工作任务,推进做好特殊儿童入学鉴定、医教结合、送教上门等工作,层层落实责任,以确保各类特殊儿童按时入学。青岛三江学校要主动联系残联等部门做好残疾儿童的入学摸底,6月16日(星期五)前将《市南区2017年适龄入学特殊儿童摸底调查表》报教育科,招收我区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有市南残联出具的残疾证、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适龄儿童入学。公办普通小学要积极争取街道、社区等部门的支持,协同做好各类特殊儿童的入学摸底工作,积极主动地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特殊儿童随班就读,针对实际和需求做好特殊儿童入学鉴定的初核汇总、联系家长等工作,7月4日将入学报名中发现的特殊儿童情况填写在《市南区2017年适龄入学特殊儿童摸底调查表》上报教育科,并协同做好入学鉴定、康教结合、送教上门、孤独症实验等服务工作。
4.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民办小学第一阶段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11日(星期四)至5月20日(星期六),5月21日(星期日)第一阶段招生报批。第二阶段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23日(星期二)至6月1日(星期四),6月2日(星期五)第二阶段招生报批。
5.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青教通字〔2014〕17号) 要求,区教体局将按照统一报名、统一安排接收学校、统一安置学生的原则,统筹规划,妥善安排好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保障符合我区入学要求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网上入学信息采集时间及要求
申请来市南就读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2017年4月29日至5月31日),登录市南区教育体育政务网(http://www.sn.qdedu.net)上的“市南区2017年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信息采集。
1.审核材料时间及地点
2017年7月3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青岛北京路小学(市南区北京路65号)、青岛朝城路小学(市南区朝城路5号)、青岛市南区第二实验小学(市南区濮县路10号)、青岛宁夏路小学(市南区宁夏路173号)、青岛香港路小学(市南区徐州路28号)、青岛宁夏路第二小学(市南区高田路72号)(以上学校仅为报名审核材料地点,非入学安置学校。)
请按照入学信息采集后通知单上的地点进行现场材料验证报名。
2.报名入学条件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来我区小学就读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市南区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南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市南区居住证”(另一方为非市内三区户籍的);
(3)在市南区有稳定的住所(市南区自有住所或在市南区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的住所);
(4)符合我区规定的入学年龄。
3.办理程序
(1)申请。在区教体局规定的统一审核材料时间内,外来务工人员持“入学条件”中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及社保卡,社保缴费明细(市南单位缴纳)或者是市南区工商营业执照;青岛市市南区居住证;市南区自有住所房产证,或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①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②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③出生证;④预防接种证;⑤健康证明;⑥幼儿园评估手册;⑦原学校学籍档案(小学一年级除外)。
(2)审核。学校对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统一审验,符合条件的,在局属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原则上在其居住地4公里(8站)范围内安排就读学校。
(3)入学。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持区教体局的安置单到接收学校报到、入学。转学的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4)建籍。区教体局和接收学校按学籍管理规定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建立学籍。
责任编辑:青岛教育在线
文章来源:http://iqdedu.com/2017/0420/13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