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报教育在线讯 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日前下发《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就青岛依法举办的幼儿园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收费管理作出具体规定,特别对备受关注的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幼儿园暂时停园,如何退费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中强调,因公共卫生安全等不可抗力因素,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幼儿园暂时停园(班)的,幼儿园应按暂时停园(班)的实际天数退费,伙食费按儿童当月未进餐的天数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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