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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加大力度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来源:青岛市教育局 | 2018-11-06 11:25

一、全面彻底排查,确保底清数明。一是开展信息登记。以各公办中小学为基点,招生服务范围为半径,对校外培训机构逐一进行信息登记。二是进行实地勘查。相关科室及公办学校利用课后和节假日时间深入社区、楼院,通过门头广告登记实际开设的校外培训机构。三是强化数据共享。协调市场监管和民政部门,调取含有教育、培训、教育咨询字样的公司、民非单位注册信息,逐一核对甄别。同时,根据群众电话、投诉,积极查验各类较隐蔽、无门头的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目前,共摸排校外培训机构571家,对证照不全、虚假及过度夸大宣传、违规办学、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了边查边改。  

二、迅速采取行动,狠抓整改落实。按照“边排查、边整改、边调研”的思路,迅速开展整治行动,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证无照”办学、群众反映强烈的培训机构作为整治重点。针对辖区范围大、机构数量多的实际,以经营类别和地域为坐标,精准定位、分类施策,将科技街、奉天惠、中新大厦、台东商圈、人民路商业圈、万达商圈及学校周边地区列为重点区域。针对发现的问题,与机构负责人面对面沟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建立整改台账,逐一跟进落实整改,以点带面,压茬推进,取得明显效果。先后约谈培训学校法人或负责人52人次,处理举报、投诉上千余件,下达限期整改文书400余份,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的227家,纠正存在“超纲教学”、“超前教学”、“应试教育”违规办学行为的74家,对6处学校违规宣传广告进行现场拆除,关停非法教学点两处。  

三、积极建章立制,推动行业自律。先后制定出台《市北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过重课业负担的十条规定》《市北区民办学校分类评价标准》《市北区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要求》等规范性文件,以制度建设促进校外培训市场有序健康发展。积极推动行业自律,与全区各民办学校和机构负责人签订《规范办学承诺书》和《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校外培训机构主体责任。召开全区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减负要求专题会,结合问题整改,对各类变更事项、日常投诉问题等向各类民办机构提出具体要求,发出“遵循两个规律、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减负要求”倡议,240余家民办学校负责人签字承诺,营造出自律规范、依法办学的强大声势。同时,通过主动发声、正向发力,为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先后在“市北教育”微信公众号主动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207家和“黑名单”22家,引导机构合法规范经营,为家长合理选择提供依据和参考。建立家庭教育讲师团队,深入各中小学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普惠公益咨询,引导学生家长理性看待校外辅导,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四、强化综合施策,扩大治理成果。一是积极与区行政审批大厅对接,全面梳理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事项,减少申请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建立“网上办理”、“一链办理”的工作机制,积极引导无证或无照机构按规定补齐证照、合规办学。目前,市北区校外培训机构相关行政许可项目均已实现网上办理。二是落实年检年报制度,完善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建立诚信承诺制度,对在抽查检查中隐瞒实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办学的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开发建设市北教育服务资源管理平台,校外培训机构可通过平台合规进入公办中小学,参与校本课程建设、社团活动指导和学生课后服务,引导校外培训机构优化经营项目结构,提升办学品质。

下一步,市北区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排查“回头看”。针对前期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台账逐一进行整改情况的复查,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反弹回潮。二是管理“网络化”。研究开发民办教育智慧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日常管理事项的网上联办。完善市北教育服务资源管理平台,为学校校本课程和社团活动搭建服务与监管平台。三是执法“规范化”。理顺教育行政审批与执法体制机制,制定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符合条件的机关在职人员要全部考取执法资格。四是落实“放管服”。严格按照“一次办好”要求,对于民办教育所涉及的十四项权利审批事项,再研究再细化再提速,努力实现“零跑腿”,不断提高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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