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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法公布!有四大变化

2020-05-29 12:06 青报教育在线

摘要:李沧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法公布!有四大变化

2020年李沧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2020年李沧区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保障李沧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个变化

01

青岛二中院士港分校正式启用

2020年秋季,新建青岛二中院士港分校将正式启用。该校是我市集团化办学探索创新的试点学校,是青岛市首所集小学、初中、高中学生于同一校园内的公办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

2020年计划招生小学一年级4个班,初中一年级2个班。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范围

小学阶段面向全李沧区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入学儿童,初中阶段面向李沧区在籍小学毕业生。

义务教育阶段录取方式

报名人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报名学生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小学按身份证号、初中按学籍号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参加电脑派位未予录取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置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02

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民办学校的招生条件、招生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小学按身份证号、初中按学籍号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学生全部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经区教体局核实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可跨区市招生,但不得超出市域范围。

03

开展公办小学分享学区试点

分享学区是为解决个别公办小学临时性学位预警问题而设立。在保持小学原学区范围不变的前提下,按公平、相对就近、尊重学生监护人意愿、当年有效的原则,由区教体局依据当年入学网上报名情况,划定整个学区或学区内的部分区域为学区分享区域。分享学区的具体划定范围将于现场确认前对社会公布。

04

全面实行义务教育网上报名

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幼升小、小升初)网上报名、审核、录取,为家长和学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小学网上报名开通手机端,增加志愿填报环节和初审环节。网上报名结束后,区教体局将对家长提报的信息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不通过的,家长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信息修改和补充。

小升初由小学毕业生家长于6月3日(星期三)—8日(星期一)登录青岛市教育局政务网(http://edu.qingdao.gov.cn ),确认学生信息后,自行填报初中入学志愿。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李沧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9000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5300人。

二、招生要求

1.保障入学权利。依法依规保障李沧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李沧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体局审批。

2.免试就近入学。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配置本区教育资源,做好科学统筹调控,按照确保公平的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3.依法有序招生。做好摸底工作,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坚持阳光招生,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规范有序,平稳顺利进行。

4.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民办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规范招生行为,对于违反“十项严禁”、青岛市公民同招方案有关要求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及时做好学籍建档工作,确保“人籍一致”。

5.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向社会、家长广泛宣传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开展政策宣讲会,通过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李沧教育”微信公众号两个网络平台,做好学校、家长两个层面的培训,为家长提供招生咨询服务,扩大政策的知晓率。

6.做好随迁子女就读保障。2020年,李沧区小学入学人数预计净增加约3500人,中学入学人数预计净增加约1200人,招生压力巨大。对于不符合入学政策的儿童,建议回原籍办理入学。

7.切实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招生。需要专人陪护,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可申请送教上门服务。符合入学条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可到普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可正常参加普通小学报名,学校必须接收。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残疾儿童家长可向户籍所在地学区内公办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提出申请,由李沧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

2020年李沧区小学升初中入学政策

入学政策

外地回青  温馨提示5月29日(星期五)—6月1日(星期一)外地回青小学毕业生登录青岛市教育局政务网报名(http://edu.qingdao.gov.cn ),进行资格审查。6月2日(星期二)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全区小学毕业生家长在6月3日(星期三)-8日(星期一)登录青岛市教育局政务网(http://edu.qingdao.gov.cn ),确认学生信息后,一次性填报全部初中入学志愿:01

第一阶段志愿【选报】可以填报青岛实验初中或青岛三十七中,也可不填报该志愿。

02

第二阶段志愿【必报】选填所在学区对应的公办学校、市内三区民办学校和其他面向李沧区招生的民办学校,形成多个志愿(不超过4个)。需回户籍所在区(片)公办初中就读的,选填申请跨区(片)调拨志愿、市内三区民办学校和其他面向李沧区招生的民办学校,形成多个志愿(不超过4个)。需到市内三区以外地区就读初中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在填报志愿时可申请到非市内三区就读,将不再参加市内三区任何类别的初中学校录取。

志愿填报期间,家长可修改志愿,报名截止后,所有志愿将不能修改。

招生录取按照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报名人数不足该志愿学校招生计划,报名学生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由区教体局确定录取办法。6月27日(星期六)起,区教体局依次组织需电脑派位录取的学校进行电脑派位。全部所填志愿都未予录取的学生,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就读。

李沧区公办初中招生计划及方式

李沧区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及方式

2020年李沧区小学入学政策

温 馨 提 示

★1.全区公办、民办小学实行同步招生,报名条件一致,按照统一规定时间组织实施。全区设立38处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点并非最终录取学校。

★2.录取结果与网上报名时间、现场确认顺序无关,为避免网络通道拥堵造成填报延时,建议家长避开网上报名高峰时段,在6月1日(星期一)上午9:00至6月21日(星期日)下午5:00完成即可。

★3.网上报名时,请家长务必据实、完整填写各类信息,上传证明材料,避免因虚报信息、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通过初审。

★4.2020年招生将继续严格证件审核。区教体局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会同有关部门对家长提供的证件进行严格审查。★5.李沧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2020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持户口簿和医学诊断证明等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学区内公办小学提出延缓入学申请,学校审核后上报区教体局审批。★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李沧区保障本地户籍儿童和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如申请入学的材料不符合条件,建议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待材料符合转学条件时,可在规定的时间申请转学。

招生对象

年龄为6周岁,出生日期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李沧户籍儿童入学政策01

入学条件

具有李沧户籍的适龄儿童。

02

报名材料

李沧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

(1)儿童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2)与户籍地址一致的儿童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在李沧辖区内100%产权,房产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产权证(2020年8月31日前交房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证明以及入住后缴纳不少于三个月水电费或物业费的收据凭证;租房的出具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的有效期内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儿童健康手册或体检证明。

03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中小学同时招生,报名时间可适当延长。李沧户籍残疾儿童家长可于7月25日(星期六)——7月28日(星期二)持户口簿、房产证、残疾证或其他相关医学诊断证明到青岛明心学校现场报名。需要专人陪护,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可申请送教上门服务。符合入学条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可到普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可正常参加普通小学报名,学校必须接收。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残疾儿童家长可向户籍所在地学区内公办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提出申请,由李沧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青岛市晨星实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均面向李沧区招生,具体事宜请咨询相关学校。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01

入学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0年适龄入学儿童年龄为6周岁,出生日期: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2)适龄入学儿童的户籍所在地为非李沧、市南、市北三区;

(3)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李沧区居住证,且在李沧区有稳定的住所(自有房产或办理租赁备案手续满一年以上);

(4)儿童父母至少一方与李沧区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由该单位在李沧区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或在李沧区注册营业执照并经营满一年以上。

02

报名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

(1)儿童所在家庭的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

(2)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有效期内的青岛市李沧区居住证(父母一人户籍为青岛市范围内的可不提供);

(3)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有稳定的住所,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房产用途为住宅的100%产权房屋产权证(2020年8月31日前交房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证明以及入住后缴纳不少于三个月水电费或物业费的收据凭证);

B.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租赁用途为住宅,登记日至2020年8月31日满一年且在有效期内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务工或经营一年以上,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须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一年:

A.与李沧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人社局官网打印的《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社保卡;

B.在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的营业执照;

(5)儿童健康手册或体检证明。

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及方式

报名方法

01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星期一)上午9:00至6月21日(星期日)下午5:00。

2.报名网址:登录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官网http://jy.qdlc.gov.cn/进入李沧区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支持电脑和手机操作)

3.注意事项:

请根据要求依次进行信息采集、上传证明材料、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环节家长可自愿选择区内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

02

初审结果查询

请于7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至7月20日(星期一)下午5:00登录李沧区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及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初审结果不通过可进行信息修改和补充。

03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7月28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2.确认地点:

查询初审结果时自动提示的现场确认点。

3.注意事项:

请一名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适龄入学儿童在系统提示的时间段内,携带证件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录取与查询

1.2020年8月8日(星期六)小学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2.家长可在8月8日(星期六)下午6:00登录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官网(http://jy.qdlc.gov.cn/),进入李沧区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3.参加电脑派位未予录取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置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就读。8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可查询录取结果(查询方法同上)。

领取入学通知书

8月9日(星期日)至8月13日(星期四),学生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户口簿或身份证到被录取学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