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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失学 详细解读青岛学生资助政策

2018-09-17 20:32 青报教育在线

摘要:在近几年教育部对38个省级学生资助中心进行考核评比中,青岛市连年荣获优秀等级,5个计划单列市第一名,多次在教育部组织的工作交流会上做典型性发言,多次荣获“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自2007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大学生资助力度,增加财政投入,扩大学生资助范围,提高学生资助标准,目前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实现了党和政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庄严承诺。

2006年,比全国提前一年为农村义务教育免杂费;2007年,率先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免杂费;2008年,率先实现国家助学金“统一办卡、集中发放”模式;2009年,率先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0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10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比例从在校生总数的8%扩大到的20%,是国家政策要求资助比例的2倍;2011年,率先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2012年,率先免除全市义务教育段学生教科书费和作业本费,实现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教育;2013年,率先实现“一、二、三年级全额财政补贴,公办、民办学生同等待遇”的中等职业教育全免学费政策;2014年,建立高中段学生励志奖助学金制度,为全国第一家由慈善基金设立的区域性高中段学生奖学金;2015年,提高普通高中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至2000元;2016年,提高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标准,由每生每年1200元提高至1800元,免除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和孤儿、残疾儿童保教费,免除全市普通高中建档立卡、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的学杂费;2017年,率先免除高等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

在近几年教育部对38个省级学生资助中心进行考核评比中,青岛市连年荣获优秀等级,5个计划单列市第一名,多次在教育部组织的工作交流会上做典型性发言,多次荣获“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青岛市学生资助政策解读海报

青岛市2018年学生资助政策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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