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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018-05-12 10:11 城阳教育 青报教育在线

摘要:2018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2018年城阳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8〕30号)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严格招生纪律,努力健全招生工作的管理机制,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稳定、有序、圆满地完成招生工作,结合城阳区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城阳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2018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积极推进就近入园招生。区城范围内实行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分批次招生,小区配套幼儿园和社区幼儿园优先接受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和服务社区户籍适龄幼儿报名,如有空余学位,向其它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开放。

(三)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严格招生纪律,科学制定招生程序,公开发布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信息,确保招生过程稳定、有序、公开、公平。

二、报名条件

(一)局属公办幼儿园报名条件

城阳区实验幼儿园:接受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城阳区桃源居幼儿园

第一批次:接受父母为桃源居小区和万科城市花园小区业主且户口随父母一方落在该房子上的适龄幼儿报名(幼儿父母产权比例占50%以上);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父母为桃源居小区和万科城市花园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报名(幼儿父母产权比例占50%以上);  

第三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城阳区顺德居幼儿园:

第一批次:接受父母为顺德居小区业主且户口随父母一方落在该房子上的适龄幼儿报名(幼儿父母产权比例占50%以上);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父母为顺德居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报名(幼儿父母产权比例占50%以上);

第三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城阳区白沙湾幼儿园、城阳区白沙湾第二幼儿园:

第一批次:接受父母为白沙上苑、金色海湾、蓝海港湾小区业主且户口随父母一方落在该房子上的适龄幼儿报名。(幼儿父母产权比例占50%以上);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父母为白沙上苑、金色海湾、蓝海港湾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报名(幼儿父母产权比例占50%以上);

第三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青岛住房保障网”公示的白沙上苑、蓝海港湾、金色海湾小区公租房用户且父母为租赁人的适龄幼儿报名。

说明:“两所非社区”户籍是指城阳派出所和正阳路派出所的非社区户籍;“两证”是指户口簿(落户时间截止到2018年5月31日)和房屋产权证;“统一”是指适龄幼儿与其所居住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产权所有人的配偶)的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上,该户口簿上的住址必须与该适龄幼儿所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上的房屋地址一致,且该房屋产权证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幼儿的父母(幼儿父母产权比例占50%以上)。

(二)街道幼儿园报名条件

各街道中心幼儿园接受街道驻地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服务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街道内非社区户籍适龄幼儿报名。街道社区幼儿园优先接受服务社区户籍适龄幼儿报名,如有空余学位,接受街道内非社区户籍适龄幼儿、本社区符合入园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报名。爱心幼儿园接受服务社区户籍适龄幼儿和周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报名。(具体以各街道幼儿园招生简章为准)

三、招生时间及录取办法

幼儿园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22日-7月1日期间,幼儿报名录取根据学位数量按条件、分批次、电脑派位方式进行;能全部接收的批次不进行电脑派位,需电脑派位的批次,派位时间另行通知。未经批准,任何幼儿园不得提前报名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简章

5月11日城阳区教育局通过城阳区政务网、城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青岛市城阳区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制定幼儿园招生简章,幼儿园招生简章包括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办法、提供材料、咨询电话等,局属幼儿园招生简章由区教体局审核发布;街道各幼儿园招生简章由所在教委办审核,通过街道微信公众号、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在幼儿园大门口和社区宣传栏张贴等途径发布。

(二)组织招生报名

1.局属公办幼儿园第一次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2日上午8:30-11:30

(2)报名条件:

城阳区桃源居幼儿园接受符合城阳区桃源居幼儿园第一批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城阳区顺德居幼儿园接受符合城阳区顺德居幼儿园第一批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当日中午12:30,在报名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公布幼儿报名人数和剩余学位数。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①户口簿;

②幼儿出生证明;

③房产证;

④报名幼儿父(母)本人身份证;

⑤《2018年城阳区幼儿园报名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

2.局属公办幼儿园第二次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2日下午1:30-3:00

(2)报名条件:

城阳区桃源居幼儿园接受符合城阳区桃源居幼儿园第二批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城阳区顺德居幼儿园接受符合城阳区顺德居幼儿园第二批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当日下午5:00,在城阳区政务网、报名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公布幼儿报名人数和剩余学位数。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①户口簿;

②幼儿出生证明;

③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④报名幼儿父(母)本人身份证;

⑤《2018年城阳区幼儿园报名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

3.局属公办幼儿园第三次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 2018年6月23日上午8:30-11:30

(2)报名条件:

城阳区实验幼儿园、桃源居幼儿园、顺德居幼儿园接受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当日下午5:00,在城阳区政务网、报名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公布幼儿报名人数和剩余学位数。

(3)报名说明: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可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可选择以上三所幼儿园中1处进行报名,第二志愿可自愿选择城阳街道小寨子社区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合作共同体)进行报名。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将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第一志愿未被录取且已自愿选择第二志愿的幼儿,若第二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若第二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将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再有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

(4)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①户口簿;

②幼儿出生证明;

③房产证;

④报名幼儿父(母)本人身份证;

⑤《2018年城阳区幼儿园报名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   

4.城阳区白沙湾幼儿园、城阳区白沙湾第二幼儿园报名安排:

(1)第一次报名时间:2018年6月30日上午8:30-11:30

报名条件:接受符合城阳区白沙湾幼儿园、城阳区白沙湾第二幼儿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2)第二次报名时间:2018年6月30日下午1:30-3:00

报名条件:接受符合城阳区白沙湾幼儿园、城阳区白沙湾第二幼儿园第三批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当日下午5:00,在城阳区政务网、报名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公布报名情况。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①户口簿;

②幼儿出生证明;

③第一批次提供房产证,第二批次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④第三批次需提供租赁合同和网上租房公示;

⑤报名幼儿父(母)本人身份证;

⑥《2018年城阳区幼儿园报名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 

5.局属公办幼儿园报名要求:

(1)小区配套幼儿园业主的适龄子女,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进行报名,将视为自愿放弃小区配套幼儿园业主适龄子女优先接受报名的权利;

(2)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只能选择1所局属公办幼儿园报名,对于同时选择2所及以上局属公办幼儿园报名的幼儿,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

(3)家长提供所有证件及填写信息务必真实,相关证件将进行审核,对于伪造证件或填写信息不真实等现象,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

(4)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幼儿名单时,由家长代表、社会监督员、监察室等组成的监督团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6.街道幼儿园报名(具体以各街道幼儿园招生简章为准)

(1)第一次报名时间:2018年6月29日上午8:30-11:30

报名条件:各街道中心幼儿园接受街道驻地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服务社区户籍的、街道内非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报名。

街道社区幼儿园优先服务社区户籍适龄幼儿报名。爱心幼儿园接受服务社区户籍适龄幼儿和周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报名。

(2)第二次报名时间:2018年6月29日下午1:30-3:30

报名条件:各街道社区幼儿园若有空余学位,接受街道内非社区户籍适龄幼儿报名。

(3)第三次报名时间:2018年月6月30日上午8:30-11:30

报名条件:各街道社区幼儿园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符合入园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报名。

(4)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入园条件:

①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在我区务工一年以上,且在我区按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截止时间为报名入园当年6月份;

②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居住地有稳定的住所(有私有产权住房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说明:有私有产权住房的,可不提供父母在我区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无私有产权住房的,以上四类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三)组织新生入园

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计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各幼儿园公布录取幼儿名单后,通知家长带幼儿到区妇幼保健所或指定的医院按规定进行查体,并携带幼儿健康档案和幼儿预防接种手册及时到幼儿园报到。

五、职责分工

(一)区教体局负责制定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对全区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与监督。

(二)各街道教委办负责制定本街道区域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核准招生计划和监督招生具体措施的落实。依法办理各幼儿园招生工作过程中的来信来访,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

(三)各幼儿园要根据区教体局和街道教委办招生工作方案,制定幼儿园招生简章,研究科学招生和录取办法,确保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六、有关要求 

(一)切实保障招生和谐稳定。各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招生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科学组织实施,统筹做好2018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各项工作。

(二)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明确招生时间、招生对象和入园办法,及时解答群众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三)加强幼儿园招生行为监管。街道各幼儿园招生简章须经街道教委办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发布。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于举报的问题和违规招生行为,认真核实查处。

未尽事宜请与城阳区教育局托幼办联系,电话:87866237

附件:

1.各街道、各局属公办园招生信息发布途径、咨询电话

2.城阳区2018年幼儿报名基本信息登记表

各街道、各局属公办园招生信息发布途径、咨询电话

责任编辑:青报教育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