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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实验小学一年级五班:家长进课堂,交通安全从我做起

2017-11-18 14:55 青报教育在线

摘要:近日,来自市南交警大队的苏攀警官为青岛市实验小学一年级五班的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生动而深刻的小学生交通安全课。

青报教育在线讯iqdedu.com  为了加强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学会保护自己,近日,来自市南交警大队的苏攀警官为青岛市实验小学一年级五班的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生动而深刻的小学生交通安全课。

苏警官首先向同学们讲解了当前的交通安全形势和学习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今天的马路用“生机勃勃,车水马龙”两个词语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就在这个欢乐、祥和的环境里,马路又是一个“无硝烟的战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事故不断,每年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中学生死亡人数约1700多人、小学生死亡人数约2500多人,受伤将近3万人。交通事故已成为中小学生意外伤亡的一大原因,学生交通伤亡事故给社会、家庭带来了无法弥合的伤痛。因此,加强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很重要。

接下来苏警官向同学们介绍了交通安全的“三大本领”:

学会安全走路

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该从过街设施(天桥、地道)通过。 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 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能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学会安全骑车

骑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骑自行车不能双手离把、手中持物、互相追逐或曲折驾驶。骑自行车拐弯前应该减速行驶,伸手示意,不能突然猛拐。 骑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的,从人行横道上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骑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该靠车行道右侧距路边1.5米以内行驶,不能在路中间或逆向行驶。

安全乘车的常识

乘坐公交车时,按先下后上的顺序上车。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 私家车和公共交通工具都从法律上限制客货混装使用乘车时稳扶好,不能将手伸出窗外,不能向窗外扔东西,不能在车内嘻戏、打闹。 乘坐小轿车、微型客车时,12岁以下的儿童应当坐在后座椅,系安全带。

发生了交通意外紧急情况怎么办?苏警官说道,如果发生紧急情况首先就近寻求叔叔阿姨的帮助,拨打“122”、“110”报警,及时通知自己的父母或老师。一定要记住肇事车辆的车牌号、颜色、大小等特征,防止肇事车辆逃逸。 不要移动伤者和车辆,保护好现场。确实要移动的,也要划好详细标纪。

课堂上同学们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气氛活跃,小手频频举起,发言积极踊跃,对本次课上讲解的内容不仅能够记得住,并且能举一反三的回答问题。 “交通安全”深入人心,希望我们每个同学,都要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文明出行的小公民。

市实验小学 一年级5班 张熙茹